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第 29 章 紅薯粑粑炒臘肉(2 / 2)

聽到這話,林老漢眼裡露出些許渴望來。青磚大瓦房,住著可比茅草屋舒服多了。且能擁有一座青磚大瓦房,在村裡是頂頂體麵的事。

他下意識搓手,“蓋青磚大瓦房,那得花不少錢。”

“是要花不少錢,所以咱得努力賺錢呀,隻是……”

“隻是什麼?”

“阿爺,我們往後也不能一直賣爆米花蛋糕這些東西,這些東西總有人仿出來的,你看那米花糖不是很快就被仿出來了嗎?蛋糕和爆米花也會很快被仿出來的。賣的人多了,生意也不能像現在這樣日日紅火了。開飯館才是長久之計。”

她這一手廚藝,開飯館才能發揮出她的最大價值,她的手藝,才是她最大的競爭力。

而且開飯館才是她最最擅長的,也是最最喜歡的做的事。

林老漢不解,“這我都知道,你之前不是說過?”

“我的意思是,咱們以後是要開飯館的,肯定不會在村裡開飯館,那肯定就不會住在村裡了,房子也就不會蓋在村子裡了。”

“那蓋在哪兒?”林老漢一愣,“鎮上?”

“我原先是想把飯館開在鎮上的。但青山鎮終究還是太小了。”

青山鎮隻是一個中等鎮子。人口不多不少,還算繁華,然而終究隻是一個小地方。

“地方太小,食客少,不若在大地方開飯館掙頭大。且小地方有很多不便利,想要買的東西都沒人賣,買不到。”

林老漢一愣一愣的,“那你想去哪裡開飯館?”

“縣城。”

“縣城?縣城?!”

“是的。”

“去縣城開飯館,那得要多少錢?咱們真能去?”

“隻要現在多努力掙錢,會攢到去縣城開飯館的錢的。阿爺,錢都不是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你們願意離開林家村,去縣城嗎?”

林老漢沉默下來。林家村是他祖祖輩輩生長之地,若要離開,他肯定是舍不得的。

然而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要掙大錢,要過上更好的日子,就得放棄些什麼。

踟躕良久,林老漢做好取舍,“要能去,咱就去。”

林老板是家裡的大家長,是當家做主的人,他願意去縣城,林富貴他們也不會有異議。

林富貴他們聽林為珍說了去縣城開飯館的事,第一反應是擔憂錢不夠,去不了縣城,而後是擔心在縣城花銷大,過不起日子。

“放心吧,爹,我這手藝你還擔心在縣城開不起飯館嗎。”

珍珍的手藝這樣好,在縣城開飯館那肯定不會缺生意。想到此,林富貴他們稍微安心了些,轉而便有些興奮和向往起來。

能去縣城生活,總是比在鄉下要好的,誰不想住在條件更好的地方?

離年關越近,備年貨的人越多,街道上越發熱鬨擁擠,爆米花的生意也越發紅火。

“又賣完了?這麼快!大爺,你們明兒再多準備些吧!”

“成。”林老漢擺擺手。他回到家後,林為珍給他倒來一杯熱茶,“阿爺,你辛苦了。”

“這有什麼。”林老漢灌下一口熱茶,“明兒還得多背兩袋子爆米花過去,完全不夠賣!對了,珍珍,晌午吃什麼?”

“阿爺餓了?”林為珍笑笑,她去瞧牆上掛著的臘肉,“臘肉已經可以吃了,中午切些臘肉弄了吃吧。”

“吃臘肉?好!”

灶屋裡,林為珍往鍋底放豬油,熱得“滋啦”響,油溫六成熱時,倒入紅薯粉漿煎。

紅薯粉慢慢定形,她晃鍋,翻麵,煎到兩麵酥脆,香噴噴的紅薯粑粑出鍋。

紅薯粑粑切成塊後,林為珍嘗了一塊。紅薯粑粑外酥裡軟,微微彈牙,薯香濃濃。

“我也要吃,我也要吃!”毛蛋跳起來,去拿紅薯粑粑。

鍋裡留了底油,林為珍把切薄的臘肉炒進去。呲呲呲呲!臘肉上的肥肉開始變得透明,一滴滴臘油融進鍋底。

臘肉特有的煙熏臘香一股一股往鼻子裡鑽,吃著紅薯粑粑的毛蛋鼻子一動,“哇!”

林為珍翻炒著臘肉,薑蒜末爆進去,辛味混合著肉香在空氣裡不斷發酵時,紅薯粑粑炒入其中。接著再撒入蒜苗。

濃鬱到霸道的香味,香到嗅覺發麻,林老漢他們被這香味勾得雙眼發直,口水在舌根底下直打轉。

待紅薯粑粑炒臘肉出鍋,一家人迫不及待伸筷子。

紅薯粑粑外酥裡嫩,柔軟q彈,外麵焦脆的鍋巴裂開,蓬軟口感和臘肉的肉香在唇齒間肆虐。

咀嚼時,裡麵滲進的臘豬油恰到好處的散發出油而不膩的油香,使得紅薯粑粑吃起來潤口而不膩。

沾染了紅薯粑粑香氣的臘肉,熏香撲鼻,肥而不膩,瘦不塞牙,咀嚼間,口腔裡儘是醇厚的臘香,滋味妙絕!

“太下飯了。”林老漢他們嘴角冒油,吃得一臉紅光。

紅薯粑粑炒臘肉,蓬鬆彈軟,鹹鮮臘香,的確很是下飯。就著這道菜,林為珍比平時多吃了一碗飯。

夜裡她摸著圓滾的肚皮入睡。次日,她看了看屋子裡的南瓜窩頭和竹子。昨晚花花沒有來?

接下來兩日,花花依舊沒來。

是出事了?受傷了嗎?為何沒來?林為珍有些擔憂。

這天夜裡,她沒怎麼睡,一直在等花花。久等不來,她快要睡著時,忽而聽到外頭響起細微的動靜。

是花花來了嗎?

她心中一喜,立時下床。一開門,就看到院子裡有幾道晃動的人影。

拿著大刀和棍棒的蒙麵人與她視線相撞,她一驚,“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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