被人捷足先登了啊。
蘭青青想。
她伸出手來, 和寧先生握手:“久仰了,寧先生。”
這次,是真的久仰了。
寧先生。
這是個神采奕奕的中年男子。
他眉毛很濃, 眼睛如鷹隼一般明亮而攝人,直勾勾地盯著蘭青青, 仿佛在盯著即將吞吃入腹的獵物。
被這樣的眼神盯著, 就像是被毒蛇纏上一般, 讓人覺得冰冷、粘膩、不適。
如果是普通人的話, 早就下意識地目光躲閃,以擺脫這種不適了。
蘭青青卻平靜地直視了回去。
仿佛是從來沒有在“獵物”的眼中看到過如此平靜、如此無畏的眼神, 寧先生的眼神中閃過一絲性味。
這倒是個值得征服的獵物。
寧先生想。
比起一開始就暴露出膽怯的獵物,這種獵物才更有征服的價值。
他真的很期待,自己擊碎她的平靜, 讓她的眼中出現和其他女人一樣的無助和慌張時, 將是怎樣的爽快。
見寧先生居然敢用這種令人不適的眼神盯著蘭青青,季微之攥緊了拳頭。
媽的,想殺人!
想用□□崩碎他的腦殼!
蘭青青感受到了季微之的緊繃,暗中做了個隻有兩人才懂的手勢,示意她冷靜,彆衝動。
她看過季微之金盆洗手前的戰鬥錄像,這位以前是走嗜血狂暴流的, 戰鬥風格極其豪放,最喜歡把敵人的腦殼當成慶典小拉炮, “嘭”地一拉,滿地都是彩色碎紙屑。
季微之要是在公安局把寧先生當拉炮放了,那可真是天王老子來了,也保不了她。
蘭青青捫心自問, 就算拚上自己的畢生所學,大概率也沒法把這種行為辯護成正當防衛。
季微之深吸一口氣,強壓下內心的暴虐。
不能衝動,不能衝動,這是在國內,凡事都要講道理,講法治。
不能給小姐添麻煩。
她眼神幽暗,靜靜地凝視著寧先生。
現在你站在陽光之下,明亮的陽光會保護你。
那麼,可要小心,千萬彆進入無光的黑夜。
蘭青青鬆開寧先生的手,取出一張名片遞給他:“雖然您可能已經認識了我,但還是允許我自我介紹一下。我叫蘭青青,是一名律師。”
寧先生接過名片,目光卻緊緊黏在她的臉上。
“如果您有什麼業務上的需要,”蘭青青意有所指:“比如,您被告上法庭,需要一個律師來為您辯護的時候,請儘管聯係我。”
寧先生笑出了聲:“蘭小姐,我想,不會有那麼一天的。”
他指了指蘭青青身後的胡玲、方若明二人,對自己麵前的刑警說:“對了,警官,這兩位女士也是寧遠經紀公司的員工。”
刑警精神一振,站起身來:“在哪裡?”
“你們就是魏某的同夥?”
魏姐抹了把臉上的眼淚,點了點頭:“沒錯,她們是劇組的成員,也參與了運送‘糖果’。您可不能放過她們,一定要把她們都抓起來!”
她落到了警察手裡,這兩個人也彆想跑!
不止他們兩個,整個劇組、整個公司的人,也誰都跑不掉。
她已經全都向警察交代了。
“不對,不對!”
胡玲著急地說:“我們是來自首的!”
她是來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的,可不是來自投羅網的!
她握住蘭青青的手:“蘭律師,你可得幫我作證啊!”
蘭青青拍了拍她的手:“放心。”
她手上有錄音和總結好的材料,能夠證明胡玲有自首的意願。
她們和魏姐幾乎是前後腳到達的警局,能夠證明他們兩撥人是分彆獨立自首,她有自信,能給胡玲和方若明爭取到減刑。
現在最大的問題不在她們兩人,而是在寧先生的身上。
蘭青青看了看痛哭流涕的魏姐,又轉頭看向寧先生:“我是以代理律師的身份陪同當事人前來自首的,寧先生您呢,又是以什麼身份陪魏女士來的?工作上的合夥人,還是上司?”
根據魏姐的供述,她利用自己在寧遠公司內部的職權,進行製/毒/販/毒的違法犯罪。
那麼,身為寧遠集團所有者的寧先生,真的無辜嗎?
“不是合夥人,更不是上司。”
寧先生笑著說:“我們隻是朋友。”
隻是朋友?
蘭青青挑挑眉。
“魏女士利用公司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作為朋友,我十分遺憾。”
“唉,要是她早點將這一切告訴我就好了,我一定早就勸她向警方自首了。”
“不過 ,現在自首,看起來也不晚,不是嗎?”
“不晚。”
蘭青青搖搖頭:“在警方采取強製措施前自首,就不算晚。”
看來寧先生是打算把魏姐推出來當替罪羊,自己在後麵隱身了。
“你說謊!”
胡玲瞪大了眼,指著寧先生,手指顫抖:“你才不是我們的朋友,你是我們的老板!寧遠公司是你的產業,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被你逼的!你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
寧先生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將她嚇得瑟縮了一下。
即使胡玲人在警局,已經打算和過去做決裂,但多年積威,仍是難以破除的。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寧先生說:“雖然寧遠公司以我的姓氏命名,但早在許多年前,我就已經將它轉讓給了他人。現在的我,隻是一個每年收取股息,但並不參與公司管理的股東罷了。”
公司管理層違法犯罪,跟他可沒有一點關係。
“蘭小姐,你在蘭氏集團,應該也是這個地位吧?相信你能夠理解我的處境。”
“寧先生把自己摘得真乾淨啊。”
蘭青青感慨:“就好像你真的對寧遠公司內部發生的一切毫不知情一樣。”
寧先生聳聳肩:“蘭小姐,我所說的一切都是實情。如果你不相信的話,儘管去查公司內部的規章製度,儘管去查我與公司賬戶的資金往來。我敢向你保證,你找不到任何我參與公司管理、對製/毒/販/毒一事知情的證據。”
“胡玲和方若明可以作證,證明你就是她們的‘老板’,她們聽命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