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考慮租攤位吧(1 / 2)

宋檀記事 荊棘之歌 5053 字 1個月前

這話一說,菜販子不樂意了。

“啥叫非法擺攤?”

“我的菜都是郊區菜園裡進貨的,來回倒個手能賺多少錢?這要是再租個攤位,一個月賺的錢還不如掃大街的呢。”

他倒沒藏著掖著。

這個菜市場裡除了周邊郊區農家自己偶爾賣菜,剩下的基本都是這樣的攤位。賣的菜價格不一定便宜,但勝在新鮮,還經常有搭頭,這才深受廣大人民喜愛。

不過菜販子時運不濟,當年市裡頭規劃攤位的時候他沒趕上,再加上他自己賣的菜量也不大,再弄就不劃算了。

如今給宋檀支招,當真是好意——

“平常偶爾在這裡擺個攤兒,民不舉官不究的,倒是挺合適。但姑娘你這菜賣的可不少掙錢呀,我在旁邊盯著,眼珠子都紅了。”

他半真半假,說出的話酸溜溜的。

一把二十塊錢,這賬但凡多看兩眼就能算清楚,自家紫雲英又沒什麼成本,等於說她一天淨賺兩三千塊錢。

抵得上人家小攤位個把月了。

誰看了誰不眼紅?

菜販子每天做夢都覺得自己能發財呢!

“人家啥也不用乾,一個舉報上去,明天執法就有人來查。”

隻要牽扯到錢,就沒有消停的時候,菜販子心裡頭門兒清。

宋檀臉色也嚴肅起來。

其實認真說起來,她每次擺攤的時間也就個把小時,整個菜市場有一半都是沒有固定攤位且還要持續一上午的,按理說是不妨礙。

可這種事就像菜販子說的,人家舉報了,那肯定是打聽好了時間的,一逮一個準。

菜販子看她年輕,怕她不曉得厲害,這會兒又瞅了眼傻乎乎玩泡泡的喬喬,這才接著囑咐:

“就算沒人舉報,等天一暖和,市裡頭搞城市檢查,每年兩三回,你這皮卡停在這裡,合適不?”

“姑娘,你自己打聽打聽吧。”

不用打聽,城市檢查是每年都有的,包括寧省也是。

宋檀這回是真心實意感謝人家:“謝謝提醒!”

轉頭又把一百塊錢塞了回去:“咱們這當了這麼久鄰居了,還要啥錢呀?明天肯定給你帶來!”

又看了看時間,招呼喬喬:“走了喬喬,給大姨送菜去!”

這姐弟倆開著小皮卡轟轟又走了,菜販子看著手裡的錢,嘿然一樂:

賣菜這麼久,今兒才曉得咱倆攤位是鄰居啊!這姑娘臉皮真厚,是個做生意的料子。

生意料子宋檀開著車還在琢磨著攤位的事情。

她畢業就去寧省上班了,如今從打工人係統轉到農業係統,認識的人那是一個也沒有。

不過沒關係!

等車子停在市區鼎鼎有名的金月灣批發市場時,宋檀已經成功在群裡發了信息——

[各位顧客,店主打算在河邊大市場租個攤位,大家如果有認識的人,還請介紹給我哦!簽下合同,必有重謝!]

人脈關係她是沒有,但這麼多人天天來買菜,總能知道點消息吧。

而喬喬則拎著小筐子,張大嘴巴看著這批發市場裡一輛輛大貨車,還有各種各樣堆的滿滿的水果,發出了驚歎——

“這裡好大,好大啊!”

宋檀笑了笑:“當然大呀,這是咱們市最大的批發市場了!”

宋檀的大姨烏芳和張洪夫妻倆,就在這裡有個門麵房,專門做水果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