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媽媽的性格臨近幾個村子都知道。
她既然能說得出,那必定也做得出。
陳家人能一而再,再而三過來鬨,就是欺負蕭家人老實不反抗,而且還嘗到了大甜頭。
他們有了甜頭,怎麼就可能輕鬆放過蕭淩玉,放過蕭家呢?
然而,他們沒有想到,這母豬逼急了都會上樹,兔子急了還會咬人。
蕭家人被他們欺負如此至此,再忍氣吞聲下去,他們還有什麼活路。
話說,光腳不怕穿鞋的。
反正蕭家已經什麼都沒有了,除了一條命。
相反,陳家因為陳然與大公司老板女兒結婚,成為有錢大老板的乘龍快婿,隻要他們親家從指甲縫裡漏出一點點,就足夠他們在杏安鎮甚至是杏吟縣過上好日子。
所以,陳家人當然惜命了。
他們誰也不願意為了那區區五萬塊,跟蕭媽媽拿命去博。
因此,陳家人就打了退堂鼓。
但是蘭二英看著蕭媽媽手中那把鋒利的砍柴刀,顯得心虛卻又不甘心的說道,“陳秋英,是我們逼你們的嗎?明明是你那個女兒不要臉,做下作事,當妓女,現在懷了野種,連累敗壞我家然兒和我們陳家人的名聲。我們要點賠償不是應該的嗎?”蕭媽媽卻冷笑一聲道,“蘭二英,你不要得了便宜還在這賣乖。說我家玉兒背叛了你們家陳然,可據我所知,我家玉兒回來沒幾天,陳家小子就跟他們大老板女兒訂婚了。
哼,蘭二英,這中間到底誰背叛誰,你心裡應該比誰都清楚。如果你在鬨下去,那好,我也不介意,去z市找家報社,爆料某個大公司的女婿,為了當上乘龍快婿,拋妻棄子。我看到底是誰的名聲敗壞的更快。”
蕭媽媽是個精明之人。
一開始蕭淩玉失魂落魄回來,她也以為真是蕭淩玉不自愛。
然而,當打聽到陳然沒幾天就跟另外一個女人訂婚,而那個女人還是公司大老板的女兒。
這樣的事實一出,她就想到了一個驚恐的事實真相。
那就是陳然早就與那女人勾搭一起了,但他不想敗壞名聲,就去敗壞玉兒的名聲,所以,或許玉兒失身的真相,還有待深究。
隻是他們蕭家無權無勢,根本就無法追究事實真相了。
在說,蕭淩玉這種狀況,也根本無法回z市去調查真相。
所以這一次,蕭媽媽說這話,隻是想要詐一詐陳家人。
要詐出來的結果,果然如她所料。
蘭二英聽罷,心頭一慌,大聲的喝道,“陳秋英,你不要血口噴人。明明是你家蕭淩玉行為不檢,傷害了我家陳然,而他未婚妻心疼可憐他,就與他訂婚,讓他走出傷痛。”
蕭媽媽聽罷,麵露諷刺與輕蔑的看著蘭二英。
隨後,她就很是犀利的開始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