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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烈冶 4790 字 10個月前

?  癔症

作者:烈冶

簡介:

深情黑皮攝影師受×陰鬱美人模特攻

初中,喜歡上被班裡同學霸淩的對象。

高中,他成了名門望族的繼承人,所有人心上不可攀折的白月光。

大學,身無分文的我活得像條狗,任何能都能踩我一腳。

而那曾被所有人欺淩的仇鬱清卻已然成為了國際名模、創業新秀,人人羨豔吹捧的豪門新貴。

而我,隻有一屁股甩不掉的爛賬,身後還尾隨著一個可怕的跟蹤狂。

畢業後,進入他的公司,成為了他眾多追求者之一。

費儘艱辛,我終於同他在一起。

而後一場大病,我將這些事情全部忘掉。

隻記得自己已經與他分手,以及……

初中,喜歡上被班裡同學霸淩的對象。

·

受視角,第一人稱。

(這大概率是一個兩個病得不輕的人相互折磨的故事……)

HE、受追攻、第一人稱

第1章 罪惡的底色

在遇見仇鬱清之前,我不過就是一個隨處可見的,不知美為何物的臭小孩。

當然,十四五歲的年紀,多得是情竇未開的傻瓜蛋,審美是相似的,厭惡是可傳播的,一齊喜歡,一齊討厭,隻因為不想成為班上那個,足以被恥笑的異類。

隻可惜,向來隨大流的我,在那個年紀卻欣賞起了旁人所不能認可的美。

認為仇鬱清好看這件事,是我在初中時期,最不願被旁人察覺的秘密。

顧鑫,是我首個要隱瞞的對象。

他是我穿開襠褲時便熟識的好友,我跟他的家麵對著麵,往來之間,不過三步的距離,自然,就算到了校園,我跟他肝膽相照的關係,也成了人儘皆知的事情。

在班上,顧鑫自封為老大,他個子足夠高、手腕足夠強,有一個在校外的“道上大哥”,理所當然地,他成為了我們班上的混世大魔王。

顧鑫討厭仇鬱清的理由也很簡單,無非就是在某個嘈雜的走廊,他豪爽地抬手跟仇鬱清打招呼,而仇鬱清沒理,僅此而已。

仇鬱清不曾理會任何人,大家也都因為他手臂上的疤痕、過分蜷縮的身體、烏黑而沒及眼下的頭發,覺得他足夠怪異,後來更是逐漸有“怪獸”的稱號興起,為了不讓彆人覺得自己會同他扯上關係,多數時候,對於他的到來,大家的反應就如同水裡進了油滴。

我不會告訴任何人,在某個隱秘的上午,大家出操的時間,空蕩的教室門口,我同仇鬱清不期而遇,過道恰好吹來一陣涼爽的春風,它拂開了仇鬱清的黑發,緩緩地露出了他那沉鬱的、漆黑的、一直被遮蔽的眼睛。

在他回眸的那一瞬間,看著他,我仿佛聽到了心臟跳出胸腔的聲音。

他不可能是怪物的,我想。

我認為他是某種妖精,再不濟,是吸血鬼,因為吸血鬼才會有那樣潔白的肌膚、離世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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