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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的父母其實並不願意搬走。
倒不是對這個村子有著多深厚的感情——感情是有感情,但是沒有那麼的深厚。
他們以前的夢想就是以後能夠沾兒子的光去大城市住下,好好的體會大城市的各種方便。
那個時候,“城裡人”就意味著身份地位。
那個時候農村也確實很不方便,連一條水泥路都沒有,錢也掙不到幾個。
這些年倒是沒有那樣的想法了,覺得住在農村也挺好的,錢雖然掙得不多,但是生活壓力沒有那麼大,想乾活就乾活,不想乾就休息,自由度比較高。
特彆是方浩出息了之後,經濟方麵更加的寬鬆,不乾活都可以維持寬裕的生活,在鄉親們麵前也特彆的有臉。
現在方浩要他們離開,搬到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坦白說,他們很不爽。
兒子出息了,就應該在鄉親們麵前狠狠的炫耀。
家裡有錢了,就應該讓鄉親們羨慕嫉妒恨。
這樣的人生才過癮嘛。
現在要搬走,等於是一個舞台沒有了觀眾,那得是多麼的寂寞?
但是方浩向他們說了事情的嚴重性,一直說到可能會引起歹人的覬覦之心,將他們給綁架,終於將他們給嚇到了。
最後還是決定搬走。
方浩的建議是家裡什麼東西都不用帶,趕緊離開。
反正也沒有什麼太值錢的東西,有錢都能夠買到更好的。
要將東西都帶走,不知道要折騰多長的時間,風聲透露出去那就不好了。
這一棟房子幾十萬蓋的,家具什麼的也值點錢,就這麼扔掉不要,他父母還是有一些舍不得。
最後方浩還是建議他們將這一棟房子送給關係比較好的某個親戚住,才讓他們感覺好一些。
圍觀的人到了晚上十點多才離去,在這期間他們都不敢打開大門。
當天晚上隻是睡了三四個小時,天還沒亮,他們就撤走了。
就三個人,帶著一些換洗的衣服,每個人背個包,開著摩托走了。
方浩的父親開著摩托車,方浩和他母親坐在後麵,嘟嘟嘟嘟的開出了村子,開向鎮上,開向縣城。
到了縣城,天才亮起來。
天還沒亮的時候,方浩就已經將口罩和墨鏡都帶上了。
摩托車一直開到了縣城的汽車站,三個人去汽車站旁邊的一家粉店吃了早餐,出來的時候,他們停放在外麵的摩托車就沒有了。
——車沒有上鎖就放在外麵,本來就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
不過他們也沒有打算要那輛摩托車,偷了就偷了,並不是那麼的在意。
吃完早餐,太陽都出來了。
方浩的父親給那個關係比較好的親戚打了一個電話,就說那一棟房子不要了,他們要是想住的話,可以搬過去住。
不想住,也可以把那些家具什麼的都拿走,不要錢就白送給他們。
打完電話,他們就去汽車站上了去市裡麵的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