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金金走到沈秀麵前, 拿出兩張畫像,“老人家,您可見過這兩人?”
沈秀唯恐聲音露出破綻, 不說話, 隻搖頭。趙金金又問常安樂。常安樂也搖頭, “沒見過的。”
線索到這裡就斷了。趙金金環顧寺廟,眉心微蹙。她問謝扶光,“扶光, 可有什麼發現?”
“沒有。”謝扶光的聲線輕而悅耳。
聽到這好聽的聲音,常安樂不自覺又抬頭, 去偷瞄謝扶光。他偏轉眼角, 禮貌而又優雅地對她微微一笑。
常安樂怔怔,一時呆了。
趙金金從兜裡取出一錠銀子, “老人家,多謝。”
沈秀連連推拒,趙金金卻不給她任何拒絕的機會,轉身就走了。
待趙金金和謝扶光離開寺廟,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氣。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氣了一般。
一看到謝扶光,那種渾身動彈不得, 喉嚨湧血的劇痛便應激似的席卷而來全身,她對他當真是又恨又怕。她對他的恐懼,更甚於司馬燁。
“楊爺爺,方才那位哥哥……”這邊廂,常安樂還呆呆的,她眨巴睫毛,“方才那位哥哥笑起來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險。以後若你再遇到他, 一定要繞道走。”沈秀叮囑道。
“啊?”常安樂乖乖點頭,“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涼水壓驚。冰涼的水劃過嗓子,她扶住額頭,麵前浮現出方才趙金金拿出的畫像。
畫像裡,一人是趙金金的母親,一人是擄走趙母的賊人。趙金金與謝扶光沒在京城尋到趙母,便隨著線索一路南下,途經錦州。在錦州遇到原主,緊接著原主就被謝扶光殺了。
再過一段時日,他們就要去錦州城了。
沈秀拿起趙金金給的銀子,放到常安樂手裡,“安樂,這錢給你了,你省著點用,能用好些日子。”
“這錢是給您的。”
“不是,是給我們的。”
“那我們一起用?”
“你拿著用吧,我過段時日要離開這裡。”
常安樂神色微微一僵,“楊爺爺,您要離開這裡?您要去哪裡?”
“我要很遠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樂麵露緊張,生怕被嫌棄似的,她吞吞吐吐,“楊爺爺,我可不可以……”
“什麼?”
常安樂語氣裡帶著強烈的孺慕,“我可以跟著你一起走嗎?我能幫您找人,能幫您討飯!”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邊不安全。”沈秀扯了一個謊,“我要去的地方危險,你不能跟著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擔負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臉,“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後有緣,會再見麵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擔負!楊爺爺,您帶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還是拒絕。
常安樂耷拉下肩膀,整個人消沉下去。沈秀雖不落忍,但她無法,她自身都性命難保,如何能帶著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過去。這一日,沈秀假裝無意間提起,“街上官兵還是搜查得很嚴?”
“對呀。”常安樂抱住膝蓋,“希望他們找不到那位姐姐。”說完她捧起小破碗,“楊爺爺,我去要飯了,晚上再回來。”
然而直到天黑儘,常安樂還未回來。平日裡這個時候,她早已歸來。沈秀又等了些許時候,常安樂還是未回來。
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廟門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見半個人影。她略微一猶豫,走出大門,來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個時辰,也沒等到人。倏然有人舉著火把喊道:“誰在那裡?”
是三個巡邏的官兵。沈秀急忙低頭。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個老乞丐。”
三個官兵不再關注沈秀,拿著火把徑直越過她。她剛鬆下一口氣,官兵毫無預兆,去而複返。
一官兵將火把拿近,照著沈秀的麵龐,“姓甚名誰,籍貫何處?”
沈秀癡癡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個傻子!”
