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七夕有點擔心,他們會不會走著走著就走到彆的洲,那是有點危險的。
目前每個板塊稱霸陸地的恐龍種類都不一樣,比如北美洲的雷克斯暴龍,和霸王龍打一架還不見得誰輸誰贏!
還有亞洲的南方巨獸龍,也是非常厲害的存在。
後世有很多人拿這幾種恐龍做比較,從各方麵分析,他們如果對上究竟誰輸誰贏。
可惜恐龍們沒事不會隨便亂跑,就算亂跑也不會跑出自己待的板塊,也隻有喬七夕和奧狄斯這樣不安分的存在,才會從南美洲跑到北美洲去。
原因隻是因為喬七夕無意中嘀咕了一句,這個板塊災難好多啊,要是能移民就好了,聽說北美洲那邊比較平靜。
‘那就去北美洲。’奧狄斯立刻表示。
‘???’好像…也不是不行!
所以他們就一路向北了,其間也迷路過,但好歹大方向沒有偏離。
北美洲和南美洲聽起來地理特征好像沒有什麼不同,確實兩者之間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進入北美洲的地界,從南美洲過來的兩頭恐龍感覺不錯。
草很綠,樹很高,火山很平和,愛了愛了,不枉他們磕磕絆絆走了一年多,感覺這裡真是個好地方。
最主要的是,見了世麵。
初次見到比霸王龍還要高出很多的阿拉摩龍,兩頭從南美洲過來的恐龍都陷入沉默。
這裡的恐龍好高大,對方少說也有二三十噸。
‘彆怕,這種長脖子的四足大恐99%是食草龍,隻要你不招惹他,對你沒有什麼威脅。’喬七夕通過觀察,語氣篤定地說。
‘我沒怕。’奧狄斯好笑,認真解釋道。
看到新品種的恐龍,其實他很高興。
再說了,真的和這種食草龍打起來,也不見得誰輸誰贏。
北美洲不僅有很多大型食草龍,也有很多小型食草龍,是南美洲沒有的品種,奧狄斯還挺喜歡吃他們的。
看他這麼快就適應了新環境,顯然他沒有把這裡的恐龍放在眼裡。
阿拉摩龍不是他們在北美洲見過最高大的恐龍,這裡還有一種易碎雙腔龍,體型真的很龐大很龐大,體重100多噸……
脖子和尾巴都很長,喬七夕和奧狄斯隻見過一次,反正他們是繞著走,一點兒彆的心思都沒有。
畢竟100多噸奧狄斯也吃不下。
喂…!
這樣想未免太自大了。
自大向來是要付出代價的,來到北美洲生活了一段時間,他倆終於遇到了對手。
這裡的霸主雷克斯暴龍很強悍,體型和戰鬥力都不遜於霸王龍,是專家們公認能策反霸王龍的唯一存在。
在外狩獵遇上雷克斯暴龍,奧狄斯沒有露怯,隻是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他選擇避讓。
喬七夕非常讚同奧狄斯的做法,真打起來贏了又怎麼樣,還不如輕鬆回避過去,留著力氣晚上滾床單。
然而那頭雷克斯暴龍似乎對甲龍很感興趣,對方觀察了片刻之後,竟然小跑跟上來。
奧狄斯非常敏銳,一下子就察覺出對方的意圖,他立刻擋在喬七夕麵前。
‘他想狩獵我。’喬七夕的大胖腿抖了抖,趕緊找地方躲起來。
吼——
被攔住去路的雷克斯暴龍發出強勢的警告聲,畢竟他現在的意圖是狩獵而不是打架。
奧狄斯當然不會讓開,他和這頭雷克斯暴龍打了起來,正如他之前所判斷的那樣,這頭雷克斯暴龍實力不弱,和他幾乎旗鼓相當。
要不是奧狄斯擁有豐富的經驗和智慧,要趕走對方也挺難的。
現在雖然趕走了,奧狄斯卻不太滿意,凡是想狩獵亞曆山大的食肉龍,不當場殺/死他就不放心。
雷克斯暴龍和霸王龍都是屬於暴龍的一種,外表長得也有七八分相像,他們都擁有同樣強的報複心。
奧狄斯擔心自家小可愛的安危,一向很剛的他,連夜帶著小可愛去往彆的區域,目的就是為了擺脫那頭和自己起過衝突的雷克斯暴龍。
在新的區域倒是過了一段平靜的生活,但是那頭雷克斯暴龍陰魂不散地出現了。
果然是記恨在心,想要再次偷襲他們。
慶幸奧狄斯發現得早,沒有讓對方得逞,但是第二次激烈的交鋒,仍然是僵持不下,沒有將對方弄死。
讓那頭雷克斯暴龍逃掉,嚴重地影響了奧狄斯的心情,他的自責和鬱悶幾乎披在身上。
平日裡也變得草木皆兵,動不動就盯著某處,但其實那裡什麼都沒有。
晚上也也一樣,一有風吹草動就醒來,這樣怎麼休息得好呢?
喬七夕覺得沒必要,不過他也理解奧狄斯,用專業術語來說,這叫做強迫症。
兩次機會都沒有把對方弄死,誰知道下一次對方會放什麼大招。
要是下一次他因此傷了一片指甲蓋,奧狄斯都會自責死。
針對這件事情,喬七夕深入地想了想,其實這不單單是那一頭雷克斯暴龍的問題,而是所有的雷克斯暴龍戰鬥力都很強。
但凡他們想在這裡繼續生活下去,就要接受這一點不穩定因素。
有沒有辦法能夠解決這點不穩定因素呢?
有。
喬七夕想到了一個他覺得很不錯的提議,於是和奧狄斯說:‘北美洲的暴龍太厲害了,你自己是弄不死他們的,不如我們回南美洲一趟,找找那父子仨。’
分彆了這麼幾年,也是時候相聚了。
北美洲的環境這麼好,有這等好事情怎麼能忘了鄰居呢?
喬七夕越想越覺得這個主意不錯,恨不得連夜就趕回南美洲去。
在奧狄斯心目中,亞曆山大是非常純真可愛的,而今天這個計謀,處處都流露著損…
‘……’
當然他也不得不承認,如果是四頭霸王龍,彆說對付雷克斯暴龍,他望著遠處那脖子很高很長的雙腔易碎龍,舔了舔嘴巴。
‘好。’他同意回南美洲一趟。
於是在北美洲生活了幾個月,他們又踏上了返回南美洲的路途。
有了一次長途遷徙的經驗,這一次比來時少走了很多彎路,在路上的時間也大大縮短了。
關於如何尋找昔日的鄰居,他們沒有非常好的途徑,唯一的辦法就是傳播聲音。
霸王龍的聲音可以傳播幾十裡,長年累月地堅持總歸是會找到的。
回到南美洲,喬七夕和奧狄斯前往他們幾年前分彆的地方,那裡已經和從前大不相同。
離彆的時候是光禿禿的一片,現在植物已經長得鬱鬱蔥蔥,鳥語花香。
站在這裡,喬七夕內心十分感慨,如果這裡能夠一直都這樣平靜,他們又何必組隊去北美洲搶暴龍的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