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2 / 2)

這個外包公司規模極小,在互聯網上幾乎都沒有什麼有效信息。

她按照網上寫的公司聯係電話打過去,響了很久也沒有人接。

林歲甚至搜了搜招聘軟件,也沒有查到它最近有什麼動向。

難道真的像麗姐說的那樣,這家公司老板已經跑路了?

林歲很快在互聯網上找到了一位本地律師,向她敘述了王麗所遇到的情況後,尋求解決辦法。

對麵回複得也很快:【哦,這是典型的勞動糾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應當及時補繳,並由該用人單位負責賠償及標準支出費用。①】

“……”

林歲沉默一瞬,補充說:【這些相關規定我也查過,我知道理論上他們應該賠。但實際上在公司關門,也根本找不到負責人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讓對方賠償?】

【呃……找不到人?】

【要不然你們先試試報警或者去勞動局問問?】

林歲看著她不確定的語氣,覺得自己好像被騙了:【你到底是不是專業的?】

對麵這下回得很快:【專業專業!!我今年剛剛拿到律師證,從實習律師轉正成了正式的獨立律師,很專業噠!!】

林歲更覺得自己被騙了。

【算了,我換人。】

【不要啊!姐姐,如果你真的想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的話選我沒錯!雖然我還沒有獨立負責過一個案子,但你就是我的第一單,我保證會好好給你們爭取成功的!】

林歲更心梗了。

對麵像是怕林歲跑路,繼續說。

【而且你換人也不一定能換到比我更靠譜的。我們本地律師很多都有穩定客源,很少在網上回答免費谘詢問題。而且我去年專攻勞動糾紛,了解得很多!你選我肯定沒錯!】

【最關鍵的是!!我很便宜!!我還可以後付費!!!老板!!你考慮一下!!】

林歲心內腹誹,專攻是指將法條倒背如流,但並不了解實際操作嗎?

勞動糾紛在現實裡的處理方法遠沒有法條規定裡那麼簡單。

勞動法裡勞動者的權益條條都能被保證,但是在現實裡,勞動者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收集材料,準備證據,找到負責人去仲裁,這層層鏈條串聯下來,每一條都不輕鬆,很多人都會在中途放棄。

就像他們那種小鎮上,如果想解決勞動糾紛,最快速的方法甚至都不是去找相關部門,而是直接帶人找上門。

林歲原本想換人,但是看在她最後一句的情況下又心動了。

這年頭願意後付費的律師並不常見。

如果真的能談妥,麗姐甚至不用拿積蓄出來墊錢。

林歲回道:【行。給你機會。】

【那我們首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通過什麼辦法能找到這個跑路的外包公司。第二,如果真的找不到的話,我們能不能給實際用工單位施壓,讓他們來解決。】

這位新人律師大概是受到鼓舞,看著林歲還真願意找她接這一單,立刻重新梳理了一遍材料和案況,隨後回複。

【如果公司負責人跑路了,那他大概率違法了。雖然現在聯係不到公司,但我們還是可以找到股東和法人代表追究責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林歲稍微鬆了一口氣。

她剛想給麗姐轉發一下結論,又收到了新的消息。

【等等!!】

【我剛剛去新查了一下。】

【這家公司的股東和法人都變更過。而現在的股東和法人代表,是失信人員。】

林歲:“……”

完蛋,廟也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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