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第160章
毓秀直到八月底,暑假即將結束前,才回到了家裡。
當然,她事實上回國的日子還要更早一些,大約在一周之前她就隨隊一起回國了。不過,哪怕她隻是出國去混經驗的,在一切都結束後,她還是要做一些收尾的文字翻譯工作,以及寫一些心得感想。
反正等她回到家時,已是八月底了。
彼時,甄美已經開始了她的第二春。
在郝新明看來,毓秀的這個妹妹實在是上不得台麵,更彆提她都已經嫁過一次,身邊還有個兒子,如果再算上她是外地人,沒學曆沒文化更沒固定收入等等。反正就甄美這樣的,郝新明真的想不出來,她要怎麼嫁出去。
至於李桂芳先前提過的,讓郝新明幫著介紹對象……
郝新明權當是耳旁風,聽過就算了。
想啥呢,就他家這個圈子,給他親妹妹介紹對象倒是沒問題,可給這個妻妹……
這到底是介紹對象呢,還是兩家撕破臉結仇呢?
總感覺後者的可能性更高。
郝新明是斷然拒絕的,他的理由特彆充分,隻道他家一直都是讚成自由戀愛的,不管包辦婚姻這種事兒。非但他本人不去安排,他還勸了李桂芳,已經是新社會了,不興舊社會那一套了。
李桂芳聽沒聽進去且不提,反正她確實沒再來煩郝新明。
她呀,直接托了自家保姆給甄美介紹對象。
就是主要做家務事兒的那個保姆,而不是由郝媽托人介紹過來的管孩子的那位。事實上,那位早就跟著孩子回了郝家,李桂芳好久都沒瞧見她了。
先說自家打掃衛生的那個保姆。
雖然先前李桂芳一度因為甄美的緣故,想勸郝新明將保姆辭退。可說真的,保姆這一行因為流動性太強了,那保姆也沒太將這個事兒放在心上。尤其後麵,這不也沒成嗎?
沒成是一回事兒,甄美的確能乾活又是另外一回事兒。
很快,保姆就將李桂芳企圖趕走她一事拋到了腦後,反而因為李桂芳提出來讓她幫著介紹對象一事,格外得心動。
試想想,那可是大學老師的親妹妹啊!尤其郝家是什麼身份,在這一年裡,她已經從專門帶孩子的那位同事口中知道了個七七八八。能跟這樣的人家結親,多有麵兒啊!
於是,那保姆把她親兒子介紹給了甄美。
家裡這保姆有三十七歲了,農村人結婚普遍都早,她兒子也有二十一歲了。甄美的話,彆看她又是結婚又是懷孕又是生娃又是離婚的,實則她還沒成年呢!
甄美啊,是跟來弟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都是七四年的七月裡生人,如今才九二年,用農村的計算方式來說,都可以算是十八、九歲了。可真要算周歲的話,她才十七周歲,要到明年的暑假裡,才算是真正的成年。
不過彆說八、九十年代了,哪怕在後世,早婚這種事情
都是免不了的。
反正那保姆也不介意,因為她兒子也是結過婚的。據她所說,兒媳婦嫌棄她兒子不中意,沒辦法往家裡拿錢,一氣之下跟人跑了。
再後來,他們一家子都陸續跟著親戚出來打工了,雖說是沒發財,但日子顯然要比以往好上太多太多了。
反正就這麼著,等毓秀回到家時,不單看到了久違了的甄美,還得知了甄美結婚懷孕生娃離婚,以及現在又談了一個,隨時準備再度結婚的消息。
說真的,毓秀懵了。
這回還真的不怪她,換誰都得懵啊!
尤其仔細一問,甄美的兒子居然比毓秀的兒子還要大。當然,是沒大幾個月,那不還是大嗎?
李桂芳倒是不覺得有什麼,又或者說,真要驚訝她也老早就驚訝過了。因此,她隻道:“秀啊,不是你妹妹生娃早,是你生娃太晚了。擱咱們村裡,不都是十五六歲就結婚生娃的?”
毓秀還是懵,她都覺得自己生娃太早了,隻是想著,早生晚生都是生,這才聽了表嫂的話,選擇早點兒生完早點兒了事,將來就已經全心全意的忙事業了。
不過,話說回來,甄美這婚也結了也離了,娃兒更是生了,早也好晚也罷,這會兒說啥都遲了。
因此,在緩過來之後,毓秀隻道:“那下回結婚,記得提前跟我說一聲,好歹咱們也要備一份禮啊!”
