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見早早寫的專注,以自己要去廁所為緣由離開了一小會兒。
雷霆自然是陪著。
兩人還在院子裡站了十多分鐘。
“還彆說,這院子收拾的挺彆致。”
雷霆見秦香喜歡,抿著唇笑笑。
“以前也不見得對誰搞特殊化,最近為了早早到是說了不少好話。”
否則依照他的脾氣,工作找到家門的,他從來都是一律不見的。
要不是妻子說話,他會直接讓人攆出去。
“哎呀,漂亮的孩子,總會多看幾眼啊!不過今天看來,早早可不隻是好看,甚至還挺博學的,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孩子。”
見妻子上心,雷霆將此事記在了心裡,想著明天托人查查唐早早到底是什麼來曆。
畢竟他很少見妻子這麼喜歡一個孩子。
因為兩人沒有孩子的緣故,妻子尤為的喜歡孩子。
無論是福利院,還是親戚朋友家的。
他們見的孩子太多了,可妻子從來沒想過要領養一個,或者認個乾女兒或者乾兒子什麼的。
畢竟依照他們兩家的背景,往上湊的人實在太多了。
然今天,他隱隱覺得妻子好像有那麼點意思。
“好了,知道你喜歡那孩子,我們出來有段時間了,進去看看。”
雷霆扶著秦香走進彆墅,就看見樂信站在早早身邊,問著什麼。
“怎麼,是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兩人走上前,見早早手裡的小本子已經寫滿了。
“沒有,馬上就結束了,再等我兩分鐘。”
早早的速度很快,兩分鐘後,真就結束了。
深深的呼了一口氣,將自己翻譯過來的內容拿給雷霆看。
雷霆與秦香一起看的,很認真,也很仔細。
一旁的樂信見早早有些疲憊,忙給對方倒了杯溫水,示意她坐在沙發上休息休息。
手杖空格裡的字很小,需要聚精會神的看。
而且比劃十分的複雜。
能謄抄的如此之快,還是因為早早在空間裡學過這種字體。
因為空間裡的書很多,什麼朝代的都有。
為了能更快的書籍,所以早早學會了認識很多字體。
這才能在此時此刻派上用場。
“累不累?”
樂信將手裡的水杯遞給早早,隨後小聲的詢問了句。
早早搖搖頭,小口的抿著水,眸光卻一直盯著雷霆手中的小冊子。
這次算是她幸運,竟然真的找到了龍吻。
那暗閣裡的文字雖然多,但也的確告知了她,什麼才是龍吻。
龍吻並不是一種藥,而是一種植物。
是一種木頭。
之所以稱為龍吻手杖,是因為手杖是用龍紋木製作而成。
這種木材十分珍貴,火燒不燼,水泡不腐,可用以製作兵器,也可入藥,可製作符文。
入藥時,效果極為霸道,需要注意分量。
製作符文時,少許木屑即可。
而現在僅存的龍紋木除了這支龍吻手杖,有記錄的還有一塊在國家博物館裡。
“原來,你要找的龍吻,就是這支手杖啊。”
雷霆和秦香看完內容後有些激動。
“早早,需要用多少?”
“我隻要用刀刮下些木屑就成,用不了多少的。”
“那你自己處置,趕緊弄吧。”
雷霆與秦香都已經等不及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