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生活(1 / 2)

絲柯克突然覺得問題有些棘手了。

倘若她不講道理,這個問題會很好解決——隨便你死多少人,不過是一些微不足道的數字而已,我不在乎。

如果你想要用這個數字來證明我做錯了一件事情,需要為此而支付一些額外的代價,我的答案都很是簡單的拒絕。

做錯一件事情是需要有一個前提的,那就是你做的這件事情,它談得上是一件值得放在台麵上講的事情。

遺憾的是,殺人顯然不是。

對比那維萊特這一檔的生命體,祂們殺人和普通人碾死螞蟻沒什麼區彆。

律法不會要求有人因為踩死螞蟻而背負什麼責任,同樣的,世界也不會說龍王因為殺死某個人就犯錯了——談不上犯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不配讓祂們背負債務。

然而絲柯克委實不是這樣的一個人。

她至多隻能算是對人類社會缺乏部分了解,這是完全基於一種離群索居生活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在遇到達達利亞的更早之前,她就已經完全脫離了人類社會,並不會和人類社會的任何一種規則產生觸碰。

即使是達達利亞,如果不是因為偶然和吞星之鯨產生了接觸,他也不可能見得到絲柯克,更不可能得到絲柯克的培養。

這樣一個在個人武力上完成了對國碾壓,實際生活已經完全和人類社會分離的特殊強者,她本身是並不需要遵守任何人類才會習以為常的規則的。

比如那維萊特,祂同樣不需要遵守這些規則,但祂習以為常,知道買東西要花錢,遇到問題需要思考律法的限製——即使這些東西不遵守也不會讓祂如何,不過祂的選擇必然是遵紀守法。

律法束縛不了這種人,但祂們對於人類這種生命的喜愛會讓祂們主動的選擇接受律法的束縛。

絲柯克愛不愛人不好說,不過祂應該是接受過相當一段時間的人類社會教育,並且接受了人類的生存規則。

也許是很久之後了,這些規則已經對祂完全失去了束縛力,她也許還願意遵守,那羅摩的選擇就是有價值的。

而如果她不願意,羅摩的選擇就是最大的問題。

大家集合在一起,也許真的有機會能夠殺死,但更大的可能性還是讓對方直接全身而退。

而隻要離開了,絲柯克的力量降臨在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那維萊特無法拯救的災難。

單打當然是有的打的,可伱拿捏不住對方的任何東西,她能像遛狗一樣四處在楓丹境內掀起災難,總是事後才能夠出現的話,楓丹就差不多要滅亡了。

就好像即使是芙寧娜在看到了那維萊特沉默之後的第一反應,也是乾脆就這麼給這件事情收尾,而不是繼續和羅摩一樣······實際描述就是和瘋狗一樣咬著不放。

她現在會承認的,羅摩這麼做不管是出於什麼樣的本征理由,至少祂的表麵理由,確實是正義的不能再正義了。

我可以接受所有楓丹人因此而死,但不會放任造成一切災難的凶手從我麵前什麼也不需要付出的離開。

在解決災難和維持正義之間,我選擇多數人去死,而正義必須得到維護。

正的發邪。

這是不對的。

但她想要勸說羅摩的時候,最後卻完全語塞了。

這不就是正義之神需要做的麼?

神明愛人,但每一個神都有祂們自己的底層邏輯。

契約之神重視契約,自由之神重視自由。

隻是在人類的曆史尺度上,從來沒有發生過需要神明去權衡民眾生命和契約、自由這類規則之間艱難抉擇的時候,於是表現出來的自然也不會有任何的衝突。

可這並不意味著,這種事情是完全不可能發現的。

現在正義之神的底層邏輯開始出現了碰撞,是正義還是因為棘手的災難無視凶手的離去,芙寧娜和那維萊特都偏向於後者,而羅摩選擇了前者。

“如果要尋找理由的話,我可以找到很多個用來解釋羅摩行動的理由。”芙卡洛斯興致缺缺,“比如,祂真的是完全不在乎楓丹人會不會死。”

這是最好的理由了,倘若是須彌,祂就算有這樣的想法,也不會在納西妲麵前表演出來。

“但不得不說,祂所執行的確實是正義之神的本職工作······應該說,祂在外界的所有行動,都不會違背這個規則。”

