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一個轉身的功夫,兩個孩子都被人給抱走了。
孩子沒了,原身和丈夫的天都差點塌了,這個家也崩了。
他們到處找孩子,被騙了無數次,最後好不容易攢下來的錢也被騙沒了,餐館也開不下去了。
再加上失去孩子的痛苦日夜折磨著,兩人心理壓力都很大,夫妻之間矛盾也越來越深,最後原身丈夫一時想不開,自殺了。
一切痛苦就隻剩下原身一個人扛了,可她沒有放棄尋找孩子。
但凡是經曆十月懷胎、每時每刻都曾憧憬著孩子降臨的母親,都很難放棄自己的孩子,儘管原身知道要找到兩個才一歲不到的孩子就如同大海撈針,可她依舊不敢放棄。
找到孩子,已經成為了她的執念和她生存下去的目標。
原身重新打起精神,她買了一輛三輪車,開著自己的三輪車一個省接一個省的跑,一邊賣包子一邊尋找孩子,三輪車的上麵就掛著尋子信息。。
在尋找孩子的路上,她也認識了不少和她有相同遭遇的父母,她們交換了聯係方式,她在尋找自己孩子的時候,也開始關注彆人家丟失的孩子,也開始和人販子鬥智鬥勇。
她越來越痛恨人販子,隻要發現有人販子的線索,就一定不會放過,經常不顧安危臥底販嬰圈。
那些年她找到了一個又一個的孩子,抓到了一個又一個的人販子,在圈子裡也算是個響當當的人物了,許多丟失孩子的家庭還會特意來找她,希望她能幫助他們找到孩子,她從不拒絕,也不收取任何的報酬,隻是希望自己多做好事,那麼有一天自己的孩子也能那麼幸運,能夠遇到拯救他們的人。
一直到孩子丟失的十七個點頭,原身中雨找到了大兒子。
可是沒想到 找到孩子並不是結局,而僅僅隻是開始,因為他們之間橫隔著丟失的十七年的親情和一對“養父母”
原身認為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正是因為“養父母”的需求才會導致她失去孩子,所以根本不可能和他們和平相處,甚至還要起訴他們。
但這卻引來大兒子的不滿,最後原身為了維持這份親情,隻好打落牙齒往血吞,不僅不追究“養父母“責任,還要讓自己的孩子繼續叫他們爸媽,繼續和他們一起生活。
然而這樣卑微的妥協,也沒能讓原身重新找回和兒子的缺失十七年的親情,反而,大兒子還恨上了她,因為她的出現,破壞了他原本安靜和睦的家庭。
原身永遠忘不了孩子憤怒憎恨、歇斯底裡的朝她大吼大叫的樣子。
“當初是你沒看好我,才導致我被人販子拐走,你為什麼還要出現,毀了我另一個家?”
甚至說出了我沒求你找我這種話。
然後大兒子把她的各種聯係都拉黑了,還搬了家。
原身從此就和大兒子失去了了聯係,也不敢主動去找大兒子,怕看到孩子厭惡憎恨的眼神。
原身也開始了自我懷疑,反思自己找孩子的行為到底正不正確,她甚至不敢再去找另一個孩子,怕也是同樣的結果。
身邊也有很多人也勸她,讓她不要再找了,沒有好結果的。
如果另一個孩子也有一個美滿的幸福的家庭,那她就是親手毀掉了自己兩個孩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