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官司(2 / 2)

市井人家科舉路 星梔 5452 字 11個月前

林秀最近的生意好,早就惹了一些人眼紅。

街麵上的地痞流氓礙於孟大柱是衙門裡人,不敢直接找麻煩,但是做生意就怕有人背後放冷箭,這件事情若是處理不好,輕則以後生意不能做,重則可能還會引來牢獄之災。

若是地痞流氓,見他們賺錢眼紅,想借機敲詐勒索,倒也好辦,最後大不了損失些銀子罷了。

可若是……

李氏沒有細想下去,堅持的到:“必須通知平遠回來,讀書再重要,也不急於這一天半天的。”

兩人去縣衙的路上,林秀細細的回想了一下。

她的點心每天做那麼多,賣那麼多人,說有毒吃死人絕不可能,否則也不可能是死一個人。

那麼這件事隻有兩個可能

一是有人確實死了,但並不是吃她的東西毒死的,是個誤會。

二是有人刻意栽贓陷害。

若是第一種情況,問題不大,出了人命官司,衙門辦案自然有仵作驗屍,屍體一驗,自會真相大白。

若是第二種情況,如果有人刻意栽贓陷害的話,做這件事情之前自然不會毫無準備,甚至有刻意偽造好的證據在等著她。

她得好好想想待會兒到衙門要怎麼應對。

這邊衙門裡,孟大柱急的如熱鍋上的螞蟻。

他也是剛剛得知消息,衙門還不放他走,目的很明確,怕他通風報信,包庇犯罪。

雖然林秀嫁來孟家的時間不長,但是孟大柱對於這個兒媳婦的為人還是十分清楚的。

出於幾十年衙役當差的經驗,他第一反應便是這件事背後有人主謀,就是特意衝著他們家來的。

兒子不在家,家裡隻有三個女人,衙差直接上門拿人,肯定會嚇壞了他們。

想到這裡,他急的不停的踱步,大腦極速思索著怎麼辦。

和李氏想法一致的是,他也第一時間讓人去通知了自己的兒子。

他要避嫌,縣令大人不會讓他參與,若是真嚴重起來,李氏也不頂什麼事兒。

東郡縣好久沒有出人命官司,此番有人被毒害致死,縣令大人非常重視,當即下令走訪調查。

死的人名叫韋三,是打更的更夫,第二天被家人發現慘死在家中,七竅流血,他家媳婦兒說。自家丈夫前一天與家人一同吃飯,隻是當天半夜打更回來餓了,吃了兩塊白天她在靈秀的攤上買的糕點,第二天一早人便死了。

那婦人現如今還在縣衙哭天搶地,讓人看見,不明情況的人都會覺得這是黑心商販毒死無辜群眾,讓人義憤填膺,恨不得立即將這黑心商販捉拿歸案,秋後問斬。

林秀一到縣衙,那婦人便哭著撲上來,五指亂飛,嘴裡惡狠狠的罵到:“毒婦,竟然毒害我家當家的,讓他死的那麼慘,家裡三個孩子,都沒活路了啊,我要殺了你,替我當家的報仇。”

她力大無比,林秀哪裡是他的對手,臉色頓時出現一條長長的血痕,三兩下便被她掐住脖子,呼吸不得。

多虧了李氏在旁,雙手緊緊的拉住對方,旁邊的衙役反應過來,急忙上前將那婦人治住。

對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立刻又跪倒在地,砰砰砰的磕頭,直到額頭浸出血來:“青天大老爺,你可一定要為民婦做主啊,當家的死的慘啊,都是這賤人害了他。”

“肅靜——”

一聲嗬斥,那婦女人才止住了哭聲,雙眼還死死的盯著林秀,恨不得一時三刻便殺了她。

林秀被她盯的惡寒,但她明白,此時最重要的就是洗清自己的嫌疑。

她定住心神,跪倒在地,冷靜的說道:“稟告大人,民婦確實冤枉,每日來買民婦糕點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幾十之數,若是有毒,東郡縣中毒之人怎麼會隻有一人?”

“再者不知這位大姐告民婦毒害人命,可有證據?若是沒有,那民婦也不能平白無故被人安上這麼大的罪名,民婦擔當不起,我要告她惡意陷害,誹謗他人。求大人給民婦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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