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有限責任公司(1 / 2)

許長海雙手拿著紙,低頭又看了一遍。

最頂上寫著三個字“公司法”,下麵略小的字寫著“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

正文部分第一段寫的是:“公司為律法擬定之人,故亦可稱法人,與之相對,自然誕生者稱之為自然人。律法賦予法人獨立人格,可擁有獨立財產,可憑己身財產承擔責任。……出資設立公司的自然人或非法人組織、法人稱為股東,股東之責任限於其出資範圍。”

這一段有句小小的側批:本文所稱公司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因商業繁榮程度及信息通訊水平暫不列出;非法人組織指合夥等形式,另文詳寫,暫不贅述。

整篇文章像是規劃一個人的一生一般,也詳儘規定了法人從生到死,從內到外的種種情況,或許這份紙落在山野之人眼中猶如荒唐笑話,但落在許長海這種水平的人,尤其是治理一方百姓的人眼裡,簡直可以說是比金子還珍貴。

大齊朝以農為本,從商是賤業,除了不允許科舉之外,在其他方麵也有諸多限製,若天下商人得知有此等妙法,怕是要歡欣鼓舞之極。而且他做了這麼多年的官,心裡明白遏製商人是為了什麼,但若天下無商,整個大齊也將會是一潭死水,國祚飄搖。

這幾年他一直在降低商戶的稅供,昌樂縣也因此比以往更加繁榮,但降到一定程度,似乎達到了一個臨界值。再壓低稅收會出現缺口,且效果也遠不如開始幾次降稅,他有種預感,若此法能夠施行,昌樂縣一定會成為汀州最富庶的縣城甚至……大齊最富庶的縣城。

許長海捫心自問,這樣精巧的構建,他想得出來嗎?

如今他任期將滿,年底就要再次調往其他縣城……做了十幾年官了,這一刻許長海突然很遺憾,遺憾自己無法親眼見到任過官的槐蔭縣、昌樂縣無法用上此法,兩地的百姓在他走後又不知會過上什麼樣的日子,更遺憾,自己沒有想到這麼絕妙的方式。

如果這份假擬的律法真是自己女兒寫的,由不得許長海不動搖。

這樣一個身具大才之人出自他的家族,後繼子孫有人,這是一件多麼值得欣慰的事,隻可惜……隻可惜……

許長海長歎一聲,眼神注視著屋後那個位置。

她要是個男孩該多好。

許長海憋了兩三日,實在按捺不住,想叫女兒來問問,可惜正趕上寧知府來昌樂縣巡視,他不得不先去接待長官,這一忙就忙了一旬的時間。

自從許清元把許長海氣暈過去之後,她一直被鎖在屋裡,嚴禁出門。王奶娘和脫雪也都被關在了柴房。

許清元將自己這些年來的筆墨全部都整理好,沒事就坐在窗前看著天空發呆。

一天、兩天、三天,一直過了十幾天,她就像最不堪的囚犯一般,被遺忘在一角。難道許長海想關她一輩子?也不知道王奶娘和脫雪怎麼樣了……

密密麻麻的恐懼慢慢襲上心頭,她日夜煎熬,如同被蟻群侵吞蠶食。

她看著送來的飯菜,一點胃口都沒有,但還是強逼自己拿起筷子夾了一口米飯。

“吱呀”一聲,房門被推開,許清元側頭去看,就見許長海穿著官服一步邁進屋內,手上拿著那疊她寫的紙,表情帶著濃重的審視。

她放下筷子起身行禮,但動作卻十分緩慢。

“父親。”許清元喊道。

許長海並未應聲,而是將紙拍在眼前的圓桌上,沉聲問:“這是你寫的?”

許清元拿過一張看了一眼,發現是之前自己背誦記錄下來的一點公司法規定,道:“隨手寫的,內容不全。”

許長海審視著許清元,就像是從未見過這個人一樣。

沉默良久。

“你知道為父這些天去乾什麼了嗎?”許長海自己坐在了女兒對麵,問。

“女兒不知。”許清元覺得現在的情況有些奇怪,許長海態度怎麼也不該是這樣子的,他怎麼會如此平靜?

她的眼神看向旁邊的紙,半垂下了頭。

“接待來本縣巡視的寧知府,也為了讓知府看看為父這些年的治理,將來能夠在考評中添上幾筆好話。”許長海淡淡地道。

好直白,許清元皺了皺眉,不知道許長海怎麼突然跟他說這樣的話。

“寧知府要見你。”許長海刻意平靜地說。

許清元大吃一驚,睜大眼睛抬頭看向許長海,急問:“知府大人為何要見女兒?”

想到一種可能,她又驚又怒,忍不住大聲再問:“難道您想讓我嫁給知府?為了您的官途?”

不要怪她不冷靜,如果許長海真是這個打算,那她什麼指望都沒有了,冷靜又有什麼用。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