哪怕毓秀畢業後也仍然待在學校裡,但畢竟跟單純的學生年代已經告彆了。饒是她一貫不管這些交際應酬,這會兒也明白了人情來往的事兒。
反正吧,甄美愛嫁誰就嫁誰,隻要在結婚前通知她一聲,送禮物或者給個紅包都成。
甄美就特彆愛聽這個話,當下她討好的人除了李桂芳之外,又多了個毓秀。
擱在以前,甄美是很不喜歡毓秀的,倒不是對毓秀本人有多少意見,而是她始終認為,甄珠之所以不回來陪她一起受苦,是因為毓秀怎麼都不願意回到甄家去。當然,後來等她發現李桂芳偏心後,她就煩上了毓秀本人。
幾乎稱得上是新仇舊恨吧。
不過這一切的一切,都已經煙消雲散了。
以前的甄美早就死了,如今的她,是鈕鈷祿·甄美。
在經曆過社會的毒打之後,她總算是看明白了。外頭再好都沒有家裡好,家裡人再壞都沒有外人來得壞。
至於毓秀,人家就是聰明,人家就是會讀書,人家就是有能耐。與其跟毓秀爭寵,還不如上趕著討好她。
改變了策略後,甄美就過上了好日子。
就不說她在前段婚姻裡的鬼日子了,哪怕算上她在苗家的那些年,甚至於再往前一些,她還是甄家的女兒時,都沒過上現在的這種好日子。
確實啊,郝家這邊,人口太簡單了,因為毓秀還有些事情要忙活,沒著急去郝媽那裡接兒子。
因此,家裡也就是郝新明和毓秀夫妻倆,還有李桂芳和甄美母子倆,以及一個保姆。
毓秀很忙
的,要不然她也不會不去接兒子回來。郝新明更忙,他跟毓秀還不同,事實上他是沒有節假日的,更彆提寒暑假了。
基本上,家裡的常住人口,就隻有李桂芳和甄美母子倆,以及保姆了。
保姆就算不久之後就要成為甄美的婆婆了,那她也不敢在這種關鍵的時候搞事情。彆說甄美本人就不好糊弄,單就是李桂芳那雙眼睛,跟探照燈似的。哪怕李桂芳偏心好了,那她是在自家人裡頭偏心,在她心目中,甄美連毓秀的萬分之一都不及,可那也是親孫女,比外人總是要強太多了。
也因此,甄美唯一的任務就是帶孩子。
甚至就算是帶孩子好了,保姆也會時不時的搭把手。
再說了,甄美的兒子本來就很乖巧,都乖巧到幾乎能稱之為木訥了,一點兒也不吵不鬨,哪怕餓了渴了也不哭的。真要說的話,就是有時候李桂芳動作幅度略大了一些,那小孩總以為李桂芳想打他,當然也還是不哭,就是會整個人縮成一團,瑟瑟發抖。
好在,李桂芳也不是那種無緣無故就動手的人,就算是以前還在村裡好了,她也是先說的,說了不聽就開始罵,罵了還沒用,那就直接上巴掌了。
眼見甄美的兒子是個小膽鬼,李桂芳當然不會故意去嚇唬孩子,隻是她莽慣了,動作幅度就是那麼大,真要逼著她改,說實話也挺難的。
不過也沒啥,等到京大那邊開學了,算起來甄美也在這裡待了有差不多近三個月了,她兒子像是習慣了,終於不再畏畏縮縮了。
其實小孩子嘛,多半都是會看眼色的,除非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那才是隨心所欲的做事。
說白了,熊孩子也好,慣常以自我為中心的也罷,那一定是在家裡極為受寵的,打小就沒受過半分委屈的。
譬如毓秀。
毓秀倒是不熊,隻是哪怕已經開始工作了,她還是沒有學會察言觀色。
萬幸的是,她任職的是京大,麵對的也是廣大學子。加上她還不能給學生上課,如今主要做的還是辦公室的一些文書工作。當然,她還在讀研究生。又要學習又要工作的,哪怕相對而言,單一的一項確實不算忙,兩相宜結合,還是忙得不得了。
尤其在出國了一次後,不知道是否是因為履曆更好看了,還是她表嫂從中幫忙,亦或是人家看郝家的麵子,反正接下來能露臉的事情隻愈發多了。
步入九十年代後,國內最大的變化,就是外來的投資商愈發多了。自然而然的,也愈發的缺少靠譜的翻譯人員。其中,缺口最大的還是英語係的,另外還有一些文字翻譯工作,急缺人手。
毓秀本人是不缺錢的,但她對於非常感興趣,反倒是對即時翻譯不太感興趣。
這也很正常的,即時翻譯對表達能力和聽力的要求太高太高了,毓秀到底不是城市出身的,她原先讀小初高時,成績確實非常出挑,可區區一個鄉鎮學校,真心談不上什麼。
換句話說,她若是英語能力強的話,也不會被調劑到對外漢語
專業了。
好在,本科是被調劑了,讀研究生時又是可以重新選擇專業。這回她是順利的讀了英語係,隻是因為懷孕的關係,休學了差不多一年時間,這才拖到了如今。
如此這般,她完全沒精力顧及家庭。
幸好,郝新明不在乎這個,又或者說,他自己也確實非常忙碌。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他是不會要求毓秀的去做的。
眼見毓秀忙不過來,他跟毓秀商量,不如就先讓郝媽帶孩子吧,也不一定說死了帶多久,反正看他們什麼時候能騰出手來,就立馬將孩子接回來。再不然,等孩子念幼兒園了再接回來也成啊,反正離小區不遠的地方就有幼兒園。
毓秀猶豫了一下,說實話,她挺舍不得兒子的,雖說以前她忙於工作時,也不一定能抽出空來照顧兒子,甚至好多次都是她回到家時,孩子老早就睡了,等她早起上班時,孩子又沒起來。
更誇張的,就是她連著一個月沒辦法回家,那就更提了。
隻是先前就算沒看到孩子,但因為知曉孩子就在家裡,從心理上來說,還是很安穩的。可如今,孩子去了郝媽那邊……
毓秀很是有些遲疑不決。
還是郝新明後來的一句話解決了她的困擾。
他說:“你看,你小時候不也是你奶奶帶大的?我媽就是孩子的親奶奶啊,再說你看我們姐弟仨,全都是她帶大的,沒問題的。”
最後那句話,毓秀壓根就沒在意。事實上,郝新明前麵那些話就已經說服她了。
對呀,郝媽不僅是她的婆婆,還是她兒子的奶奶啊!
