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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烈冶 4144 字 10個月前

一直到高二升高三的那段時期,我基本上已經可以算是大獲全勝了,雖說讓顧鑫賴淑芬他們像狗一樣地活在這個世上的景象其實也沒有什麼看頭,但至少讓他們明白了我那時身體上的具體感受,不是麼?

火辣辣的痛感,你們也來嘗試一下吧。

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無非就是想死罷了。

我都挺過來了,你們又有什麼不能的呢?

跟我較勁到底的裴森,終究還是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無功。

至此,我打敗了他們,我大獲全勝,我“大仇得報”了。

可即便如此,在我臨行前的那一天,裴森當著我的麵,卻還是說喜歡我。

回望著他堅定的目光,那一刻我渾身緊繃著。

或許是因為淚水的潤澤,他看向我的目光,依舊猶如繁星一般,無可救藥地閃爍著。

令我頭暈目眩,使我無地自容,我在想——我憑什麼?他憑什麼?

他難道以為僅憑他詩朗誦一般的慷慨陳詞,就能洗刷掉他的旁觀的罪孽麼?如果我不恨他,我又該拿什麼來延續我對這個世界僅有的新鮮感呢?

真煩,真是討厭,真是虛偽透了,要是他真的喜歡我,就應該在一開始的時候奮不顧身地阻止一切的發生;要是他真的喜歡我,就應該在我還沒有開始報複的時候死死地牽住我的手,叫我不要去那樣做。

要是他真的喜歡我,就不應該一直跟顧鑫保持聯係,更不應該對那個老女人的女兒露出笑容。

他的一切都應該是我的。

他並沒有做到,所以他不應說自己喜歡我。

於是我離開了。

就如同蠟燭離開了火光源,我的心也不再因炙熱而流淌,僅僅隻是維持著自己冷硬的姿態,兀立在這世間罷了。

不再“報複”,離開了仇恨,離開了他的喜歡,最初我還能利用那條狗去窺伺他的動向,但很快攝像頭的電源宣布告罄,我又開始對這個世界感到失望、無趣,以及深深地厭惡了。

做模特也是一種複仇,為了讓所有人包括裴森看見,如今的我若是想要,便能變成任何人所羨豔景仰的模樣。

錢是好東西,家業也是好東西,它們能讓一切都變得輕易,所以我也都收入囊中了。

因為做了模特,喜歡我的人開始變得愈來愈多。

看吧,“喜歡”沒什麼大不了的,隻要我想要,立刻就能有。

在我看來,旁人傾慕的眼神就如同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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