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魯修學士前來國王陛下的長桌邊,請求國王陛下宣布決鬥開始。
國王勞勃手裡拿著一隻金黃色的烤肉腿,手裡端著金杯,喝道:“我以安達爾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暨全境守護,拜拉席恩家族的勞勃一世之名,在此正式宣布,魔山和獵狗的騎士決鬥,開始!”
喬佛裡站起來大喊:“獵狗,宰了魔山,我押了你贏!”
喬佛裡的突兀喊聲令全場安靜,大家的目光都唰的看在他的身上,獵狗和魔山也盯了喬佛裡王子一眼,這令喬佛裡王子的高大身軀一矮。
隨即,魔山和獵狗緩緩後退,拉開規定的距離,擺好了格鬥的姿勢。
獵狗雙手握劍,淡淡說道:“魔山,你這次死定了!我沒穿板甲,隻是輕便皮革!我的速度和敏捷在你之上!”
“今晚我穿了烏龜殼!”魔山說道。
“為什麼?”
“昨晚我是進攻,馬戰,需要速度和靈敏,所以我盾牌鎧甲都不要,那是戰術。我的戰術很成功,我隻是一劍就贏了你;今晚步戰,我隻防禦,需要厚重的防護和安全的屏障,於是我帶了盾牌穿上了板甲,這也是戰術,我還是會很輕鬆的贏了你!”魔山輕鬆自信的語氣。
啪!
魔山的巨劍輕輕敲打在巨大而沉重的橡木盾牌上,示意獵狗進攻!
“你身穿數百斤的鎧甲,再加上百斤重的盾牌,數十斤重的巨劍,嘿嘿,你能堅持多久?”獵狗淡淡笑道。
“我今晚隻防禦,你不進攻,我就休息!”魔山也是淡淡笑道。他把盾牌向地麵一插,盾牌就立在地麵,魔山放低身子,巨劍擱在盾牌之上,露出劍尖。
百斤重的橡木盾牌,幾十斤重的巨劍,這些都是負擔,拿著這些東西揮舞、跳躍、閃避、快速攻擊和防守,非常耗費力量,並且,魔山身上還穿著難以擊穿的板甲。
板甲很厚,是最好的防禦,但是也非常重,在兩百斤以上。
艾德史塔克這才明白昨晚他騎馬出鎮去看大火情況的時候,遇到了走路回來的獵狗,原來獵狗和魔山剛結束了在紅寶石灘上的格鬥。
兄弟兩人很簡單的幾句對話,蘊含的信息卻實在太大。這一來,所有人都知道了昨晚獵狗和魔山在紅寶石灘上已經有了一次對決,魔山僅僅一劍就贏了獵狗。
這令國王、王後、王子、首相、廷臣、爵士、騎士、將軍、百夫長和諸多侍衛們無不心驚膽寒!
獵狗之勇猛善戰,七國聞名!
但他卻擋不住魔山一劍之威!
這番對話也證明了昨夜魔山的確一直在哈羅威小鎮,奔流平原縱火案跟他無關。
押獵狗贏的國王勞勃緊張了,他壓了五百金龍獵狗贏的!
獵狗一聲冷笑:“魔山,今晚可不是昨晚!”他突然啟動,快捷無倫,左右一晃,就到了魔山麵前,長劍寒光閃閃,直刺魔山的麵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