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2 / 2)

七零錯位人生 寒小期 20949 字 8個月前

當毓秀在京大裡認真學習時,她們正在艱難的求生。

打工真沒那麼容易的,如果是各項法律規範都健全的後世,那興許還可以,辛苦是肯定的,但安全還是很有保障的。但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都是一團混亂的,國家都在摸索階段,這就導致很多事情沒辦法考慮得太過於周祥。

她倆睡過車站,睡過菜市場,甚至睡過垃圾堆。

直到兩三個月後,才終於找到了一處妥當的安生處,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裡的小隔間。

就不提光線啊、空氣流通什麼的,單說小隔間的麵積就小得可憐,放下一張床,幾乎就隻剩下了走道。

好在,盼娣能吃苦,她從小就是被親媽使喚著長大的,什麼苦活兒累活兒都難不倒她。

至於甄珠,雖說她打小就是生活在福窩窩裡的,可她終究是個農村姑娘,該學的活兒還是會做的。再一個,她跟盼娣是不同的,盼娣若是真的熬不下去了,還可以回家,她卻是不行的。

那個家。

那個曾經充滿了歡聲笑語和溫馨幸福的家,從真相曝光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複存在了。

甄珠是很努力的告訴自己,這一切的錯都是起源於何家姐妹的,但沒用的,她還是無法說服自己占了這麼多年本該是毓秀的幸福生活。

以前,彆人挖苦嘲笑她吃得太多了,她總是回懟人家。

——吃你家大米了!

但後來,她才知道,她還真的就是吃了毓秀家的大米。

毓秀可以選擇不回來不認親,作為純粹的受害一方,毓秀有著天然的優勢,但甄珠不行。她無論選擇了哪一方,在另外一方看來,都是錯。

橫豎都是錯,她還不如錯到底。

所以,她才會在憤怒之下報了警。

再然後,就徹底斷送了回家的可能。

家是回不去了的,那麼前麵哪怕是萬丈深淵,她都不能選擇後退了。

咬牙努力吧。

日子總歸會越過越好的,不是嗎?

說真的,幾年之後再看當年的那些經曆,隻剩下了無限唏噓感概,但在當時,苦難是真的沒辦法這麼輕易熬過去的。

幸好,最苦最難的日子過去了。

數年後,盼娣和甄珠總算在鵬城安頓了下來,用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錢,做起來服裝倒賣生意。因為國家政策不斷的放開,做生意雖苦雖累,但好歹是掙到了錢的。

掙錢之後,倆人陸續往各自的家裡彙了錢。

那時候,毓秀已經結婚了,並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再往後一段時間,甄美去了京市,從那之前,兩邊的溝通就多了起來,甄美會跟盼娣說一些京市這邊的事情,而盼娣也會提一嘴南方的事兒,不過因為甄美不愛聽關於甄珠的事兒,盼娣提的也就不多了。

事實上,盼娣知道的事情,不止是關於甄珠他們家的,還有甄美曾經的家。

就在毓秀大學畢業的第二年七月裡,來弟參加了高考,並且在一個月後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

不過,來弟沒去京市,她選擇的是南方的滬市。

這個選擇,其他人其實不一定理解的,因為甄卓凡和毓秀都考到了京市的緣故,再加上京市還是首都,村裡人包括甄家人都認為考到首都才是最好的。

但來弟是自己填的誌願,家裡人一開始對她能否考上大學並不確定,因此也沒管過她填了什麼。當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於,來弟是在苗家長大的,回到甄家也就五年時間,所以甄家人不是很敢下手管她。

一直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到來,甄家人才知道來弟報考的是滬市的大學。

也行吧。

橫豎都已經考上了,又不能再改變了,甄家人驚訝歸驚訝,但也沒說什麼。能考上大學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去哪兒上大學,反而不是那麼重要的了。

況且,對甄家人來說,滬市起碼比京市離家裡略近一些。

再就是,離鵬城也近。

那個時候,其他人或許不知道盼娣和甄珠去了哪兒,但甄家人肯定是知道的,最起碼他們知道甄珠人在鵬城。

事實上,為了小堂妹考上大學一事,甄珠和盼娣還特地回了一趟家,沒直接到村裡,倆人是在縣城裡等著來弟的。

甄珠是不想回去麵對村裡人,盼娣則是怕甄家人知道她也在後,會引起反感。畢竟,自從換孩子一事曝光後,甄家人就一直在防備著苗家人。

盼娣都不敢說自己這些年一直都跟甄珠混在一起。

當然,甄珠也不敢說。

甄家和苗家就仿佛真的成了累世仇人,從此井水不犯河水。

萬幸的是,來弟並不是很在意這些事兒。

她一貫就看得開。

都死過一次的人了,還有什麼事兒是看不開的?

