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時差。我自己都忘了有這麼一回事了。”林想起亞梅蘭精靈王國與聖城的相對位置,兩邊對應的太陽時確實是不一樣的。
既然吃飯的話題沒能繼續,林改問道:”那喝一杯如何?我這裡的好酒,可不會輸給你們精靈釀造的。話說你們王國什麼都很好,比起大多數人類世界,那可以說是好太多了。但就是酒類讓人有點不滿意,那點酒精度數,那叫做飲料吧,沒資格稱作酒。”
所謂的待客之道,不外乎吃吃喝喝。即使被婉拒了,也不會被當作失禮。
懷德沃克?符騰對於這樣的提議,倒是十分歡迎,同時說道:”那實在是太剛好了。而且我們的精靈歌姬,可是學了不少新曲。我這可是特地帶她來獻唱的,美人、好歌配醇酒,那可是再好不過了。至於你對我王國美酒的批評,老實說,我也是這麼想。喝過矮人的火燒以後,我對那種喝不醉、澹如水的玩意兒,也的確沒有什麼偏愛。隻是我們王國雖然有對外貿易,但酒類的貿易都屬於見不得光的那種,所以價格也特彆昂貴。反正我那微薄的薪餉,可喝不了幾回。好不容易來你這裡一回,你可彆太過吝惜呀。”
聽著胖精靈毫不在意地自黑,不同於一般以忠誠與榮譽為驕傲的外交使節,林愈覺得這個胖子城府很深。而且因為歌者學了新歌,所以特地帶到遠方去獻寶,這是什麼操作?倒讓林有些看不懂了。自己和這個胖精靈的交情,絕對沒有好到這種程度。
不過再怎麼裝模作樣,最後還是要揭露主題的,不是嘛。隻希望這一回彆要像上次一樣,拖拖拉拉熬個十天,才談論起正事。然而之後的發展也跟翻桌差不多了,隻是沒有把人殺光而已。
一擺手,將兩位精靈邀請至小宴會廳的一角,這裡有個小吧台。從各地收集來與收購的美酒,隻要是不需要低溫、恒溫保存的酒類都擺放在這裡。至於那些需要妥善管理的酒類,則收藏在地下開辟的酒窖中。從小吧台旁的一條螺旋狀樓梯下去。
既然胖精靈提起了矮人的火燒,那是一種蒸餾酒。就是那種每逢穿越,我大穿越眾必定要拿出來撈錢的製酒工藝。很可惜的是,在迷地,已經有穿越眾前輩這麼做了……
當初在迷地西南半島,那個比鄉下還要偏僻的地方,還沒有這種蒸餾工藝,所以某人天真地以為迷地真沒有。本來還想把這份本事保留下來,期待有朝一日,可以拿出來大賺特賺。
當自己往迷地文化發展傳承已久的區域旅行時,才發覺到當初以為不存在的工藝,其實已經在小範圍內流傳著,或至少其商品是如此。
之所以沒有大規模流傳,原因大抵分為兩種。之其一,當然是既得利益者對於技術的保護。其二則是因為迷地知識與商品傳播速度並沒有那麼快速;或是商品的產量,還不足以往全世界流傳到使世人推崇的地步。
就比如絲綢的情形,就屬於第一種。其製造技術在迷地,至今仍被東方的某個小國掌握著。而這個小國則是托庇在東方的海德爾帝國底下,受其保護著。所以沒有人試圖去竊取絲綢的製作秘密;或者有,但沒有人成功。
而自己的魔法絲綢製作……光看產量,就知道永遠不可能成為商品。自家用都不夠了。
至於第二種的標誌性商品,當屬蒸餾酒無誤了。簡單地說,蒸餾出來的高度數酒水,矮人自己喝都不夠了,還想大規模往外銷售到哪裡?
矮人的賺錢來路很多,也不見得要靠賣酒,或是賣製作蒸餾酒的工藝來維持。或者說,他們從沒想過把這當成一種商品,而且是賣出去之後,能讓他們感到驕傲的作品。武器、盔甲、盾牌可以,但酒不行。酒更多是用來交朋友的,而不是拿來賺錢的。
總之矮人奇怪的堅持,加上他們對於技術保護的手段,造成了蒸餾酒雖然存在於迷地,但卻沒有大規模流傳的事實。然而沒有大規模流傳,並不代表沒有流傳。還是有少量的蒸餾酒,經由商人之手,進入到權貴家庭之中。可想而知,這些酒的價格不菲。
卡維公曾經帶來矮人的火燒,作為禮物。那個口感,用某人印象中的味道來做說明的話,就是劣質的伏特加,多喝幾杯就覺得自己會酒精中毒的那種。但偏偏這樣的劣質酒,在卡維公這種超凡者等級的戰士口中,就成了真男人才喝的好酒!
有時真的想不懂,會覺得這種劣質酒好喝的人,是腦袋已經被酒精燒壞了,還是為了展現男人的氣魄,所以嘴硬咬牙苦撐著,說一些昧著良心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