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將所有的怨氣都發泄在小李傲身上,小李傲的身體沒有哪天不是青紫帶傷的。林曦皺著眉頭看著眼前的一切,對林欣的同情便越來越稀薄,生活已經將這個原本天真懦弱的少女折磨成一個怨天尤人的毒婦,她現在的所作所為,和自己那惡毒的父母有什麼區彆?
腦海中的故事仍在繼續,林欣同意到嬌嬌夜總會上班,和昨天來的那個叫做“猴子”的男人鬼混在一起,沒過多久便出台了。日複一日身體和靈魂上的折磨,讓林欣染上了毒-癮和性-病,終於,在1997年,她因為嚴重的花柳病被嬌嬌夜總會掃地出門,家裡人怕麻煩上門也再不理會她,走投無路毒-癮發作的她竟然逼著李傲去給她弄毒-品。
往後的事情也不必細說了,李傲就此走上了不歸路,而林欣也因為精神疾病,在兩年後的一個雪夜身穿一條蕾絲裙子上吊身亡。李傲將她的屍體從窗簾上解下來,麵無表情,眼角卻微微抽動,13歲的少年眼中已經有了寒冬與冰刃。
就像一場電影落幕一般,畫麵最後定格在李傲的眉眼上,林曦才睜大著眼睛從這一段林欣的回憶中清醒過來。身旁的孩子在夢中發出了一聲輕微的呢喃,睡夢中都皺著眉頭。
“幸好,”林曦這樣想,“幸好我穿越回了一切仍舊能夠被改變的時候。”無論她來到這裡的原因是什麼,既然已經接受了林欣的記憶,她便會好好珍惜接下來的每一天,好好的將這個本質並不壞的孩子教養成人。或許,好好生活並且拯救李傲從而拯救無數將來可能會因為他而破裂的家庭,就是老天讓她回到1992年的目的吧。
第二天,1992年5月2日,林曦特意記住了這個日子,這是她帶著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單間的日子,也象征著他們兩個人新生活的開始。當然,因為現金不夠,她還把原身那令人惡心的初戀駱城送的戒指給當掉了,換了300元,正好夠一個月的房租還多餘20塊。
接下來就是找工作,原身連初中都沒有畢業,自然也做不來那些高端大氣的工作,如果不想出賣色相,暫時也不可能賺大錢了。如果去廠子裡上班,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顧不了小李傲,二是林曦的手腳向來是比較笨拙的,弄不來那些精細活計,三是林曦決定明年6月份要參加高考,隻有擁有了本科學曆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發展的未來占據一席之地,而去工廠就很難複習功課了。
在金沙村附近尋覓了三天,倒真被林曦在村裡找到了兩份合適的工作。
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給李傲買書的舊書店看店,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一個月薪資400元。按理來說這麼悠閒的工作,來應聘的人肯定擠破頭,可是這店子的老板是當年上山下鄉來金沙村插隊的老知青,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員像他一樣對文學熱愛了解,起碼要知道金瓶-梅和紅樓夢有什麼區彆吧?那個年代,有這個閒工夫愛好文學的人不是沒有,可沙金村自來就是以二奶和娛樂行業聞名的地方,哪裡能找得到這樣的人?所以招聘廣告貼在門外一個月了,老板還一個人坐在店裡呢。
林曦剛剛出現的時候,老板隻是將懷疑的目光從他厚重的玻璃鏡片中露出來,不是他看不起人,但是沙金村裡這樣長相和發色的女人,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養的情婦,哪裡會來他這個小店應聘呢?可是當林曦開口和老板從《紅與黑》談到《安娜卡列寧娜》談到《聊齋誌異》,老板當即拍板決定,就是她了!甚至還允許林曦白天把兒子帶到店裡來,隻要他安安靜靜的不惹事就行。其實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棟樓的房租賺的盆滿缽滿了,現在不過是舍不得這間開了十年的老店,既然招到了人,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現,就是下午和晚上來這裡坐坐,倒是給了林曦很大的自由。
第二間則是一家專做夜宵的燒烤店,從9點鐘上到淩晨2點,雖然辛苦了些,林曦卻能夠利用下午4點到晚上8點的時間安排好李傲,而且晚上工作薪資也有350元,倒是她最好的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