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得來全不費工夫(2 / 2)

大宋好官人 飄依雨 3136 字 2024-03-21

張根富笑道:“不錯,我亦買了一間二進院落的宅子在其旁。如今汴梁城中寸土寸金,這廣福坊的房子,可不好買啊!”

張正書一愣,說道:“那廣福坊的房子,可是臨街?”

“臨街,如不是臨街,我還不要呢!”張根富歎息道,“雖不如這裡這般寬廣,但勝在天子腳下,能日日瞻仰皇城、官家的風采。每日聽得晨鐘暮鼓,亦是人生一大樂事……”

張正書明白了,怪不得張根富這幾日不見人影,原來是到汴梁城中去了。

“這院落我要了。”張正書淡淡地說道,“我有大用,說不定能賺好幾萬貫錢。”

張根富一愣:“吾兒莫不是在說夢話?這幾萬貫錢,哪是這般好賺的?”

“你莫管,給我便是了。”張正書霸氣地說道,不過這才符合那倒黴蛋的風格嘛,蠻不講理才是二世祖的標配。

張根富一愣,似乎明白了什麼,心道:“軒奴總算是長大了麼,想近水樓台先得月?”原來,張根富誤以為張正書想要用就近原則,先一步得到曾家小娘子的芳心。其實,張根富也知道,說是拜訪,其實是相親性質的,這事也不算完全定下。雖然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說法,但自宋朝開始,就有“相親”這麼一說了。也就是說,子女擇偶也可以遵從子女的心意了,如果子女不同意,父母也很難逼迫成親的。

這時候的“相親”是怎麼樣的呢?大抵上是,男方擇日備酒備禮,上門去拜訪女家,或者選擇在花園裡見麵,或者相約到湖上的舟舫之內。斟酒的時候,男方倒酒四杯,女方呢添酒兩杯。如果兩個人之間感覺合適,也就是男方中意女方了,男方把把金簪插到女方的冠髻中,唯有及笄的女子才會梳冠髻的,這就表示雙方同意了。當然了,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也插不了什麼金簪。如果覺得不合適,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覺得不合適都好,男方都要送女方兩匹彩緞,表示這門婚事不成,叫做“壓驚”禮。

結果很含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默契地不再提及此事。隻是,估計有一方中意的,會比較傷心。

所以,張根富以為張正書為了提高相親的概率,提前和曾家小娘子見一下麵,好製造一個“緣分天注定”的錯覺。這種手段,其實宋人也有用到的,起碼張根富年輕的時候,也曾拿來討過小娘子的歡心。

“也罷,也罷,鑰匙我讓管家給你幾根……”兒子想泡妞了,這又不是後世,張根富有什麼不支持的?就算是後世,一些開明的家長,也會積極引導早戀的。要知道,在後世男多女少的環境裡,能找到對象已經是人生贏家了。

然而,張正書卻是在想:“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啊!這一下,報社的辦公地址,就有著落了。嗯,旁邊還就是曾家,想來那曾家小娘子,精通撫琴、調香、賞花、觀畫、弈棋、烹茶、聽風、觀瀑、采菊、詩歌,繪畫、文章……這麼厲害的小娘子,除了她,沒有誰了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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