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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你在做什麼!你把我買的衣服偷走,還來找人老板麻煩,是要逼死我嗎?”
來人是之前買衣服的那姑娘。
她氣喘籲籲從人中間擠過來,一把撿起地上的大衣,拍掉上麵的灰土,十分愛惜地檢查一遍,小心疊好。
老婆子瞪起吊梢眼:“賠錢的賤丫頭,看見你奶我坐地上也不扶我起來,先撿破衣裳,有你真不孝順的嗎?還問我來乾什麼,我來要錢!八十塊錢!”
她手指狠狠戳空氣,要不是距離遠,恨不得戳姑娘眼珠子上。
小姑娘:“那是我的彩禮錢!我長這麼大,給自己買件衣服不行嗎?!”
…………
倆人吵起來,信息量之大,弄得集上的人也沒心思逛了,都支棱耳朵聽著,然後歎息搖頭,感慨一句“姑娘命真苦”。
這老婆子貪圖人家彩禮給得多,把一十七歲的大姑娘許給了大她十歲的單身漢,然後還想把彩禮全拿捏在手上。
不想小姑娘可能真對家裡死了心,讓對方把彩禮先給她,她想著反正都落不到自己手裡,扭頭買了件大衣。
說起來,這還是她人生中第一件新大衣。
於是,就有了老婆子偷衣服碰瓷要錢一事。
路人聽了直咂舌:“還真叫說準了,真是偷的啊。”
大家議論紛紛,老婆子臉色一陣紅一陣白,很是難堪。她一骨碌從地上爬起來,扯姑娘胳膊就要走,姑娘掙脫開,跟許夢雪道歉。
老婆子吃了大虧,氣咻咻地,嘴上罵罵咧咧,不管小姑娘就要離開,卻被回來的許小弟擋住去路,跟他一塊來的,還有兩位穿製服的派出所同誌。
許夢雪:“兩位同誌,就是她,造謠誹謗,無中生有,這邊上的大家都可以證明。”
老婆子嚇得腿軟,其他人也沒料到是這種走向。
本來以為不用賠錢就好,誰知道還找來了公安,公安竟然也管?
要知道,這年頭大家都怕公安,見了就算沒犯事的,也莫名會心虛,何況老婆子剛做的事有目共睹。
等公安做完筆錄,帶人離開,其他人還恍恍惚惚的。
等反應過來,下意識縮了縮脖子。剛他們也打聽了,這老婆子估計得被關一倆月呢。
誰讓她趕上嚴打了呢!
一時間,,其他小販看許夢雪的眼神也跟之前不一樣了,有些輕佻的也收斂嚴肅。
他們意識到:人家可不是普通的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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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完回去路上,許小弟得意洋洋:“姐,還是你行。知道去把姐夫所裡的人喊來。就在邊上,虧我跑得快,沒讓那老婆子跑了。”
許夢雪沒吱聲。
她之前在派出所附近看見倆人,很眼熟,隻是人影閃太快,她沒看清楚。
晚上回去她也心不在焉的,錢都沒數就睡了。
然後,又又又做夢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劇情走完,我們的男主就上場了!
(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