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手機業務分割(2 / 2)

曙光科技確實是應該做個業務與利潤的徹底分清,否則到時候會有一堆麻煩事情。

”這確實是應該做個分清了,大家認為該怎麼分清才好?”

林晨問起了現場的高層高管們。

這些家夥都是在高層高管位置做了多年了,這方麵的經驗隻比林晨多得多,說不定能提出讓人眼前一亮的解決方案。

對此,此時負責手機銷售的黎千強便建議道:

“參考我們公司的結構與未來發展思路,我認為應該成立一個專門生產手機零配件與手機整機的曙光電子公司。

其中外形與手機係統等非核心技術專利可以轉讓一點給曙光科技,然後曙光科技也設立研發部門。

從此以後曙光科技就專門從事手機整機研發以及銷售工作,手機最核心最艱難的手機零配件以及核心技術方麵由曙光研發中心來負責。”

聞言,現場不少高層高管也是點頭讚同道:

“不錯,這樣三極分立以後責任與利潤更加清晰了。

而且將手機整機生產與手機零配件生產獨立出來也是個好事,畢竟我們計劃擴產3.6億台產能實在是太誇張了。

而且我們還準備直接投資300億夏元去建設三條第5代屏幕生產線。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超大的投資項目毫無疑問是給我們的估值蒙上了一層陰霾。

此時直接將手機零配件生產與手機整機生產拿出來之後,無形之中我們的估值還獲得了提高,這事我支持。”

然而這時另外一個公司高管卻微微搖頭,然後指出了一個重要問題:

“可是這樣的曙光科技就真的變成了一個牌子了,啥核心技術都沒有不說,連手機整機都不能自己生產。

可以說這樣的手機公司實際就比皮包公司大一點,在這種情況下確定曙光科技還能上市並且獲得高的估值嗎?”

聞言,現場的高層高管頓時在這件事情上議論起來。

其中有的人讚同,有的人不支持,一時之間誰也說服不了誰。

對此,此時的林晨也是正在沉思,思考著是否要將手機零配件與手機整機生產從曙光科技那裡提出來。

不過沉思了幾分鐘,林晨最終還是做出了決定:

“手機零配件與手機整機生產還是整體獨立出來吧,就按黎千強所說的那樣做吧。”

雖然這樣做確實有皮包公司之嫌疑,但隻要手機賣得出去,那就是變成真的皮包公司又有何妨?

前世的平果公司能做到3萬億美元的市值,他們也不是沒有自己的手機整體乃至手機零配件生產能力嗎。

在這種情況下,多一個曙光科技也似乎沒什麼了。

“是。”

雷布斯輕輕點頭答應了下來。

不過手機業務分割完成後,接下來就是更加關鍵的手機利潤分配問題了。

現在曙光科技要將手機零配件、手機整機生產與手機品牌做出區分,那接下來曙光手機的利潤分配就是個比較麻煩的問題。

因為作為手機品牌上市的曙光科技利潤高了不好,利潤低了也不好。(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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