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哥肯定是不招的。他參與販D這麼多年,手上血債累累,就算真的跟警察合作,也得坐三十年的牢。還不如一直硬杠下去。梁督察也不跟他廢話,直接越過他,審問他身邊人。
他的司機、秘書、助理、保姆、管家等等。
保姆說龍哥從來不在家說販D的事情,所以她並不清楚。
管家負責的也是家庭事物,主要職責是照顧龍哥的妻兒老小,這些人都沒有參與販D,所以提供不了有用信息。
豪哥之前說過司機知道許多內幕,他也願意配合,但是他知道的事情有限。可以站出來作為人證,但是太細致的內容就不太清楚了。
除此之外就是秘書,豪哥說他知道的秘密最多,而且最得龍哥信任。
梁督察經過一天一夜熬鷹審訊,對方全部抗下來,半點消息不肯泄漏。
他拖著沉重的腳步回到家,房間還亮著燈,蘇念星躺在沙發上睡得正香,他走過來想將她抱上床,卻把她驚醒了。
“怎麼才回來?”蘇念星看了眼時鐘,“淩晨三點!你最近是不是很累?”
梁督察讓她快回去睡覺吧,“我洗漱完也會睡的。”
蘇念星又沒有正式工作,她是老板,沒人管她的作息,見他黑眼圈這麼重,拉他坐下來,“怎麼了?是不是對方不肯招供?”
梁督察見她沒有困意,把審訊內容說了一遍,“秘書是個硬骨頭,我們所有審訊方法都用遍了,他就是不開口。律師在場,拿他毫無辦法。”
蘇念星摸摸下巴,“也就是說再按之前的辦法行不通了?”
秘書的眼睛都尖,如果她冒充季雲,很有可能會被認出來。
梁督察微微一怔,還真是。
蘇念星絞儘腦汁替他出主意,“像龍哥這種有錢人不可能隻有一個老婆,他在外麵肯定有情人。你不如從這些人下手。”
梁督察揉了揉眉心,“其他警員也審過這些女人,沒得到有用線索。”
48小時很寶貴,他不可能所有人都親自參與審訊,於是就把不太重要的人物交給下屬。每個人都有親疏遠近,龍哥最信任的人自然是秘書或家人,怎麼可能是情人。
蘇念星沒什麼辦案經驗,又不能去警局幫忙算卦,一時也沒了主意。
梁督察讓她彆擔心,“我自己能解決。興許明天到警署,秘書就開口合作了呢。”
雖然有點阿Q精神,但蘇念星也不好潑他冷水。
梁督察累了兩天,洗完澡倒頭就睡,第二天六點多就起床,然後趕到警局繼續審。
越來越多的下屬招供,所有線索都指向秘書,如果不配合,他就是替罪羊,熬鷹審訊抗過了,這次卻是被逼得沒辦法,隻能選擇跟警方合作。
據他所知龍哥有個二奶,人稱林姐,出事時一直沒有露麵,賬本應該在她手中。
梁督察讓下屬繼續搜查這個二奶的下落。
他看完資料後去找豪哥。
對方急於減刑,自然是知無不言,“林姐是龍哥的女人,以前在夜總會當小姐,後來龍哥給她身份,帶她出入高檔場所,她就一直跟著龍哥。我負責從外麵接貨,她通過小姐們對外散貨。”
“龍哥很信任她?”
“應該信任吧。她還有個女兒,一直是龍哥養著。她不可能背叛龍哥。”
“孩子是誰的?”
“估計是龍哥的。”豪哥也隻知道這麼多了。更細致的內容,比如如何將資金轉到國外,就隻有林姐才知道。
雖說他暫時找不到林姐,但是這麼多屬下都指認龍哥犯案,梁督察有理由扣下龍哥協助調查。
上頭這邊有很大壓力,陳警司以一已之力幫他壓下。
奈何始終找不到林姐的下落,這人神出鬼沒,自打龍哥出事後,她就如神隱了一般。
原先梁督察還打算通過孩子算出她的藏身之地,卻從下屬口中得知,龍哥出事時,林姐帶著孩子出去遊玩,大概看到警察圍著彆墅,所以就帶著孩子躲了。
就是這麼湊巧!
梁督察隻能讓下屬挖林姐的信息。隻知道對方是從內地偷渡過來的。在香江待了十幾年,原先在銅鑼灣夜總會當過小姐,後來被龍哥金屋藏嬌,昔日的姐妹再也沒見過她。
那些幫她散毒的小姐們對她也多是懼怕,並沒有多少情麵。
問及她在內地的家人。
倒有一個人知道,“聽說她在內地結過婚。但是從來沒見她給家人寄過錢或東西。可能早就忘了他們吧。”
連最後一條線索也沒了。梁督察頭快想禿了。難不成隻能等對方露麵?
下屬進來彙報,“梁sir,陳警司問我們什麼時候能找到證據?上麵在催呢。”
梁督察深吸一口氣,給陳警司打了電話,希望對方再寬恕幾天。
最終陳警司答應幫他周旋,但是也下了最後通牒,七天之內必須拿出有利證據。無論是賬本,還是國外賬戶必須有一樣。要不然他沒法對上麵交代。
梁督察隻能硬著頭皮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