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遺產之爭(2 / 2)

公派婚姻[六零] 浣若君 9055 字 8個月前

所以他進去之後,就說要報案。

這是今天到公安局報案的第二個人,雖然是個孩子,而且說的案子非常離奇,但公安們還是跟著他一起來了。

對於下放了一整年的公安來說,啥案子他們都願意出警。

蘇櫻桃能肯定一點,湯姆不撒謊,也絕不偷東西。

既然他說那5000塊被人偷了,應該是真的偷了。

因為蘇櫻桃清清楚楚記得,有個穿著白大褂,戴著口罩的醫生,當著她和李薇的麵,進病房給kate檢查過身體,估計錢就是那會兒被偷的。

“一個什麼樣的人,往哪兒去了?”蘇櫻桃說。

湯姆指著對麵說:“往那邊跑了,但我沒追到,因為我跑的實在太慢了。”

幾個公安一開始並沒意識到事情到底有多大,這會兒刷的一下,腦門子都麻了:“這可麻煩了,住院的是個古巴貴賓吧,市裡打過招呼,叫我們多派人到醫院走一走,就怕萬一鬨點事情,影響不好,這還真有人把貴賓的錢偷了?”

另一個摸了一下腦袋:完蛋了,這算什麼好運氣?

他們好容易結束了勞動改造,開門辦案頭一天,國際友人就在秦州的地界兒上丟了五千塊錢,他們還能再幸運一點嗎?

“你們魯局長呢,趕緊讓他來查案子。”蘇櫻桃於是說。

“對對,找魯局,趕緊報案!”公安們都忘了他們就是公安了。

拋開那筆錢是蘇櫻桃的不說,kate是中央的人請來的,現在丟了整整五千塊,要真的給上麵的人知道,秦州現在所有的乾部都得完蛋,估計公安也得重新下放。

秦州的臉可就丟完了。

蘇櫻桃心裡也生氣啊,秦州除了因為有個日軍軍工廠,敵特彆頑固之外,民風還算淳樸,怎麼會有人見錢眼開,偷錢的?

且不說那是她的錢,丟了她肉疼,那個偷錢的人也讓她太失望了,他影響的是整個秦州的名聲。

一隻老鼠壞了一鍋粥,這個偷錢夾的人,簡直把整個秦州的聲譽都給壞透了。

“小朋友,偷錢的是不是你認識的人,個頭有多高,高還是矮,胖還是瘦?”幾個公安不僅僅是重視這件事情,而是這成了目前於他們來說,比醫院倒賣藥品更重要的案了。

而所有的線索,全在一個逃學出門,準備給古巴友人的床上放小壁虎的小屁孩兒的身上。

要是真的認識,湯姆至於這麼著急嗎?

想了半天,他說:“個頭挺高,挺瘦的,戴著口罩,是個男人,但那個人,我完全不認識。“

秦州這地兒本身因為水土和飲食的原因,就沒有胖人,男人普遍都瘦,而男人,秦州缺男人嗎,不缺啊。

這麼一個人,讓大家上哪兒找去?

“貴賓現在還不知道自己丟錢的事情?”一個公安想了想,問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兒。

蘇櫻桃搖了搖頭:“目前還不知道。”

幾個公安隻差給蘇櫻桃跪下了,一起給蘇櫻桃敬了個禮:“同誌,我們現在出動所有警力去查這件事。你既然認識貴賓,就幫我們一個大忙,咱們千萬不能讓貴賓知道錢包被偷的事,好嗎”

要叫貴賓知道錢夾被偷,農業部的乾部也會知道。

要是農業部的乾部也知道了,首都所有的人不就都知道了,那秦州市公安局,不又得全員下放?

所以現在,要了老命,他們也得立刻把那個錢包找到,對了,目擊證人,這個逃學的,手裡捏隻壁虎的小屁孩兒,也得抱著,因為隻有他見過小偷。

幾個公安看了看湯姆,小家夥立刻胸脯一挺,小肚皮可真鼓。

一個公安把他抱了起來,頓時一陣驚呼:天啦,這不是個孩子,這是個秤砣吧。

可真他媽的重!

再說鄧昆侖,從昨天晚上到今天,先是錢夾裡的指紋,再是那個竊聽器上的指紋,這兩個指紋,不出意外的,居然比兌對一起了。這證明,在他工作間放竊聽器的,和偷kate錢夾的是一個人,對吧。

不說博士非常興奮,小李激動的手都在發抖,一個比杏樹村的村民隱藏的更深的,高知型的間諜,他們馬上就要查到了。

吳曉歌是第一個,然後是小李自己,再是博士自己,等他們三個的指紋全排查完以後,鄧昆侖就借著要查筆記,把所有人的工作筆記全收了上來。

在樓上的辦公室,吳曉歌估計,博士是要從大家的日記本上扒指紋,然後一個個的對兌。

這事兒雖然麻煩,但顯然,隻有這一個辦法。

不過鄧昆侖看著一遝筆記本,突然就問了吳曉歌一句:“對了,在工作間,你覺得誰人緣最好?”

“原來是方東寶,現在是毛靖。”吳曉歌略一思索,說。

鄧昆侖於是再問:“跟毛靖關係好的人,是不是總被我罵?”

“那倒沒有,我跟毛靖關係挺好,您也沒罵過我呀。倒是原來跟方東寶關係好的那幾個,總愛犯錯誤,您經常罵他們。”吳曉歌說。

“毛靖的我已經比兌過了,而且昨天他一直在廠裡加班,沒去過市裡,不是他。去,想辦法遝個方東寶的指紋來,快。”博士突然說。

方東寶現在雖然回廠了,但已經沒了進工作間的資格,在普通車間工作,取他指紋很簡單,拿他的水杯來,吹一層白色粉.沫上去,再拿電膠帶一沾就好。

這不,取回來一比,雖然在意料之外,但居然,方東寶的指紋就是錢夾上的,也是竊聽器上的。

所以說竊聽器是方東寶放的,錢夾也是方東寶偷的?

這個人以前是他們的同事,人緣也特彆好。

就因為一趟下放,才丟掉了在博士工作間工作的資格的。

“博士,您該不會早就知道了吧,難不成是猜的,還是憑直覺?”吳曉歌完全不敢相信,小李也覺得不可思議:要不是早就懷疑,博士怎麼那麼準確的,猜到是方東寶的?

“我小時候在m國,一起生活的有好幾個男孩子,其中有一個越南男孩,跟誰關係好,那個孩子就會莫名其妙的乾一些錯事,而且要受長輩的責罵,後來有一回,他弄死了長輩的狗,卻嫁禍在我身上,然後我被驅逐出了那個地方。那時候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君子之交當淡如水,要有誰特彆喜歡跟人結交,拉關係,必定不懷好意。”鄧昆侖揚了揚手:“走吧,咱們去方東寶家看看。”

人的經驗教訓都是靠摸爬滾打,跌跌撞撞,碰到鼻青臉腫才能得到的。

鄧昆侖一直是個聰明,看得透,但不屑於使用這種手段的人。

但經驗和教訓,他卻能一輩子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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