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機警地環望著四周的環境,作為一位冒險家,他隱隱察覺到一絲危險的氣息正向他們靠近。
“那個,莫莫先生、威爾莫特先生,如果遭遇到了森林賢王,可不可以隻擊敗它,不要擊殺它?”
恩菲利亞誠懇地向飛鼠和威爾莫特請求道。
對於恩菲利亞這樣奇怪的請求,漆黑小隊的冒險家都表示不解。這樣的請求在莫莫先生和威爾莫特先生麵前可能不算太困難,但對於大多數冒險家而言,這種要求可謂無禮至極。
“我能知道原因嗎?”
飛鼠嚴肅地看著恩菲利亞,能被冠以“森林賢王”稱號的強大魔物,肯定不是輕鬆可以解決的家夥。在不確定森林賢王確切實力之前,他也不能大包票。
恩菲利亞點點頭,解釋道:“森林賢王,從某種角度來說一直守護著卡恩村。”
“守護卡恩村?為什麼?”彼得不解地看著恩菲利亞,他從未聽說過魔物守護人類村子這樣荒誕的說法。
不隻是彼得,威爾莫特和飛鼠兩人也不太明白,都在等待恩菲利亞的解答。
恩菲利亞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掌,他也知道自己這個要求有些無理取鬨,但考慮到森林賢王的特殊性,他還是得講出來。
“森林賢王是一隻強大的魔物毋庸置疑,正是它的存在,周邊森林中的其他魔物才不敢侵犯它的地盤。而卡恩村從某種角度來說也受到了森林賢王的庇護……所以……”
說到這裡,大家都明白了恩菲利亞的意思。
“嗯,大概清楚了,如果真的遇上了,我會手下留情的。”
按照飛鼠一開始的計劃,他本來就是想拿森林賢王開刀的。森林賢王名氣在外,隻要擊殺了森林賢王,想必冒險家莫莫的名聲就可以上升到一個全新的高度。
不過恩菲利亞對自己如此誠懇地做出了請求,飛鼠也隻能對自己的計劃稍作調整。擊敗雖然比擊殺的說服力小了些,但有這麼多見證者,其實也沒差了。
“哦呀哦呀,恩菲利亞,那邊好像有一些稀有的藥材,我先去那邊采摘了,這邊有莫莫先生守著,應該不會有問題。”
威爾莫特本身就是來森林中采藥的,遇到稀有的藥草自然會優先去采集。
恩菲利亞也是采藥,但他要采集的藥草是最基本的恢複藥劑需要的材料,和威爾莫特采集的並不衝突。
恩菲利亞需要的藥草幾乎遍地都是,他也在距離威爾莫特沒多遠的地方開始了采集工作。
見此情形,飛鼠也悄悄地聯係了已經在森林中就緒的亞烏拉。
“安茲撒嘛,亞烏拉已經準備完畢,隨時可以行動。”
“嗯,那麼,去將森林賢王吸引到我這邊來。”
亞烏拉的辦事效率很快,不多時遠處便傳來了巨大的響動。
強烈的響動甚至不需要波爾布進行預警,幾乎全場人都注意到了。
“這種級彆的聲勢,該不會是森林賢王?”波爾布疑惑地看向恩菲利亞,在他看來恩菲利亞應該對此有些了解。
恩菲利亞的臉頰上爬過一滴汗珠,毫無疑問卡恩村附近的森林中,具有如此威勢的應該隻有一個存在,那便是森林賢王。
“恐怕是的,各位務必小心。”
感受著越來越近的氣息,飛鼠隻身上前,從披風內掏出兩柄巨大黑劍。現在到了他本人的裝杯時間,他要開始秀操作了。
“諸位,森林賢王交給我來處理,你們先撤。”
“莫莫先生……您要小心。”
漆黑之劍的眾人護送著恩菲利亞離開了森林,唯獨威爾莫特留了下來。
看著主動留下來的威爾莫特,飛鼠沒有多說什麼,對方的實力想來不用太過擔心。順便讓威爾莫特作為自己擊敗森林賢王的見證者也不錯。
森林的陰影中,一條墨綠色的粗壯尾巴猛然向飛鼠襲來,飛鼠持劍迎上,隨手一擊斬開了這條粗壯的尾巴。
“闖入我領地的人類,看你有些實力,如果就此離開,我不會找你們的麻煩。”
飛鼠本就是為了刷森林賢王來的,自然不會離去。對方不願意現身,他有的是辦法逼它現身。
“怎麼了?你不是森林賢王嗎?就隻會嚇唬人?看來也是徒有虛名而已啊。”
飛鼠隨意地攤開手,故作不屑地嘲諷道。
“可惡,竟敢嘲笑本王,必須給你一些教訓!見到本王的身姿,可千萬不要嚇得尿褲子啊!”
森林賢王從陰影中探出身姿,將自己的真麵貌展現在了飛鼠、娜貝和威爾莫特的麵前。
“這……這究竟是……何等的……臥槽啊!”飛鼠看著森林賢王的外貌,下巴再次脫臼了,眼前的這一幕讓他有些無語。
這什麼鬼啊?一隻加大版的加卡利亞倉鼠?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啊喂!
飛鼠平舉大劍的手也無力地耷拉下來,看到自己蠢萌的對手是一隻倉鼠,飛鼠提不起絲毫乾勁。
“事先問一下,你的種族名是加卡利亞倉鼠嗎?”
飛鼠捂著頭盔,一副無精打采的模樣。見到森林賢王的真正麵目後,他的情緒極其低落,語氣低沉且無奈地詢問了一句。
“哎?”
森林賢王也瞪著迷惑的小眼神看著飛鼠,“你怎麼知道在下的種族名?難道知道在下其他同族的下落?”
對於如此戲劇性的“戰鬥場麵”,威爾莫特就隻是笑笑不說話。
飛鼠還以為森林賢王是什麼強力猛獸呢,結果是一隻加大版倉鼠,還是他以前養過的,這讓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下手了。
雖然拍死森林賢王也就是一劍的事,可飛鼠做不到啊……要是森林賢王長得惡心一點,飛鼠也沒啥心裡負擔直接一擊秒了就是,可眼下這種情況,飛鼠著實難以下手。
就在威爾莫特糾結之際,威爾莫特眉毛輕挑,給出了一個解決方案:“看這森林賢王也挺可愛的,不如當個寵物養著也不錯。您意下如何,莫莫先生?”
飛鼠撐著下巴,斟酌了一番威爾莫特的諫言。擊殺一隻“強大”的魔物,和讓對方臣服是兩馬事,後者的難度可要高上許多。馴服森林賢王可要比擊殺或者擊敗更有利於名氣的傳播。
一瞬間,飛鼠看向森林賢王的眼神變得灼熱起來,仔細一看這倉鼠長得也挺養眼的,就留著吧。,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