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路上,雖說有不少時間可以交談,可因為當時郝新明在場,很多話李桂芳實在是不好當著郝新明的麵說。這路上走了多長時間,李桂芳就憋了多久的話,可好懸沒把她給直接憋死了。
眼下,終於得了空,她可是要仔細問問看了。
“我看小明那孩子是真的喜歡你,這樁婚事咱們家肯定是同意的,那邊呢?你去過郝家,那頭對你是個啥態度?提沒提過訂婚的事兒?”
毓秀笑得一臉燦爛:“奶你放心吧,郝爸郝媽都是很好的人,他們對我特彆客氣,總是讓我多吃多喝,還讓我去看書學習。小文……就是郝新明的妹妹,她也是個大學生,上個月就去機關單位上班了,她人特彆好,很勤快的,我不會乾的活兒,都是她幫我乾的。”
李桂芳這一路上提心吊膽的,在這一刻總算是徹底安心了。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怕讓你攤上個難弄的婆婆,你性子直,又沒啥心眼子,萬一被惡婆婆蹉跎就不好了。”
說著,李桂芳還一臉的心有餘悸:“我命不好,年輕那會兒就是攤上了一個惡婆婆,幸好她死得早……算了算了,過去的事情不說了,我就問你,你跟郝家那頭的人說了沒?就是那個……”
“說了!”毓秀一臉的自豪!
……
早一個月前,毓秀就提過到時候要接她奶奶過來。當時,郝媽還沒反應過來,一則在她看來,這婚事最後能不能成還是個問題,二則就算真的成了,結婚邀請奶奶過來也是正常的。
結果,毓秀還認真的給她解釋了起來。
毓秀說,她奶將來要跟她一起住,由她來給奶奶養老!
郝媽就有點兒不好了,哪怕當時婚事還沒完全定下來,她也已經很不好了,畢竟所謂的“能不能還是個問題”僅僅隻是她的自我安慰。兒子的態度她一早就看在眼裡了,哪怕再怎麼自欺欺人,也不能閉著眼睛說瞎話。
愣了一下後,郝媽還是笑得一臉端莊。
“接奶奶上京市一起過日子啊……雖然各家都沒有這種事兒,不過也就是添雙筷子的事兒,你跟奶奶感情好,接過來就接過來吧。”
這話的重點呢,肯定是在前麵的。
換個人就該明白了,郝媽是想說“各家都沒有這種事情”,潛台詞是,沒的人家有親兒子親孫子在,卻要跟孫女過日子,還要孫女養老的。
前麵半句才是特地說給毓秀聽的。
然而,毓秀直接沒聽懂。
她還很高興,就覺得郝媽真的是個好人,跟郝新明一樣,心地善良溫柔體貼。她特彆讚同郝媽的話,不就是添雙筷子的事情嗎?沒毛病,完全同意!
郝媽的一記重拳打在了棉花上,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往下說。
事實上,毓秀根本就不需要郝媽接話,她自個兒就開開心心的搭了話,開始說起了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還說她老早就打算出息以後要將奶奶從鄉下農村裡接出來一起過,奶奶辛苦了大半輩子,是該叫她老人家好好享享清福了。
這話說的一點兒也不錯。
反正,要是郝媽是作為一個旁觀者的,一定會對這份祖孫情所感動的。
可她不是啊!!
她不是什麼旁觀者,她是郝新明的親媽啊!!
早先她就覺得這樁婚事門不當戶不對的,本來還隻是覺得,兒子娶了這麼個媳婦後,將來親家那頭是丁點兒忙都幫不上,彆扯後腿就算是好的了。
結果呢?!
全都叫她給猜著了。
哪怕還沒會親家,郝媽就已經心生絕望,覺得自己要不好了。
親家奶奶啊!居然也要跟過來一起過日子。
誠然,毓秀是個大學生,還是名校畢業的。可說實話,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能掙到多少錢?她兒子也是名校畢業的,已經工作兩年了,工資也不算低,而且家裡有房子住,吃喝也不要他的錢。就算這樣,兩年時間也沒攢下幾個錢,全都花用了。
假如說,毓秀是一個人,她憑借自己的本事掙到了大錢買了大房子讓奶奶住,那當然是沒問題的。可眼下,她靠的是郝新明啊!
