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我叔說了親事,不日就要成親,現在好了,你姑母又找來了,這親肯定是成不了,可人家姑娘怎麼辦?”
宋珩也是汗顏,“事已至此,那還得有勞你去跟人家講清楚,你再幫那姑娘合計一樁婚事,算我欠你一次人情,怎麼樣?”
其實那姑娘身份也很一般,依他襄王世子爺的身份,幫她再尋一門親也不是難事。
李炳琮眼珠子一轉,“這可是你說的!彆等事情過了,我有事求到你頭上,又推三阻四不肯理人。”
這事是宋珩理虧,“隻要不違法亂紀,又是我能辦到的,怎麼會推諉!”
一直等到傍晚,宋珩終於將姑母接回府,連帶著還有姑父溫緒一起。
國公爺宋孝廉在下衙回家後,已經第一時間聽趙氏說了,還沒來得及細想,那女婿已經跟著女兒上了門。
其實這事,也沒什麼可細想,在他們心目中,隻要女兒高興就行。
一家人又再次聚在了怡寧居裡,溫緒給老太君和嶽父母都磕了頭,雖還不能記起過去的事情,但他腦子清楚明白,待人溫文有禮,與正常人是一樣,並沒有太大的區彆。
慶國公府家大業大,遇上事情,從來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
宋孝廉養大了四個兒子,在他們全部成家以後,選擇了分產不分家這樣的方式,早早把賬跟幾個兒子算清楚。另外,每年的爵位歲俸,皇上的恩賞,這些也會按一定的比例在歲末分一些給另外三個兒子,包括長女宋琳琅。
從來未聽說哪家的女子會與兄弟一起分家產,這件事在整個上京城,都算得上是件稀罕事。
隻不過,宋琳琅喪夫,回了娘家一住就是二十年,平日裡也不出個門,花不了幾個錢,留給她,最終也還是留在了國公府裡,因此,沒有人站出來反對。
二房三房和四房裡是不敢反對,分給他們多少就拿多少,沒有反對的權利。世子這一房是覺得對自己有利,待他接管了國公府,姐姐一死,這些家產,便全是他的,他為何要反對?
不僅不反對,還要支持父親的這個決定!
可現在,這算什麼?
這件事影響最大的是宋元尚和鄭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