隻這般,毓秀同意了暫時將兒子托付給婆婆的方案。
郝新明親自跑了一趟,告訴郝媽這個好消息。郝媽肯定是高興的,她生養了三個孩子,大閨女嫁出去了那是沒辦法的,況且她大閨女逢年過節還是會過來看她的,小閨女直接跑去了滬市,就這樣沒影兒了。唯一留在跟前的兒子……
罷了罷了,反正她有孫子,還要什麼兒子呢?
不管怎麼說,這事兒算是暫時擺平了。
李桂芳還是蠻想念娃兒的,不過因為跟前還有個甄美晃悠,再說隨著時間的推移,甄美的兒子也愈發得明白李桂芳不會傷害他的,逐漸的也就大了膽子。當然,性格使然,那孩子還是不哭不鬨,給吃的就吃,不給就餓著。
一晃三年時間就過去了。
在這期間,甄美說了不止一個對象,也再嫁過,就是郝家那個保姆的兒子,可惜嫁了沒多久就離了。她還特彆慶幸沒扯證,不然離了還麻煩呢。
之後,她也自己跑去公園裡相過親,也曾經人介紹談過對象。要說成的話,也成了幾個,甚至還追求時髦辦過洋人的婚禮,可最終還是沒個結果。
再後來,她自己也煩了,尋思著反正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她留在她姐姐家也能吃飽穿暖,所以何必嫁人呢?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她開始故意搶她前婆婆的活兒乾,乾得那是又快又好。又因為她
曾經跟保姆的兒子有過那麼一段短暫的婚姻,人家還以為她是想複婚呢。就琢磨著,雖然甄美這人是有萬般缺點,可架不住人家命好啊,有這麼個能耐的姐姐,又尋思著自己兒子也就那樣,那就……就這樣?
在甄美的故意誘導下,保姆樂得將活兒都丟給了她。
再然後……
李桂芳又不瞎,當然將這一切都看在了眼裡。就算錢是郝新明出的,可她左算右算的,還是心裡不舒坦。反正甄美也能乾活,那為啥不讓甄美乾保姆呢?
看著時機差不多成熟了,甄美主動找了李桂芳商量,大意是,如果讓她乾保姆,她拿了錢,一半留下,一半就寄回去給弟弟。
她說的是苗飛躍。
哪怕比甄美還小了兩歲,可因為鄉下地頭結婚早,苗飛躍在一年多以前就結婚了。是花了錢的,主要是那筆彩禮錢,花了足足一千塊。
不過,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那個物價上漲是非常誇張的。一千塊放在七十年代那是天文數字,哪怕是毓秀剛考上大學那會兒,都是一筆巨款了。可擱在如今,卻著實算不得什麼。
然而,就是這筆算不得什麼錢,差點兒逼死了苗解放。
索性就要還是掏了出來,倒不是苗解放真的能耐了,而是得到消息的李桂芳,將她攢下的五百塊錢寄了回去。
李桂芳的錢,是毓秀和郝新明逢年過節給的孝敬錢。她本來就摳,畢竟是從那個困難時期熬過來的,再說待在家裡,有吃有喝有衣服穿,她不覺得有什麼需要花錢的地方,就都攢了下來。
也虧她攢錢了,不然她孫子隻怕真的要打光棍了。
可就算湊夠了彩禮錢,也娶了小媳婦進了門,苗家那頭的日子仍舊是不好過。
如果是六七十年代,哪怕是八十年代初期,種地還是很有保障的。尤其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之後,苗解放分到了地,他又是個莊稼把式,把地伺候之後,家裡就再也沒有挨過餓。
可是吧,等步入了九十年代後,尤其很多村裡人跑去外麵打工一兩年後,就拿了錢回家蓋房子,買了大彩電、電冰箱、電風扇……
前後也就那麼一兩年的光景,一切都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