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 針尖對麥芒(1 / 2)

一個故事 多梨 6553 字 8個月前

林譽之握著傘,他終於因林格這句話有所反應,側臉,林格看到他那半張臉上落了一點雪,小小的、細細碎碎的一點。

有棱有角。

“看不出來,”林譽之說,“你還挺有經驗。”

“閱曆多了,當然經驗豐富,”林格說,“你就想問這些?”

“不然呢?”林譽之說,“要我看著你和一群爛人在一塊?你還真是不挑食。”

林格皺眉:“你說話不尊重人。”

“連肉,體都可以拿出來標榜價格的人,”林譽之忽而溫聲,“你希望他能得到什麼樣的尊重?”

林格沒說話,她站在黑傘下,仰臉看,天上的雪花更大了,撲撲簌簌,洋洋灑灑。

“看在你的麵子上,我倒是可以尊重他,”林譽之說,“那我換個說法,林格,什麼樣的男人都能睡得下去,你確定他沒有性方麵的疾病?”

林格說:“你憑什麼管我?”

“憑我是你哥,”林譽之說,“夠不夠?”

“憑你是我哥?”林格靠近林譽之,她仰臉,看著他漂亮的喉結,“哥哥?”

林譽之目露警告,禁止她前行,沉聲:“林格。”

“得病不丟人,亂,倫才丟人,”林格壓低聲音,“林譽之,你知道。”

雪中的人不多,還沒有到徹底開工的時刻,人也少,步履匆匆,一柄大黑傘是他們在漫天雪花中的唯一孤島。

林譽之的喉結上下微動,冷淡地長久注視林格,那目光就像看一株漂亮的毒草。

還不夠。

林格語調一轉:“不過,他也讓我謝謝你。”

林譽之不言語,他似乎並不屑於再聽她繼續講下去。

隻看到他冷漠一張側臉。

“他讓我謝謝你,”林格說,“和我一起養成了玩很開的習慣。”

話音剛落,林譽之抬手,在觸碰她之前停下,垂在身體一側,緩慢地握成拳。

“和我猜的一模一樣,”林譽之說,“你腦子裡還是這麼多水。”

一輛出租車馳來,林格伸手,截停司機。

臨上車前,她回頭和林譽之揮手,笑容淡淡:“你也是,還是那麼刻薄。”

“刻薄”這個詞,乍一聽有些嚴重,卻無比地適合林格和林譽之剛剛相處的那段時間。

林譽之剛被接來的時候,林臣儒花了不少的鈔票,才能讓他們二人在同一個中學裡讀書。

林譽之讀高中,林格念初中,兄妹倆都不住校,同樣走讀。

這是父母共同的決定,林臣儒認為這樣方便兄妹更好地培養感情,而龍嬌隻當林譽之是個免費的保鏢兼看管者,監督著林格,彆讓她逃課出去玩或者“學壞”。

在兄妹倆開啟共同上下課新紀元之後,林譽之徹底不掩蓋他的冷淡。

林格不想和他一起走,故意和朋友一塊兒在店裡左挑右揀,拖延時間。

每當此時,林譽之都會手裡拿個小小的單詞本,站在店門前的樹下,不慌不忙地等。

林格對他手中的單詞本印象很深刻,星火的,又小又厚,還不能用來防身,打不了人。

或許人體的所有器官都跟隨著身高,個子高,他手也大,這麼一個口袋書,在他修長雪白的指間嬌小玲瓏。

高中生大多有著體態問題,林譽之不,他站得隨意,並不如軍姿般規整,背卻不塌不垮,筆挺俊秀,像書店最精致玻璃展櫃裡放置的雜誌封麵男模。

他們維持著表麵的兄妹關係,生疏到像被強行栽種在一起的梅樹和杏樹,互不乾擾。而林譽之又實在太會演戲,韋斯·安德森不去找他拍電影真是一大損失。無論放學路上兩人如何一句話也不說,一踏入家門,林譽之又調整好溫和的笑容,甚至主動幫林格拿她的拖鞋。

林格那雙拖鞋穿過了兩個夏天,印著歪歪扭扭、拙劣的英文。

“Sweat Lover”

超市裡賣22,印的是“Sweet Lover”,龍嬌嫌貴,拉著她去夜市裡淘到一模一樣的,六塊錢一雙,不過把“e”錯印成“a”。

Sweet(甜蜜的)變成了Sweat(汗水,濕氣)。

第一個夏天,林譽之給她拿拖鞋時隻用兩根手指,捏著那個被印錯的“a”字一角,拎著,放在她麵前,敷衍的一聲啪。

第二個夏天,林譽之單膝跪在地上,低頭給她穿上那雙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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