“走吧,就是個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個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貫,若沒有籍貫,那便是黑戶流民,若是黑戶流民,得先抓起來再說。”說話的官兵極為謹慎。
正裝傻的沈秀心頭一跳。緊接著便聽到官兵問:“老頭兒,籍貫,告訴我籍貫。”
她還是嘿嘿笑,眼神呆滯。
“就是個傻子,咱也問不出來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來。”
沈秀暗道糟糕。她腦中靈光一閃,倏地瞪大雙目,指向官兵身後,“鬼!鬼!鬼啊!”
等官兵轉過身去時,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應過來,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進人群裡。她跑得飛快,人的潛力無窮大,在死亡的脅迫下,從前800米跑步測試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這樣快。
她覺得她現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參加田徑比賽,與飛人博爾特在跑道上共競技。
當她發現前麵也有追兵追過來時,她腳步停了一下,前後都有追兵夾擊,她已無路可逃。
就在這時,她發現左斜方有一輛馬車,魏長生與魏朝清正在上馬車。
那一刹那間,沈秀心裡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長生與她有些交情。她若陳情求情,說不能能有轉機,能自救。她決定賭一把!
她在人群裡一個閃身,飛奔向馬車。她抓住魏長生的衣袖,“長生救我!”
熟悉的聲音刮過耳側,魏長生愣了一下,一轉頭,便見一陌生老爺爺抓著他。
他錯愕,“你……?”
她語速急促,音量極小,“長生,我是沈秀!現在有人在抓我,請救救我!”
魏長生瞳孔快速收縮,下一瞬,他飛快將沈秀拽進馬車裡。進了馬車,魏長生急問:“姐姐?你怎麼這副樣子!”
“我沒辦法,為了躲避追兵,必須這樣喬裝打扮。”
車簾子被掀開,魏朝清進入馬車,沈秀膝蓋一屈,跪下來,“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溫潤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極其嚴肅,“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腦子飛速運轉,“不、我不是逃奴,我並不是奴隸,我隻是在司馬……世子殿下身邊當丫鬟,但我沒有賣身,我還是良籍!”
“此話當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萬確!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貫,我並沒有賣身!”她磕頭,“夫子請救我,我本是錦州人氏,被人擄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簡意賅,將所有事情通通道出來,“我沒有偷竊,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將我軟禁,後又讓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隨時擔心自己會掉腦袋。我明明什麼都沒做,卻要整日擔憂自己性命不保,我隻想活命,隻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說著說著,她的眼淚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長生滯住,他的眼睛立時濕潤起來,“姐姐……”轉而麵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憐,我們救救她!”
靜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說你並未偷竊,然這隻是你一麵之詞。”
“我對天發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轟,我不得好死。”沈秀舉手發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會偷竊!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長生搖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視線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許久。
若沈秀所言非虛,那她的確不是逃奴。不僅不是逃奴,還是一個倒黴透頂的可憐女子,若事實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實真相如何,須調查一番才能定論。他道:“此事我會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虛言,我會放你走。”
不是直接將她交給司馬燁。而是準備調查一番,這是好事。沈秀大喜過望,“多謝夫子!”
魏朝清:“起來,坐下吧。”
沈秀趕緊爬起來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車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滿頭大汗,此時臉上汗珠直淌,汗珠滑著臉上的“化妝品”和泥土,使得她整個非常黏糊斑駁。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將一塊雪白的錦帕遞過來,“拿去擦。”
“不用,謝謝夫子。”
她拒絕,他也不勉強,便將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鐘後,車子抵達魏府。車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來,“大人,宮裡來人,請大人即刻前去玄陽宮,聖上有要事相議!”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長生幾句話,重新上馬車,朝皇宮而去。
沈秀跟隨著魏長生,一路進入魏府。魏府並不似公主府那般奢華,魏府裡古樸雅致,處處透著輕淡寧神的書卷香。
將沈秀帶到一間臥房,魏長生道:“姐姐,你就先住這裡。”
房屋古樸雅致,簡約又不失精致。沈秀說了聲謝謝後坐下。魏長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會調查清楚的。”
沈秀沒想到,魏長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點也不懷疑她,完全無條件信任她。她不知他為何如此信任她。畢竟他們相識並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