郝媽真的好難受。
尤其聽著毓秀麵上帶著幸福的笑容,給她講自己小時候的事情,說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說奶奶有多疼愛她,還說她非常得想念奶奶……
郝媽宛若吃了屎,隻能乾笑一聲。
毓秀是快樂的,郝家那邊的整體素質都很高。彆管他們背著人叨叨什麼,反正當麵是肯定不會說什麼的。
就跟毓秀以前接觸到類似於她奶這種鄉下農村潑婦不同,哪怕郝媽心裡再怎麼不得勁兒,就算是有天大的意見,她也隻會客氣委婉的表達一下自己的想法,萬萬不會直接說出來。事實上,更多的時候,她連委婉的說都不會,她是用暗示,讓你自己去體會,去細細品味。
可毓秀她真的聽不懂啊!
郝媽就好似紅樓夢裡賈府那一大家子人,變著法子的暗暗酸林黛玉。
林黛玉全部get了,毓秀完全get不到。
這就很尷尬了。
……
毓秀高高興興的告訴李桂芳,郝新明的媽媽完全讚同她跟自己一起過。
李桂芳隱約覺得有些不太對,但因為毓秀用是總結概括式的**,並不是原原本本的將兩人的對話全文背誦說出來的。也因此,李桂芳就算依稀感覺到了一些,可最終她還是沒能抓到終點。
她隻滿臉的慶幸,慶幸孫女遇到了好人家。
這一點,在之後的會親家上完全體現了出來。
會親家是在訂婚的前兩天,參加的人不多。
郝家那邊是郝爸郝媽郝新明以及郝妹,原本郝大姐也是要過來的,臨時有事就沒來。反正這事兒能成她反對也沒用,成不了她讚同也一樣沒用,就不來湊這個熱鬨了。
苗家這邊,李桂芳和苗解放肯定是要在的,本來李桂芳還想喊上苗飛躍一起去的,畢竟是苗家唯一的金孫孫。結果苗飛躍被甄美拖住了,意思是,要麼兩人一起去,要麼都不去。
李桂芳是誰啊?她還能被這麼個小毛孩子給威脅到了?她直接大手一揮,誰都彆去,然後轉身把盼娣給拽去了。
盼娣這些年來,一起在南方打工。錢掙得倒是不算多,不過好歹是見過世麵了。事實上,在九十年代初期,京市這邊遠不如南方幾個城市來得繁華興盛。
“咱們家也得出個能耐的,不能讓人覺得全家沒一個聰明蛋!”李桂芳如實說。
盼娣真的要謝謝她了,沒想到啊,被傷害了這麼多年,今個兒居然能得她的一句誇。不過話說回來,聰明蛋是啥玩意兒?!
“唉,你說要是當初沒換孩子多好啊!來弟可聰明了,聽說她在縣高中裡都是回回考第一名的。”
因為毓秀是提前被郝新明接去的,在會親家的路上,李桂芳可勁兒的跟盼娣吐槽著。說她這輩子最後悔的一樁事兒,就是讓老甄家的把來弟給搶走了。
來弟啊,小時候看著是傻乎乎的一個,長得也不好看,黑黑瘦瘦的,關鍵是整個人都是木呆呆的。彆家孩子兩三歲就鬨個不停了,養到四五歲不是上房揭瓦就是下河抓魚,一天到晚沒個安生,唯獨來弟那孩子,啥事兒都不做,成天就坐在門檻上托著腮幫子發呆。
“……我那時候還擔心呢,來弟那孩子長得不好看腦子又不聰明,長大以後可咋辦呢?一小傻子,嫁都嫁不出去,估計也就隻能找老鰥夫、瘸子瞎子傻子這種的。”
“誰知道那娃兒越長越聰明了,你這回沒瞧見她吧?她還不光腦袋瓜子靈光了不少,人也抽條了,是沒毓秀好看,可比你強多了。”
盼娣:………………
講道理,苗家的娃兒都不咋好看。
這是遺傳基因所決定的,哪怕何小紅年輕時候還算是個美人,可家裡的孩子卻幾乎沒有哪個是長得像何小紅的。
確切的說,老大招娣和老幺飛躍是最像苗解放的,無論是性子還是長相,都很是相像。老二盼娣性子隨了她爺,模樣小時候是不顯,越長大越是顯棱角,用後世的審美來看,就是颯得很,能往英氣那邊靠,但跟傳統的柔美完全不搭邊。
老三毓秀就彆提,她之所以長得好看,不就是因為她不是苗家親孫女嗎?