“即使是故意設下的埋伏,然後誘導人去犯錯,這同樣不是違背正義之神手段的行事。”那維萊特低聲呢喃。

羅摩在楓丹做的事情太少了,應該來說,真正做過的事情隻有一件。

祂組織了一群本來就有問題的人來聲討自己,進而把一群人全部拖下了水,直接粉碎掉了楓丹第一批為正義而言的人的為名。

不能有太多的人都代表正義說話,權力說話的時候,隻有一個人能夠掌握最高解釋權。

羅摩當時是怎麼想的,現在也不好說,但毋庸置疑的是,祂廢掉了凡人對於正義的解釋權。

自此之後,所有人都沒辦法在祂麵前妄談正義了,因為前麵就有一批打著為了正義不惜赴死的勇士,實際上確實一群寡廉鮮恥的卑鄙小人的例子。

這裡麵還是有真勇士的,但真勇士也不會改變他們選擇的是一群錯誤的人。

律法審判不以為什麼這麼做作為最終的衡量標準,權衡一切的隻有為了這個做過什麼。

他們一起上,反而徹底粉碎了普通人對於正義的解釋權。

他們的錯誤讓所有的楓丹人都失去了這個權力,在芙卡洛斯隱身,那維萊特銷聲匿跡的時期,正義的解釋權隻能夠在羅摩的手中。

哪怕,民眾都視之為暴君。

但權力就擺在這裡,他們拿不住,就會有更合適的人去掌控。

這種行為並不違背正義之神的核心理念,因為一種理念可以有多種的解釋,而羅摩選擇的是維護正義。

基於最終目的而使用的手段會讓這個結果失色,好比你知道一個殺人凶手但你沒有證據,你不能用大記憶恢複術逼迫他去承認,因為大記憶恢複術會讓他連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也一並承認。

即使目的是為了讓惡人伏誅,但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而使用的手段,顯然也會讓惡人伏誅這個結果出現問題。

而羅摩不在乎。

祂要的就隻是惡人伏誅,煊赫正義而已,之於更之後的東西,這不是祂的職權應該負責的。

這是律法上的玩弄文字,羅摩應用在了現實之中,並且真的將自己打造成了這樣的正義之神。

一如現在,祂無視了楓丹民眾會遭遇的災難,選擇讓一切事件的直接影響者支付代價。

事實上如果要更近一步的追究,這件事情的錯誤首先在厄歌莉婭身上。

祂作為天空島敕封的七神,做了一件違背天空島規則的事情,因此而支付代價也是合情合理的,從這個角度出發,楓丹人會死也是合情合理的——這是因為做了錯誤的事情而支付的必須代價。

但強行從這件事情裡扣出問題的話,也是有機會的。

比如因為厄歌莉婭而受益的,是由純水精靈變成的楓丹人,而後續的千百年裡,楓丹人顯然不可能都是有純水精靈和純水精靈衍生而來的亞種人類。

那些真正的提瓦特人,自然是不應該被水災波及的,對他們一視同仁的災難沒有道理。

不過這也是天空島一貫的處理風格了,應對坎瑞亞的時候,坎瑞亞亡國,民眾也全部由人類變成了怪物。

羅摩相信天空島這麼處理必然有自己的理由——因為天空島太強了。

強到了這麼地步,做什麼都是有理由的,談不上情有可原,至少也是有理有據。

總之,正義就是這樣一個和命運一樣有些誤解的話題。

你能夠從一個出於正義而做出的決定,即芙卡洛斯要拯救楓丹人的事情之中,找到其中不合理的地方,畢竟厄歌莉婭的行為顯然就不符合天空島的規則。

祂沒有接受天空島的敕封也就算了,接受了天空島的敕封,成為了規則之中的水之神,自然也要接受天空島的規則。

但對於所有的當事人來說,芙卡洛斯的所作所為,必然是絕對的正義。

民眾、其他國家的神和人,乃至是屏幕外的玩家,他們顯然都不會覺得芙卡洛斯的行為有任何的非正義和不合法的地方。

羅摩所繼承的就是來自芙卡洛斯的正義,祂的水之神的席位並不是從天空島那裡得到的,而是從芙卡洛斯這裡繼承的,自然也就隻需要對芙卡洛斯的正義負責。

絲柯克意識到了這一點,而且也真的是不擅長講道理。

她當然可以說,如果非要追究到這一步,你們不應該追究吞星之鯨的責任,而是應該選擇追究厄歌莉婭,畢竟一切的災難顯然都是因為厄歌莉婭的任意妄為。

正義就是這麼寬泛的東西,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正義。

隻是她委實不是一個擅長玩弄口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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