跟倆姐姐彙合後,她順順利利的到了滬市,她的老地盤。

是啊,她上輩子其實就是滬市人,一輩子都沒離開過滬市的那種。在滬市出生,在滬市長大,考上大學以後,甚至畢業後都是待在滬市上班的。這裡才是她最為熟悉的地方,也是她為什麼不選擇京市的原因。

京市很好,首都嘛,但她更想回家。

哪怕那個家早已不複存在……

從穿越後意識到是在一本裡時,她就知道她回不去自己的家了。當然,她也沒徹底死心,以前是沒有機會,但等她考上了大學後,踩上了那片熟悉的土地後,她再度燃起了希望。

大學報道沒什麼值得一提的,她的自理能力非常之強,兩個姐姐也是擔心她人生地不熟的,萬一被拐賣了怎麼辦?等把人送到大學裡了,互相記下了地址和電話號碼後,倆人就離開了。

盼娣和甄珠不是郝新明,她倆真沒那種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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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細心,事實上連幫著收拾宿舍都沒乾,就是把人往大學裡一丟,地址收好門頭認熟,這倆就頭也不回的跑了。

來弟也不介意,自己安頓好一切後,趕在學校尚且正式上課之前,坐上公交車,去了自己曾經的家。

沒有。

什麼都沒有。

小區還在,卻不是熟悉的人了。

她甚至跑到了自己曾經的奶奶家,那個熟悉的胡同裡,但還是沒有。哪怕景致跟她記憶裡的相差不多

,但就是沒有那些個熟悉的人。

物是人非。

這個詞其實很殘忍。

好在,來弟已經有所預感了,雖然心情非常低落,但總歸還是選擇了麵對現實。

她還活著,她考上了擴招之前的大學,她的未來有著無限的可能……

還有什麼不滿呢?

花了兩天時間調整心情,來弟很快就給自己規劃了一番。

她上輩子是參加工作了的,但那是屬於社畜,其實她對於社會的經驗不算太多的。本地人,又有父母家人庇護,一直不曾離家遠行過,要說社會經驗,搞不好她還沒盼娣和甄珠來得多。因此,她很快就放棄了傳統的年代文裡最常用的致富方法,做買賣。

人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

她就不是那個料!

反正她已經占了優勢了,九十年代初期的大學生啊,隻要她不做死,在滬市安家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到時候,好好工作,多打幾份零工,積攢了第一桶金後……

她要買房!

....

滬市的房價啊,在上輩子連她這個本地小康人家的獨生女兒都嚇到麻木的存在,所以要致富當然是買房了,這是最適合小傻子的致富方法。

總得來說,來弟的大學生活還是很順利的。

邊上學邊打零工,這年頭的大學生一般都隻會找家教工作,來弟也是,不過她選擇的卻是英語家教。

並非學校安排的勤工儉學,而是跑去了尚未成型的留學機構裡當英語老師。

道理很簡單,論其他功課她不一定比這年頭的大學生好,但論英語水準,她當初可是過了大學六級,並且雅思考出八分的好成績。

咳咳,雅思八分還是挺可以的了,反正擱在這會兒應該是夠用了,再說她這些年一直很努力呀!

偶爾,學習上課之餘,來弟還會跟人在鵬城的兩個姐姐通信。

電話就算了,雖說滬市這邊滿大街的公用電話,連她的學校裡都有不少投幣電話了,但是吧……

她心疼錢,有這個錢打電話,攢起來買房子多好呢?

彆說電話費舍不得了,她恨不得連郵票錢都省下來。雖然這是不可能的,但她每次多找那種薄薄的紙張,正反兩麵都寫上字,在不超重的情況下,給倆姐姐寫信。

很快,盼娣就明白了曾經屬於她妹妹的禿頭小傻子在顧慮啥。

盼娣找了甄珠,問甄家就那麼缺錢嗎?是不是不給來弟生活費。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甄珠也沒說的那麼肯定,她選擇了打電話回去,把甄偉罵了個狗血淋頭。

甄偉:……

就很煩。

為什麼討厭的堂妹就沒回去呢?送回去得了!

話是這麼說的,早就已經成家立業賺錢養家的甄偉,還是摳出了煙錢,給妹妹寄生活費。

來弟她來者不拒。

爹媽的錢她要了,倆哥哥,不止甄偉,還有甄俊也有給她錢,包括爺奶的那份,她都收了。暗地裡,甄珠和盼娣還會塞她一些錢,她全要。

錢啊,現在那是錢,以後那能叫錢嗎?

不是她貪心,她每次都有記賬的,以後會還給家裡人的,加倍、超級加倍的還!