以前的來弟也不好看,但主要是營養不良,加上她的童年裡,幾乎都是以小光頭形象出現的,及至上了小學,也是剃得板寸。
摸著良心說,絕大多數的人剃光頭或者板寸都不會好看到哪裡去的。人靠衣裝啊!反正如今的來弟長開以後,加上梳了馬尾辮,穿上小裙子,整個人的顏值高了不止一籌。
至於甄珠甄美……
彆提了,提就是後悔!
李桂芳恨不得回到從前,在何小紅生完了招娣盼娣後,直接給她掐死,這樣那倆倒黴孫女就不會出生了。
她啊!她寧可沒孫子,也不想要那倆倒黴蛋!
去的路上,李桂芳隻顧著吐槽了。好在等到了目的地,瞅著這明顯非同一般的大飯館,她……可恥的慫了。
李桂芳啊,她這輩子唯一吃過的外食,還是前幾天從鄉下老家到京市,在中途轉車時,由郝新明領著去下了館子。可這年頭的汽車站、火車站附近可沒什麼好飯館,幾乎都是蒼蠅館子。就這樣,李桂芳都是大開眼界了。
可誰能告訴她,為啥區區一個會親家,竟是約到了這麼高大上的飯館子裡?
盼娣努力忍住翻白眼的衝動,她這幾年一直跟甄珠混在一起,再加上兩個姑娘家出門在外,溫柔肯定是行不通的,強硬才是最重要的。以至於到了如今,她已經完全柔不起來了,要不是強忍住,隻怕她從第一天就想跟她奶叫板了。
“這是大飯店,不是飯館子。”
略解釋了一句,盼娣就一馬當先走在前麵,領著她奶和她爸去了約好的包廂裡。
儘管中途還問了服務員,不過最終他們一行人還是到了。
郝家一家四口已經坐下了,郝爸郝媽坐在上首處,郝爸旁邊是郝新明,毓秀緊挨著郝新明坐,而郝妹則是一臉麻木的坐在她媽身邊。
“好了,人都到齊了。”
郝新明很熱情的幫著介紹著,說這位是毓秀的奶奶,說那位是毓秀的爸爸,還有這個是姐姐。
上首處,郝爸還能勉強保持住笑容,郝媽已經放棄了,她板著臉審視的看向這群人,差點兒沒忍住淚奔。
她的兒子啊!
她唯一的兒子啊!
怎麼就非要娶鄉下泥腿子家的姑娘呢?
是京市裡沒好姑娘嗎?還是她兒子就是天生的眼瘸?
想到這裡,郝媽悄悄瞪了閨女一眼。郝妹接收到了這記眼刀子,內心委屈得不得了,幾乎在心裡哭得捶胸頓足。
郝妹才是最慘的那個。
她以前都不知道自己還能淪落到這份上。
遙想早些年,她哥是有個青梅竹馬的。可這青梅竹馬吧,說實話,當妹妹的肯定不會喜歡哥哥的青梅竹馬。試想想,本來哥哥是她一個人的,忽的又不知道從哪個犄角旮旯裡鑽出了一個人,她能高興?
所以一直以來,郝妹都很不喜歡楊家千金,中二期的時候,甚至還變著法子的說那人的壞話,試圖將哥哥奪回來。
本來,就算郝妹曾經做過一些小手段,但其實那都不是什麼大事兒。就以郝妹那個段數,想要拆散人家還是太嫩了點兒。
就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幾乎所有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了這個事兒,雖說兩邊都沒有挑明,可不否認本身就代表了默認的態度。尤其隨著他倆都考上了大學,基本上不出意外的話,就是等大學畢業後訂婚再結婚的。
誰也沒想到,這樁眾人眼裡的好姻緣,愣是在大學裡劈叉了。
郝新明啊,真是個負心漢,他明明默許了兩人的戀愛狀態,結果一轉身就喜歡上了毓秀。好在,他還是有良知的,在確定了自己的心意後,他就明確的表態了,也好讓對方趁早死心,彆撲在自己身上浪費時間了。
對方確實沒有浪費時間,隻是抽空去瞅了一眼毓秀。本是想著,就算自己得不到,也要……咳咳,當然不是毀掉,就是想讓毓秀跟自己一樣不高興。
然後楊家千金就被毓秀那土得掉渣的打扮給勸退了。
那會兒,人家還在一個圈子裡共同的熟人處吐槽,說認識了那麼多年,她才知道郝新明原來是個瞎的。
再之後,毓秀跟著郝新明登門拜訪,見了不少親戚朋友,還收了紅包一波肥。
