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乍見之歡(2 / 2)

天下之師[快穿] 春風遙 6971 字 10個月前

“住口!”黎摩雙目帶著血絲。

“我一向言而有信,等你們都耗死在裡麵,我自會找到丹陽府藏在外麵的血脈,讓他們延續你丹陽府無上的榮耀。”

偽神的聲音越來越淡,幾乎就要消失。

天聖院長麵色大變:“快攔住他,一旦他離開,我們便真無人可離開!”

眾人瞪大雙目,可也沒有發現一絲偽神的蹤跡,有人陷入絕望,瘋狂地抽刀朝虛空亂揮。

頭頂的旗幟越發大,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延長至萬米。

“將它給我,我有辦法破了此禁。”

正當黎摩準備殊死一搏之時,一道聲音驟然傳至耳邊。

他抬頭,對上一雙赤紅色的瞳孔。

“你……”黎摩咬牙:“你一開始便是為《煞妖典》而來。”

丁聖冷然道:“迎我族至寶,回煞妖族。”

黎摩:“若我不給呢?”

丁聖:“這部分《煞妖典》從何得來,想必不用我說,你也清楚。”

黎摩默然,二十年前,他偶遇一對正在逃亡的母子,獲知對方身份後,假意提供幫助,私下盜走《煞妖典》,並出賣那對母子的行蹤。

便是從《煞妖典》中,他獲知引魂旗秘法,獻給偽神。

他忽然爆發出一陣大笑:“當年我起了貪念,間接害死你的母親,埋下惡因,如今結下這惡果,倒也不冤!但我隻問你一句……今日局勢,你是否早已知曉?”

黎摩閉眼吸氣:“這些年醉仙樓明裡暗裡布下大量密探,我不信你事先沒有收到任何一點風聲。”

丁聖:“我來,是要取回我的東西。”

黎摩睜開眼,看著他,良久嗤笑道:“很久以前,我便聽人對我說過,丁聖此人,長了個美人臉,卻生了顆毒婦心。”

他取下手上的玉扳指,扔出去:“你要的東西,便在裡麵。”

《煞妖典》,隻有煞妖族的體質能夠修煉,偏偏內含蓄養神格之法,一部修煉心法數千年不知引發多少腥風血雨。

哪怕是死路,黎摩也想拖著所有人同歸於儘,但他還不能死,一旦他死了,黎環被偽神找到,即便丹陽府延續輝煌,她終其一生也會成為偽神手下的傀儡。

【係統:以丁聖的天賦,最多十年,可修成《煞妖典》,一朝飛升。】

【林尋:我還剩多久?】

【係統:十天。】

他抬頭,“是不是隻要破了這旗,所謂的禁止便會消失?”

【係統:消失不了,但旗破,禁止力量被削弱一半,半神的力量便可以打破。】

林尋眸光暗沉:“給我足夠強的劍式,戳爛這麵破旗子。”

【係統:一億靈石,人劍合一,劍者最高境界。】

林尋扔出全部靈石,一聲清亮的劍鳴長嘯,拔劍而起,如閃電遊龍,長空顯出威嚴,天地間充斥肅殺之意,。

“住手!”

原本就要消失的偽神爆發出淒烈的嘶吼。

引魂旗,本是怨魂所鑄,沒有實體,是以無堅不摧,此刻,卻是被生生劃出一道裂口,陽光透過這道縫隙射入,天地間的靈氣也漸漸恢複。

林尋伸手一抓,生生將這遮蔽天空的魂旗撕下攥在掌中,同不再隱匿的偽神目光相對。

“你似乎總晚上一步。”

當日在丹陽府他救出銀發男子是,今天也是。

他聽見手下這麵旗幟有無數怨魂的嘶吼呐喊,這片魂旗,竟在他手中慢慢恢複。

原本割裂的部分不但重新愈合,甚至顯出比方才還要淒豔的紅色。

真正的引魂旗在這一刻凝聚而成。

林尋指尖一顫,驟然明白了什麼。

引魂旗,是要以亡魂才能凝聚。

【係統:人劍合一,人即是劍,劍即是人,以血肉祭劍,換得天人一式。】

林尋:……所以他花一億靈石將自己祭劍了?

作者有話要說:  林尋:你他麼玩我!

係統:我是愛你的……愛你就要殺死你。

【此小劇場僅供娛樂,切勿當真】

最近脫產培訓,連續兩周無周末,容我先去睡了,投喂的小天使下次更新一起感謝︿( ̄︶ ̄)︿

看見有親評論說作者一定在暗暗刷評論,看乃們求粗長,其實當時我確實堵在立交橋上,連續三十分鐘一動不動,除了刷評論和用手機碼字,沒什麼可做的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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