終於,在來弟不懈的努力下,她買下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彆的就不講究了,反正隻要地段好就成了,破舊一些也無妨。

來弟特彆高興,一麵給倆姐姐寫信,讓她倆也努力攢錢買房子,要知道後世鵬城的房價啊,那可是僅次於滬市的!

再然後,一貫跟同學們疏於來往隻忙著打工掙錢的來弟,破天荒的接受了同學的邀請。

她同學都驚呆了好嗎?

跟當年毓秀不同,來弟是活脫脫的鄉下妹子啊,她長得沒毓秀好看,就是普通人的長相,身材倒還不錯,那也僅僅隻是不錯而已。加上她這人不愛打扮,主要是在她眼中,所謂的洋氣和土鱉……

這不是土得一樣一樣的嗎?

反正,來弟在同學們眼中,就是出生於貧困家庭的農村娃兒。甚至班長還主動替她申請了農村困難補助,來弟……

她收了呀。

為啥不收呢?雖說她是不缺錢,但她缺無私奉獻的思想教育。反正她確實是農村娃兒,國家補助為啥不要?不光補助她要了,獎學金也要了,隻要能掙錢,她就不怕苦不怕累。畢竟,困難是一時的,姐將來一定能成為房姐。

終於,在有了自己的房子後,來弟接受了同學的邀請,去逛街外加看電影。

值得一提的是,來弟雖然不太跟同學們來往,但她的人緣還不壞。

毓秀會給人一種清高的感覺,有種仿佛她不願意放下架子跟同學來往的感覺。但來弟不是,她會給人一種窮到了極點,沒錢跟你們逛街玩耍,忙著打工賺學費的錯覺,甚至有同學會腦補,她是不是因為窮而自卑,所以才不願意跟大家一起出去。

如果說,同樣的疏於跟同學來往,毓秀得到的是清高的評價,那麼來弟得到的就全部都是同情了。

同情這孩子咋就這麼窮呢?

是有個彆人看不起來弟這個農村娃兒,但此時的大學生,普遍素質還是十分高的,都會顧忌到來弟的自尊心。

可惜的是,來弟啊,她連被人叫禿頭小傻子都不在乎,還會在乎被人喊窮逼?

你喊唄。

唯一的一次接受邀請,同學們當中比較富裕的班長,她是個本地人,雙職工家庭出身的,為人熱情又大方。本來,大家一起出去玩,肯定是要吃吃喝喝的,她暗中阻止了大家,選了個午後在學校食堂吃過飯後的時間點,一起出門逛街。

沒去那些高大上的地方,去的是批發市場,但來弟還是啥都沒買。

買個鬼喲,她是差衣服穿嗎?要知道,九十年代初期的物價很嚇人的,怎麼形容呢?

就是那種,買個大哥大萬把塊,甚至一兩萬。但買套房子,也就這個價格。

衣服的話,稍微像樣一點的就要十塊二十塊一件,好點兒的,百來塊都是有的,像羽絨服,他娘的居然要買兩百塊!

瘋球了!!

來弟啊,她一點兒不嫌棄兩三萬塊一套的房子貴,這哪兒能算是貴呢?一套房子兩三萬算貴嗎?二三十萬都不貴!但是吧,她就是嫌棄十塊錢一件的衣服貴。

十塊錢一件的衣服啊!

她媽給扯布做衣裳,十塊錢買的布,都能做五六身衣裳了!

你說不好看?土氣?

來弟深以為,一百塊一件的衣服不也土得掉渣嗎?

隻這般,逛街對她來說,就是單純的逛街,她什麼都不想買,姐除了房子,啥都不稀罕!

班長一看,這麼下去不行呢,一眼瞥到了正在放映的電影院,頓時有了主意:“我請大家看電影吧!我請客!”

哦,請客就去吧。

來弟沒當回事兒,因為她窮得都出名了,就經常被請客。她高高興興的跟著班長等人進了電影院,一看這電影名,沒看誒!

“回家過年?嘿嘿,這還是我這輩子第一次進電影院看電影呢!”來弟很是樂嗬的說道。

她不知道,這句話一出,又得到了好多人同情的目光。

都九十年代了,還是滬大的學生,居然可憐到第一次進電影院?她們當然忽略了來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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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這輩子”,誰能想到呢?來弟上輩子不知道進了多少次電影院。

就聽班長溫柔的解釋道:“這是一部經典的老片子,曾經的賀歲片,挺好看的。”

“嗯,那我好好看!”來弟美滋滋的看著大銀幕,有種懷舊的感覺。

再然後……

看著看著,來弟就覺得不太對勁兒了,她確定自己沒看過這個片子,但為什麼劇情給她一種特彆詭異的熟悉感呢?

有種不祥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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