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思,原主接近了金小葉。
原主再怎麼說,也是縣令之子,見識過不少東西,再加上他長相不差風度翩翩……沒花多少功夫,他就哄得沒見過什麼世麵的金小葉對他有了好感。
他一直跟村裡人說他是讀書人,還幫著村裡人算糧稅,當時村裡人都很看重他,他去向金家提親,金家一口答應,然後他就順理成章地和金小葉成了親。
隻是他運氣不好,成親之後村裡莫名其妙傳出流言,說他學問很好以前是秀才,將來還要考狀元……
原主雖然說自己是個讀書人,但從未這般吹噓過,偏就因為這流言,附近的一個秀才專程跑來跟他討教學問。
原主上過學也認字,但他看見書就頭疼,因而學問實在不怎麼樣,屬於童生都考不上的那種。
人家秀才跟他一討教,他就露餡了,然後村裡人就又有了流言,說他其實一點學問都沒有,之前說的都是騙人的。
原主在廟前村,一下子就變得不討喜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原主的錢還花光了。
原主家裡本就沒什麼錢,再加上他是匆忙出逃的,身上總共沒幾兩銀子,要不是這樣,他當初買地也不會隻買兩畝,蓋房子也不會隻蓋兩間泥屋。
原主思前想後,打算去縣城找個活兒乾。
他雖然是縣令之子,但之前一直在給父親的師爺打下手,算縣裡的錢糧花銷什麼的,對找活兒乾這件事並不排斥。
也是巧了,金小葉那個在附近廂軍當夥夫的大伯,給他介紹了一個給酒樓當賬房的活。
原主穿上最好的衣服往縣城走,但這一去……他被人一夥人綁了。
這群強盜搖著船路過崇城縣,見原主衣著不錯孤身一人,就想搶劫原主,發現原主身上沒什麼錢之後,他們乾脆把原主綁走,賣進附近的一個采石場。
這采石場是某個王爺名下的,專門負責挖了各種奇石,送去京城賣錢,因著雇人挖石頭開銷大,管事的就花錢買人,幫他們乾活。
這五年,原主一直被人看管著采石頭,稍有懈怠就被抽鞭子,日子過得暗無天日,他幾次想逃跑還都失敗了,又被抓回去打一頓。
不久前他身體實在太差暈過去,采石場的管事以為他已經死了把他扔出去,他才陰差陽錯逃了出來,又拖著已然油儘燈枯的身體,一路乞討回到廟前村。
可即便如此,原主還是沒有撐住,死在家裡。
不過原主死前雖然昏昏沉沉,卻也能聽到身邊人說話,得知金小葉給他生了兩個孩子,死的時候倒是沒太多遺憾,隻覺得自己運氣實在不好。
黎青執暗歎了一口氣,也覺得這身體的原主運氣不好。
原主被抓去采石場的時候隻有十八歲,他現在才二十三歲,生命就已經走到了儘頭……
不過按照原主的記憶來看,他現在身處的古代,大部分人的日子都不好過。
廟前村已經算富裕的了,村裡人的日子也過得很不好,至於原主父親之前所在的盂縣……就算沒有水災的時候,那裡也會有人被餓死。
古代農村的生活,一點都不美好。
但那是對彆人來說都,他來自末世,這個世界對他來說,已經稱得上天堂。
這裡到處都是動植物!
這裡還有人!活人!
他甚至還有一個妻子,兩個孩子!
黎青執已經有兩年沒有見過活人了,一直孤零零地生活著,寂寞到了極致的時候,他甚至會綁個爛得沒那麼嚴重的喪屍回來,對著那人絮絮叨叨。
現在,這裡到處都是活人!
黎青執的心情無比激動,他又一次睜開眼睛,然後就看到了兩個孩子站在床邊看他。
這兩個孩子剃了光頭,身高不到一米。
他們沒穿上衣隻穿了小褲衩,臉和上半身就被曬得非常黑,因為瘦的緣故,身上的肋骨還特彆明顯。
不僅如此,他們看起來還臟兮兮的,指甲縫裡全是泥。
在末世前,黎青執接觸不到這樣的孩子,但他經曆了二十年的末世。
當末世來臨,孩子是最慘的,幾年後,他甚至已經看不到孩子了。
末世前,黎青執不喜歡孩子,那會兒剛成年的他覺得熊孩子很討人厭。
但當周圍人一個個死去,活人越來越少……孩子是希望,是未來!
天知道他現在多喜歡孩子!
不,不止孩子,現在隻要是個活人站在他麵前,他就喜歡!
黎青執的雙眼仿若迸射出光芒,他伸出自己枯瘦的胳膊,就想要觸碰麵前的孩子。
就在這時,他聽到門外傳來黎老根的聲音。
五年前撿了個便宜兒子的老光棍黎老根對金小葉說:“小葉啊,我看阿青是救不活了……他的喪事我們簡單辦一下怎麼樣?這樣村裡人送的雞蛋糧食,也能多出一點……”
按照他們村的習俗,有人去世,親朋好友都要上門送點雞蛋糧食什麼的,體麵人家還會送錢,這些東西往往被拿來辦喪事。
黎青執伸出去觸摸自家孩子的手頓住了。
黎大毛這時候總算反應過來,拉著弟弟就往外跑:“娘!爹醒了!”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風箏流 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