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太陽升起的時候,甄珠從這可怕的夢境之中蘇醒過來。
呆呆的坐了一會兒後,她隨手抹了一把臉,誰都沒支會一聲,就往派出所去了。
本來吧,甄珠隻是覺得自己對不住家裡人還有毓秀,她就算再怎麼討厭何小紅,也沒到那個份上。要不然,當真相曝光的那一刻,她就可以去派出所報案了。說白了,她自己也認為她是占便宜的那個,而一個占便宜的人有啥抉擇的機會呢?等著宣判就可以了。
然而一夢之後,她再也不是以前的甄珠了。
以前的甄珠死了,現在活著的是鈕鈷祿·珠!
我!要!報!案!
太氣憤了啊,甄珠一路跑去了派出所,她說自己是某鄉某村某某人家的,隨後就將故意抱錯孩子這樁事兒詳詳細細的告訴了警察同誌。
也因為她氣憤了,滿臉的怒火壓根就遮掩不住,加上她連續兩三天沒吃好喝好睡好了,看著就是一臉的憔悴。警察同誌一麵登記著情況,一麵很是同情的道:“可憐的孩子啊,她偷你回去,虐待你了?”
“不!我是那個被遺棄的!她偷了彆人家的閨女,把我給丟了,不要我了!”
警察同誌:……
儘管負責記錄的警察很是懵圈,可到底還是選擇出警。
隻這般,甄珠親自帶領警察同誌們往村裡趕,她還是那種完全不怕報複的,拒絕了警察同誌讓她避開的好意,隻徑直把人領到了苗家,親手指認了犯罪分子。
“就是這裡!就是她!警察同誌,你們乾脆斃了她吧!”
苗家眾人包括剛改了名的來弟,就這樣看著甄珠邁著六親不認的步子,親自將警察們領到了家裡。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