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們真的可以告鐘氏集團?……(2 / 2)

她看到王麗悲痛的表情,有點無措,“抱歉抱歉……您、您節哀。”

林歲注視荀熙三秒。

她的確是新人律師,對於照顧當事人情緒這一點上還很生疏。

隻不過對麵閃著的綠光讓她略略放下心,雖然莽撞稚嫩了一點,但不是壞人。

“現在的問題是,第三方公司人間蒸發,即便告可能也找不到人。”

荀熙說,“所以我想過了,林歲妹妹說的話有道理。如果找不到的話,我們可以從實際用工單位這裡下手。”

“當然,合同是簽在第三方這裡的,一般正常情況下,用工單位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這也就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會用外包的原因,一旦有什麼問題,也找不到他們頭上。

“但是!您的丈夫是因為加班猝死在鐘氏集團內的!”

荀熙看向王麗,問,“關於加班這一點,我們有辦法核實嗎?”

見王麗有點懵,她繼續說,“因為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即便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每日也不應該超過三個小時。①如果用工單位本身就超出了規定時間,它就違法了!”

“更重要的是,我還查到了這一條!”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②”

“用工單位讓勞動者過度加班本身就是錯,這肯定是造成損害了,我們可以拿這條直接打它!它彆想逃避責任!”

荀熙越說越激動。

在她看來,受害者之所以會去世,就是因為用工單位的剝削。如果僅靠外包一條就想把鍋全部甩鍋第三方,門都沒有!

“可以核實的!”

王麗聽懂了,拚命點頭道,“他正常下班時間是晚上六點。但是當天加班到了十一點多,而且這半年來幾乎都是這樣!”

她臉上帶著終於看到希望的表情,又想哭,又想笑,“律師,你是說,我們……我們真的可以拿這個告鐘氏集團嗎?!”

荀熙重重一點頭:“可以。”

“鐘意,還不走呢?”

夕陽快落下山頭了。

走讀的學生幾乎都走完了,而住校的學生也都去吃晚飯了。

鐘意平時基本到點就走,今天居然還留在班級裡寫作業。

鐘意嗯了一聲,看了一圈,教室裡已經空了。

確實不能再拖下去了。

她收起筆,慢吞吞地整理好書包,再慢吞吞地挪出教室。

門口幾乎都不剩什麼等人的家長了,鐘意走向了熟悉的車,拉開車門,安靜地坐上去。

“今天怎麼這麼晚?”

司機看起來等得都有點不耐煩了,正要發動車時,掃了一眼後視鏡,愣了下,“鐘心小姐呢?”

鐘意說:“她在學校裡還有一點事,說會自己回來。”

“自己回來?”

司機麵色陡然變了下,目光瞬間銳利起來,“這可不行。我的工作是把你們兩位一起送回去。鐘心小姐一個人回家,要是出事了怎麼辦?我可負不起這個責任。”

“……”

鐘意隻堅持,“她會回來的。”

“她去忙什麼了?”

鐘意沉默。

司機見她不說,輕輕笑了一下,說:“那我給太太打一個電話,請示一下她該怎麼辦?”

——不行!

鐘意腦內瞬間跳出念頭。

如果媽媽知道了,她一定會派人去找林歲。到時候就完了。

“不用了。”

鐘意脫口而出道。

她被司機盯得背後生涼,撐著最後一點勇氣說,“姐姐她被老師留堂了。我,我現在就回去找她,很快就和她一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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