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是愛聊個八卦解個悶兒,可不是想惹禍上身,就沒多少人討論這個。
隻說薛衣人的兒子薛斌“買年貨”回來,家都沒了,傻眼了。
薛斌的武功也還可以,算是二流,可憑他肯定是撐不起一個薛家莊,想要東山再起另立門戶也是妄想。
踏實一點兒開個鏢局為生倒也能富足地過完後半生。
但薛斌接受不了啊。
這個時候就算有“未婚妻”不離不棄,什麼情情愛愛的對他來說也都不再重要了。
禍不單行,雪上加霜。
薛斌“買年貨”買到了人家大姑娘的床上,恩愛纏綿猶在昨日,轉頭人間大姑娘就敲了鳴冤鼓,到官府把薛斌給告了。
不光告了薛斌,連同“借屍還魂”段子裡的兩位女主角,擲杯山莊大小姐左明珠和施家莊施大小姐施茵一起都告了,狀紙裡另外還告了一個叫做葉盛蘭的男人。
告狀的大姑娘叫石繡雲,家裡本是在薛家莊的田莊上做事的,父親是薛家家學的教書先生,薛斌就曾是他最喜歡的學生。
石繡雲告這四個人什麼呢?
告他們偷盜她姐姐石楓雲的屍體。
施茵與薛斌有婚約,但這對未婚夫妻都各有所愛。
施茵看上了外地來的葉盛蘭,薛斌則跟宿仇家的女兒左明珠暗度陳倉已久。
雙方都不願跟對方成親,於是就想出了這麼一出“借屍還魂”的精彩大戲。
但左明珠可以假死再複活,施茵卻要“真死”才能脫身跟情郎私奔,這裡頭就缺了一具真正的屍首。
年紀輕輕就病亡的石楓雲完美地符合了條件。
石繡雲狀告他們四個為一己私情,發墳掘墓,私盜屍體,毫不顧念她們亡父的教導之情,使她可憐的姐姐不僅無法入土為安,甚至連下葬都無法用自己的名字,受不得祭饗。簡直無情無義無恥之尤。
狀紙也不知道是哪位高人寫的,總之當堂念出來之後,不光是堂下挺熱鬨的百姓,連堂上的衙差和大令看那四個被告的眼神兒都不對了。
都不用彆的證據,隻看據說已經下葬了的施茵還活生生地跪在堂上就知道這事兒是真的沒跑了。
施茵和葉盛蘭動作麻利快,都已經私奔了,可惜又被抓回來了。
石繡雲是一點兒都沒給他們留臉,把他們老底都給掀了。
這種案子其實不好告,但石繡雲本就豁出去了。
這案子的影響又很壞,當然最重要的是斷案的大令收到了暗示,也覺得把這幾家地頭蛇壓下去對他自己而言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好事兒,自然重判。
一時間,施家莊、擲杯山莊、還有已經被封了的薛家莊徹底沒了麵子,名聲大壞。
背後把一切安排得明明白白的應全深藏功與名。
其實那石楓雲的屍首並不是被盜,而是被她那對貪婪的叔嬸給私下裡賣掉的。
可這時候已經全沒了靠山,還得罪了一圈人的薛斌再喊冤,又有誰會聽呢?
至於左明珠,左二爺的慈父之心也是會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