也是因為這個,大家都說郝新明的女朋友也不是那麼糟糕,是沒京市人這麼洋氣,可這不是也穿著羽絨服嗎?可以了,還成吧。
楊家千金這才意識到自己很有可能被蒙騙了。
終日大雁卻被雁啄了眼。她當然是滿心滿眼的不服氣,找了個機會又去京市尋了毓秀,當著毓秀的麵說了不少關於郝新明的事情。
她啊,真情實感的講述了那些年青梅竹馬的友情和趣事,毓秀聽得彆提有多認真了,聽完了之後還真誠的感謝了她,謝謝她跟自己分享了那麼多……
“謝謝你,我太高興了,我都不知道他以前是這樣的。”
楊家千金:……
搞不動搞不動。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郝新明確實是瞎的,不光瞎還是傻。
那次事情之後,楊家千金麻利的聽從家裡安排出國留學鍍金去了,這一走就是兩年,直到上個月才回國。
她一回國,就被郝妹罵了個狗血淋頭。
郝妹氣啊,郝妹真的氣壞了。
“要不是你沒能耐,我至於受這罪?這都多少年了,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啊!你還比不上一個農村來的鄉下土妞!你倒是好,一走了之,我呢?我呢?我完蛋了!”
楊家千金特地挪出了半天時間聽郝妹的哭訴,她喝著咖啡吃著巧克力千層,笑得一臉誌得意滿:“我就知道你哥是個傻的,才不陪他浪費時間。”
“那我呢?”
“你可以嫁出去啊,趕緊找個好人家把自己嫁了,最好嫁得遠一點兒。南方就很不錯啊,那個滬市,發展得極好。還有海市和圳市,都很不錯。你家本來就是做生意的,乾嘛想不開非要杵在京市裡頭?去南方發展吧,這裡是政治文化中心,南方才是走經濟路線的。”
郝妹叫她給說蒙了,仔細想想還挺有道理的:“嗯,那我等我哥嫂的婚禮結束再想想。”
“也對,婚禮總是要參加的。”
楊家作為郝家的世交以及生意合作夥伴,肯定是要參加婚禮的。不過他們並沒有參加訂婚宴,相對於婚禮本身,訂婚宴還是偏自家親戚的。
在會親家後不久,訂婚宴如期舉行。
郝大姐這回倒是過來了,郝爸郝媽的親戚幾乎也全到了,至少長輩是到了的。
訂婚宴,毓秀告訴郝新明一個特大好消息,明天她要跟表嫂一起跟團出國訪問。
郝新明差點兒沒吐血了,好在毓秀接下來就告訴她,婚禮的事情她完全沒有任何意見,新娘衣服也容易,她的尺寸告訴她奶和她姐的,反正也就出國半個月,很快就回來了。
“那我這邊先準備好,等你回來就辦婚禮?”這麼一想,倒是挺不錯的。
“不行,太快了,回國後肯定要寫報告的。”毓秀想了想,準備去問問表嫂,“你等等我,我問完就回來。”
還等啥啊,一起去啊!
很快,郝新明就知道了,他還不如不去。親耳聽到的傷害遠比轉達嚴重得多。
他表嫂啊,一臉的不敢置信:“你才訂婚就要結婚了?不著急啊,晚點兒好了。不然等結婚了,很快就會懷孕的,你不是打算邊進修邊上班嗎?搞不好就跟我那時候一樣,被迫休學一學期了。”
毓秀一聽,深覺有道理:“嗯,那我晚點兒結婚。”
郝新明殺氣騰騰的看向他表哥。
他表哥:……
沉默了半晌後,他表哥認命的過來勸媳婦當個好人:“早晚都要結婚的,早晚都要生孩子的。反正現在都計劃生育了,早生早了事。休學一學期總好過於以後工作最繁忙的時候,被迫休息待產吧?你想想,要是正好國家需要人才的時候……”
“對對,那還是早點兒結婚吧。結完婚趕緊懷,現在懷孕,明年暑假生孩子,坐完月子正好不耽擱進修和上班。”
毓秀一口答應:“好!”
郝新明長長的鬆了一口氣,心說,回頭得找個機會好好說說表哥。表嫂這也太想當然了,結婚可以安排,懷孕也可以嗎?連預產期都幫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咋可能呢?
——她以為她是老天爺的親閨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