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第134章(1 / 2)

七零錯位人生 寒小期 6481 字 8個月前

第134章

這世界上, 不僅僅是貧窮限製了想象力。事實上,富貴也一樣能夠限製人們的想象力。

儘管在早些時候,郝新明就已經從甄卓凡那頭了解到毓秀是個農村姑娘。可他長到那麼大,其實一回農村都沒去過, 哪怕在書本上、電視裡看到過類似的畫麵, 那也根本就沒辦法代入進去。就算他心知毓秀家裡的條件鐵定不如他自己,可這個不如到底又是個怎樣的情況呢?要知道, 郝家也是有窮親戚的, 可就算再窮, 幾百塊錢還是難不倒那些窮親戚們的。

其實郝新明就是最典型的“何不食肉糜”, 偏生,毓秀對待金錢的態度又成功的把他帶偏了。

又或者說,這倆人是互相把對方帶偏的。

見她這般態度, 郝新明哪怕明知道毓秀是農村出身, 還道是鄉下地頭應該也是有窮有富的。這麼說也沒錯, 畢竟就算都是京市本地人, 不也一樣有郝新明這種家裡有礦的,也有像張楊那樣普通小市民出身的。

郝新明很快就說服了自己, 心說毓秀既然想買,那就讓她買唄, 千金難買心頭好,她高興就好。

饒是出門一趟又花了不少錢, 毓秀麵上還是高高興興的, 她滿心滿眼盤算著等照相館那頭把照片洗出來了, 就得趕緊把東西寄出去。郵局的速度她是領教過的,差不多一封信就要在路上晃悠半拉月的。還好,她家鄉那邊的冬天沒那麼冷,反正這些年下來,一次大雪封路的事情都沒發生過。算算日子,包裹應該是能在年前送達的。

至於兜裡的錢又不多了,毓秀倒沒太擔心。因為不多了跟徹底清空是兩碼事,她算了一下,堅持到下學期開學是絕對沒問題的。

這也是因為她眼下不缺東西了。光吃飯的話,用錢真的不多。尤其毓秀既不挑食又不貪吃,假如再稍微苛刻一些,十塊錢都能吃倆月了。

就因為給家裡人買禮物,毓秀跟郝新明一起逛了有小半天工夫。郝新明乘機請她吃飯,毓秀實在是想不明白,這人為啥非要糾結於吃飯這個事兒。思考了片刻後,毓秀還是拒絕了:“我要把東西拿回宿舍裡,大包小包的太不方便了。”

“那這樣吧,回頭等相片洗出來了,我幫你送過去?還是說,到時候咱們再索性一起出來,直接往郵局去?東西那麼多,你拿著不方便。”

已經被毓秀拒絕了太多次的郝新明,早就對再度被拒徹底免疫了,他很快就拋開了那點兒失落,提議下一次約會。

他說得有理有據,毓秀還真就沒法拒絕。

隻這般,倆人約好下周二見麵,那天下午毓秀雖然也有課,不過四點就下課了,來得及。

隻這般,毓秀興高采烈的回到了宿舍裡。

郝新明隻把她送到了宿舍樓下,之後就目送她蹦跳著上樓去了。

——看得出來,毓秀確實很高興。

雖說買了不少東西,可其實份量並不重的。毓秀一口氣跑回了宿舍裡,把買來的東西一股腦的倒在了床鋪上,然後一件件的整理好,再拿鑰匙打開櫃門,儘數放到了裡頭。

還真彆說,集體生活確實蠻能鍛煉人的。回想一下毓秀剛開學時,她是真的兩眼一抹黑,彆說整理東西了,一進到宿舍裡她就完全懵了,連從哪裡下手都不知道。也虧得有郝新明在,幫她收拾了宿舍,還幫她大概的歸置了行李。哪怕毓秀再怎麼生活苦手,也總算勉強開始了集體生活。之後,一麵自己摸索一麵看舍友的,反正這小半年下來,她起碼把生活順下來了,再沒了當初的束手無策。

這不,給家裡人買的東西都被她歸置整齊了,眼下就隻等著照相館那邊把照片洗出來了。

而就在毓秀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張楊一直坐在斜對麵的上鋪,瞠目結舌的看著她。

半晌,張楊才道:“你這是……你打算回家過年?”

“不回家。所以我才買了這些禮物打算過兩天寄回家去。”毓秀很滿意自己的整理成果,完事了把櫃門關上又上了鎖,臨時想起一事,抬頭問張楊,“我知道寄信是在校門口的大郵筒裡,那寄包裹呢?”

“郵局。”張楊繼續保持著瞠目結舌的表情,不過還是下意識的回答了毓秀的話,“你今個兒上午是跟著你那個朋友……出去約會了?”

“沒有,隻是出去買東西了,他是本地人,地頭熟。”

張楊心說,我也是本地人,我地頭也熟啊!不過她到底沒說這個話,因為她隱隱感覺到了,毓秀不喜歡跟她一起出門買東西,哪怕她推薦的地方,永遠都是價廉物美的,毓秀還是不喜歡。

大概唯一能接受的,就是學校裡的小賣部了。

其實吧,這世上哪有啥價廉物美的東西?一分價錢一分貨,這才是硬道理。張楊是小市民出身,打小就跟著她奶她媽,還有家裡其他的女性長輩親戚們到處鑽各種舊貨市場、批發市場、路攤夜市等等,不單清楚哪裡有便宜貨賣,還繼承了她家長輩的討價還價本領。可講句實話,她去的那些地方確實有些上不了台麵,跟郝新明推薦的地方,那真的是……

毓秀本來就不喜歡人多嘈雜的地方,尤其那些個小攤販還喜歡扯著嗓門大聲吆喝,買家顧客們也是格外得愛嚷嚷。反正就聽見一群人擱那兒互相大喊大叫,不消片刻,毓秀就開始頭暈腦脹,恨不得立刻離開。

她剛開學那會兒,跟張楊去過一回的,那次是去淘書。然而,單那一次經曆就把毓秀唬得夠嗆,饒是她那麼愛看書的人喲,愣是沒敢再去第二回。總覺得,這要是多往舊貨市場跑幾趟,她能減好多年的壽。

這會兒,毓秀倒是沒心思比較兩人帶她去的地方差距有多大,而是一個勁兒的在琢磨郵局在哪兒。幸好,沒多久她就想起來了,上回她奶給她彙錢,不就是去郵局取的嗎?那次是張楊陪她去的,後來她就再沒去過,畢竟寄信不用特地往那頭跑。可去過距離郵局不遠的銀行,所以肯定能找到地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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