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橘覺得,自己的飼主,有一點壞。
她的腦袋好像比自己聰明。
少女坐在床沿上,看著自己被人握住腳腕,拿濕巾擦乾淨腳底,再套上拖鞋。
很嚴肅地沉思著:她能把飼主訓練成自己的仆人嗎?
很有挑戰性的一件事,貓被激起了鬥誌,她天性裡唯我獨尊的一麵絕對不允許自己失敗,而且那些連鴿子都抓不住的笨笨寵物貓都能訓練成功,自己怎麼可能不行!
穿好拖鞋,小橘站到地上走了兩步,低頭看自己被包起來的腳指頭,“奇怪。”
真不知道人類為什麼要給自己套上那麼多東西。
專注!專注!不要想那些有的沒的,把心思放到正事上來。
要訓練人類,前期就得下苦功夫。
她打定主意,就直接拿出行動來,撲到人身上,雙手搭住人的肩膀,去蹭她的臉。
“姐姐,不穿鞋,鞋討厭。”
少女的聲音又甜又軟,仿佛裹滿奶油的糯米糍,“鞋吃我的腳指頭,壞!”
精致的鼻尖蹭過莫驚春的麵頰,隨後是鵝絨般的臉頰肉,溫熱的吐息飄過她的耳垂。
這世上怎麼會有如此甜蜜的聲音,她一時間竟分不清人話和貓叫到底哪個更膩人。
莫驚春抓下貓的手,自己向後退了一步,拉開距離,“以後不可以這樣亂蹭彆人。”
少女卻向前一步,兩隻手在耳邊舉著,仿佛是一個投降的姿勢,神情可憐兮兮的,“蹭姐姐,沒蹭彆人。”
莫驚春可恥的心軟了。
她怎麼不知道自己是這麼容易心軟的人?
那隻貓衝她眨巴眼睛。
莫驚春:“……”
她竟然說不出口拒絕的話,怎麼會這樣。
自認為十分理性的人陷入短暫的自我懷疑當中,小橘見狀,悄咪咪把腳上的拖鞋甩開了。
她動來動去的,成功拽回了莫驚春的視線,後者皺了下眉,“不穿鞋會把腳弄臟。”
“我之前就不穿鞋。”貓理直氣壯地說。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莫驚春說,“而且你皮膚嫩,不穿鞋會把腳割傷,以後都出不了門。”
貓嚇了一跳,不出門怎麼行?
莫驚春慢悠悠地又來一句,“兔寶就很愛穿鞋,現在每天都和芝芝出門。”
麵前的少女果然露出咬牙切齒的表情。
但她對鞋子的抗拒比衣服要大多了,兀自鬥爭了好一會兒,也沒開口妥協。
小橘的內心比臉上的表情還要糾結。
不想輸給臭狗,但是穿鞋好討厭啊!
可是不穿鞋子怎麼出門呢?
啊……想到了!
少女一下跳到莫驚春身上,雙臂勾住她的脖頸,雙腿盤在她的腰上,歡天喜地說:“姐姐抱我出門,不穿鞋!”
她的體重很輕,現在也隻有六十斤出頭,身量瞧著也很纖細,不過或許是因為骨頭更輕的緣故,雖然體型偏瘦,但整體看著還好,不是那種營養不良的瘦。
如果一個人是這樣的身高體重,恐怕得和骨頭架子似的了。
莫驚春經常鍛煉,身體素質很好,不會覺得她重。
麵對著纏上來的獸人,她感到一點無可奈何。
該說貓聰明嗎?
隻是去醫院兩次,來回都是她抱著走的,就被她鑽了個空子。
莫驚春沒抬手去托這人的大腿,但她還是掛得穩穩當當,毫不費力,不愧是貓。
“走呀!走呀!我要吃飯。”少女發出催促的聲音。
她甚至空出一隻手來拍莫驚春的背,像騎馬似的。
底下的人沒有反應。
小橘向後仰著身子,去看人的臉,充滿疑惑地問:“姐姐,怎麼不走?”
就仿佛她乾了一件很是稀鬆平常的事。
“姐姐?”
她又湊近,和人鼻尖對鼻尖,長長的睫毛掃來掃去,非常認真地在納悶,神情充滿困惑。
莫驚春歎了口氣。
她用一隻手去托住少女的大腿,另一隻手輕輕把對方的臉推開,“隻此一次,下不為例。”
擰開門把手後,空餘的這隻手扶住貓的背,莫驚春的目光裡蘊藏著歎息,眼底深處卻藏著一點笑意和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