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曙光智能手機的真實利潤(2 / 2)

此外在研發諸多核心技術方麵,因為林晨來自前世提前知道了想要研發的核心技術是什麼樣子,沒有走彎路後錢自然都是用在了刀刃之上。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曙光科技的研發成本說實話真的很低很低,研發一個核心技術需要的成本隻有其他公司的五分之一不到。

最後剩下的就是營銷成本與運輸倉儲成本了,這運輸倉儲成本不用說是固定的也不算高,而在營銷成本上麵曙光科技則是出了名的吝嗇。

雖然不是沒有做市場營銷,但對比其他手機公司那營銷成本真是支出得太少了,所以曙光科技的營銷成本也是相當低。

在這種情況下,曙光科技賣一台4999元的曙光手機實際能賺到的利潤比前世的平果手機高得多。

就算加上研發成本、營銷成本、運輸倉儲等成本,那真實總利潤能勉強達到3000元左右。

當然,真算起來前世的平果手機利潤也是不比曙光手機差多少,因為他們可是能收“平果稅”的。

所謂的“平果稅”就是隻要使用平果iOS係統的軟件與遊戲,隻要他們產生收益都要被強製抽成30%的利潤給平果公司,其中甚至包括廣告方麵獲得的利潤!

在這種情況下,平果手機賣一台手機的利潤也許比不上曙光科技。

但當消費者使用平果手機一兩年後,最終平果公司從消費者賺到的利潤並不比曙光科技少多少。

甚至消費者如果使用平果手機更久一點,比如一台平果手機就用他個三四年。

那賣一台平果手機能賺到的利潤更是遠遠大於曙光科技賣一台手機所能賺到的利潤。

至於曙光科技為什麼不學習平果公司也來搞個曙光稅,這隻能說想得容易做得難。

如果硬要找一個理由,那就是曙光科技是大夏企業而不是美迪國企業這一點。

不過閒話不提,此時的公司高層高管們聽到黎千強指出的曙光S2智能手機利潤分配問題。

他們紛紛將視線投注在雷布斯與林晨身上,想看看這曙光S2智能手機的利潤該怎麼分配。

然而麵對人們投入過來的視線,雷布斯沉思了一下後給出了一個建議:

“我建議將低端曙光S2智能手機的利潤定在1300元左右吧。

這樣不算高也不算太低,畢竟利潤太低了也不好拿到上市時的高估值,也達不到上市尋求保護傘的戰略目的效果。”

對此,其他高層高管也是陷入了沉思,隨後覺得這個價格還可以接受。

因為從此開始手機零配件生產與手機整機生產與曙光手機品牌做了個區分。

這也就代表著未來手機整機研發成本、銷售成本、運輸倉儲成本全由手機品牌承擔,實際每台利潤可能不足1000元左右。

而剩下2200元的利潤大頭則由曙光研發中心與即將成立的曙光電子公司瓜分。

最終吃了利潤大頭的曙光研發中心和曙光電子公司自然是沒有什麼二話。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