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前沒怎麼讀過書,對他來說寫得端正的字就是好字,那些草書什麼的,他欣賞不來。
而端正的字裡,到底怎麼樣的才是最好的,這點他也不清楚。
他單純就是覺得黎青執現在的字看著舒服。
但苟縣令從旁邊路過,瞧見朱前手上的書,卻立刻道:“這字不錯,是誰寫的?”
朱前愣了愣:“大人,這是黎青執寫的。”
“黎青執的字是這樣的?給我看看。”苟縣令道。
苟縣令作為一個從小讀書,現在已經年近四十,考上了進士的讀書人,字寫得非常好。
而眼前這字,跟他不相上下!
他看過黎青執的左手字,雖然龍飛鳳舞很有氣勢,但其實不算好,更不適合拿去參加科舉,但現在這字……
考官們一定會喜歡。
朱前把書給苟縣令,苟縣令就翻看起來,這一看……這本書裡竟然沒有一個錯處,不僅如此,裡麵還加了一些讓他讀起來更方便的句讀。
但最讓苟縣令吃驚的不是這些,而是……這書裡的字,從前往後是越來越好的。
這書最後麵的字,即便是他也寫不出來!
黎青執的字,竟然這般好?
不過是一本書,怎麼從前往後,一個人的字變了那麼多?
苟縣令正有些不解,就想起來一件事——黎青執的胳膊斷過!
“這是他右手的傷好了之後寫的?”苟縣令問。
朱前道:“應該就是如此。”
“幸好他的胳膊治好了,不然實在可惜!沒想到他竟然有一筆這樣的好字,他以前,必然下苦功練了十多年!”苟縣令有點激動。
朱前沒說話,其實黎青執是從今年才開始練字的,但黎青執好像不想讓人知道這件事,那他還是不要說了。
“這字實在好,就憑這字,給他一個案首不成問題!”苟縣令又道。
縣試題目相對簡單,案首都是縣令看喜好給,以前就有喜歡詩詞的縣令,將案首給了一個寫詩寫得特彆好的學子。
黎青執的字這般好,他完全可以給黎青執一個案首。
朱前聞言一喜。
得了縣試案首之後,後麵的府試院試基本上都不會被刷下,那黎青執就是板上釘釘的秀才了!
苟縣令稱讚了一番黎青執的字,然後翻到第一頁,下意識地看起來……
這一看,苟縣令就停不下來了。
爽文誰不愛看呢?
崇城縣的戲曲都是用方言唱的,苟縣令聽不懂,那些有名的話本又都看過……
苟縣令今天是要去城外建碼頭的地方看看的,而他放不下手上的書,於是去的路上,都坐在船頭看。
朱前見狀非常興奮——他這自傳寫得特彆好,苟縣令看了之後,定然會對他有個好印象!
這其實也是他一開始的打算。
其他人看到,卻都紛紛感慨:“縣令大人真是個愛讀書的,坐船趕路都不忘讀書!”
另一邊,金小樹和方錦娘離開朱家之後,卻是往方家走去。
離方家近了之後,就有一些認識方錦娘的人過來打招呼。
方錦娘起初有點擔心,怕這些人指責她甚至罵她,然而壓根就沒人當麵說什麼。
其實背地裡,多多少少有人有人編排方錦娘,但正常人都不會當麵說什麼。
而且他們編排,主要說的是方錦娘可能成親前就跟金小樹有什麼的事情……現在兩人已經成親,那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普通百姓可不像大家小姐一樣不怎麼出門,他們巷子裡青梅竹馬早早定終身的人多了去了。
方錦娘最怕的,其實是彆人說她不孝順,但恰恰是這個,完全沒人說。
一來大家都看到了,方錦娘是被方母罵走的,二來……方錦娘都在家裡留到了二十四歲,一直在掙錢養家,有啥不孝順的?
要是方母四處哭訴一下,興許會有拎不清的站方母這邊譴責一下方錦娘,但那天之後方母什麼都沒說……大家都以為她默認了要把方錦娘嫁給金小樹。
這會兒,大家最好奇的,其實是方錦娘哪來那麼多嫁妝。
昨天方錦娘成親足足有四船嫁妝,這一幕縣城不少人都看到了。
他們跟方母住得近,是知道方母沒有給方錦娘買嫁妝的。
“是用他們家給的彩禮置辦的。”方錦娘道。
這些人原本還覺得方錦娘嫁得不好,聽到這話吃驚不已,等方錦娘走了,更是羨慕起來:“我還以為方錦娘會嫁個窮人,沒想到人家竟然給了那麼多彩禮。”
“那男人看著沒錢,其實家裡很殷實?”
“能買得起船的,家裡肯定有錢!”
“也是,方錦娘這是撞大運了!”
……
方家的左鄰右舍還挺羨慕方錦娘的,而此時,方錦娘已經帶著金小樹來到方家。
方錦娘原本是有些害怕的,但當金小樹牽起她的手,她就一點不怕了。
金小樹人高馬大,不管是她娘還是她弟弟,都能輕鬆對付!
來到家門口,方錦娘笑起來:“繡娘,我回來了。”
而她話音剛落,那個坐在門口坐針線的年輕女子立刻抬頭看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