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找點事情做(1 / 2)

獨夫一樣的行為總是要承擔代價的。

客觀地說,羅摩的演技很一般。

但他在事情上的具體行為,彌補了他演技上的問題。

相比較他所描述的話語,表露的情緒,一個人在實際行為上的選擇更加被人們所看重。

因為後者需要直接為此而支付代價,你為了一件事情願意支付多少的代價,這就是人們廣泛描述的態度問題。

毋庸置疑的是,他的計劃相對成功。

坎蒂絲第一次進入了更多人的視線。

“我從未想過有朝一日會因為這種理由被人們所關注。”坎蒂絲無奈歎氣,“在很多人的描述之中,我的美貌程度已經高到了一個難以想象的地步。”

“要不然,我怎麼能夠讓一個人因為這種理由,就直接把【神王之遺】驅趕向自己的對手呢?”

“嗯。”

羅摩輕輕應了一聲,“隻是找不到更加合適的理由了而已。”

“換成任何一個人在當下的環境之中,他都有更加合適的理由選擇沉默,而我選擇了做這種事情。”

如果你的敵人做了一件很多人都認為愚蠢的決定,你隻能往兩個地方走。

對方卓有深意,你看不懂。

對方是個蠢貨,你沒法看懂。

通常來說,我們會選擇前者而非後者,因為當對方有了和你同台競技的能力的時候,你不應該在他倒下之前,因為任何理由小覷對方。

但這件事情是另外的情況,因為羅摩確實損失了東西。

羅摩做這樣的事情總歸是需要一個理由的。

他為什麼這麼做,他得到了什麼,他又想要得到什麼。

把事情拆分來看,他這麼做對於計劃一點好處都沒有。

虛與委蛇明明是更好的棋,但他卻選擇了直接撕破麵皮。

到了這種程度,唯一能用的理由就是色令智昏了。

“其實還有最簡單的理由,【神王之遺】真的一點用處都沒有,你完全無所謂他們存在或者不存在,所以你也不關注他們會做出什麼事情。”

“但這個理由,誰會相信呢?”

坎蒂絲幽聲說道。

【神王之遺】被雙方人追捧,這件事情在沙海之中不是秘密。

你正在和【三十人團】競爭的東西,你說他對你沒有意義,那你之前為什麼要去爭取他?

嘴硬,這必然是嘴硬。

羅摩話語隨意:“做事情總要有一個理由的,你不給他們,他們自己會去猜。”

沙海崛起的時間太短了,在大多數人的眼中,他們是完全不可能戰勝教令院的。

既然直接戰爭是無法取勝的,那麼當然要把每一份可以爭取的力量全部爭取到自己這邊。

這是最基礎的認知不同。

羅摩認為自己能贏,但更多人認為他會輸。

雙方的基礎認知不同,同樣一件事情的猜測和答案也就完全不同了。

隻有時間和勝利本身,會證明最後誰才是正確的一方。

“你說我要不要去學習一下歌舞之類的東西?”坎蒂絲突然輕聲問道,“他們都把我當成了那種迷惑君王的禍國妖姬之類的人。”

但其實坎蒂絲的歌舞水平一般,倒是殺人比較在行。

羅摩看了她一眼,“舞蹈是形體美的另一種展示,換句話說,長得漂亮其實就夠用了。”

歌舞本質上就是基於一種祭祀需求而誕生的東西,名義上是取悅神明,但神明又不會做出評價,最後評判是否合格的,還是人類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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