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珠才沒有管他們,她徑自走到一個噴泉雕塑旁邊,放下一直背的包包,裡麵是一把吉他。
她隨手撥動了下,流暢的音樂傾瀉而出。
已經有不少人圍了過來,看著這個漂亮得出奇的少女彈奏樂曲。
南珠就像是沒有看到他們一樣,一點也不怯場,她抱著吉他,輕輕哼唱起了一曲小調。
是首非常溫和、平靜的歌,讓人想起寧靜的山,幽靜的河流和搖曳的花。
潺潺流動的溫柔。
吉他的音調輕快中帶著一絲毫不在意的悠揚愜意,而她的聲音融合在其中,清新甜美,是種無需技巧的輕鬆自然。
——“哇,好好聽。”
——“她好漂亮……”
——“是藝人嗎?”
——“天啊,太漂亮了吧?比電視上的藝人還要好看吧?”
——“最主要的是……歌好好聽。”
——“是啊,唱的歌很溫柔呢。”
——“好喜歡,這是什麼歌?”
幾個高中生模樣的女孩子星星眼看著南珠,一副很激動的樣子,旁邊是那個撞了南珠的連帽衫男孩,他還在臉紅。
嘰嘰喳喳誇獎她的大多都是女孩,圍觀的男生們反而有些沉默。
南珠手指在吉他弦上撥動,聽著她們的誇獎,心裡美得冒泡泡。
雖然來到這個世界這幾天,已經聽了不少這樣的誇獎,可是每一次聽到,都!好!開!心!
以往人們圍著她,是要燒死她。他們還罵她是魔女。
而現在可愛的女孩子們圍住她,是在讚美她,誇獎她。星星眼全部對住她。
啊啊,這個世界真的好美好啊!
如果能夠一直唱下去,她情願在這樣的舞台上死去。
她真的很喜歡唱歌,這是她超越了生理上的自身,從內在的自我意識上,覺得自己真正存在的證明。
她是魔,注定以夢為食。
可是除了生理上不受控製的本能,超越本能之外的她自己想做的,且努力做到的,才是她自己,不是嗎?
人與野獸的區彆就是控製自己的本能。
所以她也很喜歡人類,能控製自己的,創造出許多本不存在的奇跡的人類。
能夠讓這麼多人類喜歡上真實的自己,那是多麼的了不起啊!
她眯起眼睛,笑著低低哼唱。一隻手在吉他上很愉快的打起了拍子。
所以當她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明星’這一職業時,她慶幸,能來到這個時代,真的太好了。
更加幸運的事,收留她的奶奶的孫子鄭基時,似乎就是從事這一行業,所以奶奶叫她過來時,她很是愉快的收拾收拾就過來了。
——唯一碰壁的是,鄭基時還沒有聽過她唱歌,就透露出了拒絕的意思。好像在說她不行。
唉,她低落了一秒,又在周圍女孩子們的讚美聲中打起了精神。
沒有鄭基時,她也可以呀!
一曲結束。周圍的女孩子們嘰嘰喳喳圍了上來。
“那個,是藝人嗎?”一個女孩子臉紅紅的問道。
“不是喲。”南珠笑眯眯的搖了搖頭。
“姐姐!你好漂亮,我可以娶你嗎?!”一個初中生模樣的小女生衝進來,眼睛亮晶晶的。
“嘻嘻,”南珠被逗笑了,“隻是漂亮嗎?不誇誇我的歌嗎?”
“歌也好聽!你最好聽!啊不,你的歌最好看……”那個小女孩接連嘴瓢,臉頰都紅了,不好意思的低下頭。
周圍的女孩子們看著這樣,都哄笑了起來。
真是開心呀,南珠背起包,笑眯眯地和她們揮揮手,約定好明天再過來就走了。
有幾個男孩子卻一直跟著她,其中就有那個連帽衫,他被幾個同伴推了一把,羞澀的小跑過來攔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