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野心男配10(2 / 2)

明珠輕呼了一口氣,沒有懲罰,這個結果她還能勉強接受。

但緊接著,係統就給她帶來了一個非常糟糕的消息:【你有閒心擔心這個,不如趕快看看網上!】

明珠心中咯噔一聲,驚覺不妙:“怎麼了!”

【網上關於你和成炫兩人,都吵成了一鍋粥了!】

係統沒有說錯,事情的來源還是一個娛樂營銷號爆料,說成炫剛剛在直播裡唱的那首歌,確定涉嫌抄襲他人作品,對方已經發博,準備對其起訴。

按理來說,成炫才剛剛唱完,要真的有聽過的鑒賞,也不會這麼快的動作,鬨到了創作者本人那裡去。

原因就在於,有人給這位認證號發了一個私信,裡麵言明了有一段旋律,分明和成炫的歌曲旋律一模一樣。

如果是購買版權也就算了,可對方分明在表演結束的采訪中說道,是他自己原創的,還詳細描述了創作的艱辛和過往靈感獲得。

那這不是明晃晃的抄襲嗎?

所以發私信的都不用向對方求證是否授權,直接將這件事說給了這位創作者。

這個創作歌曲的人是個小眾歌手,認識的粉絲不多,人卻是特彆剛。

他立即行動,將對方發給他的現場視頻反複觀看,最後確定了事實,當場就聯係了自己的負責律師,自己發布了動態,還@了SD娛樂公司和成炫本人的賬號,說明了自己勢必不會妥協,要起訴到底的決心。

其實抄襲難定義,但恰恰沒多少人懂得這其中的界線,成炫演唱的歌曲,真好在能夠判定抄襲事實落定的邊界。

所以有了律師的肯定,這位歌手才會這麼充滿信心的叫板。

而對方的聲量不夠,其他關注星光有你綜藝的娛樂圈內人,早就對這個節目的熱度眼饞,如今發現了這麼一個大瓜,當場借助自己受關注的人數影響力,將這件事聲量擴大。

再加上SD公司其他對家,以及其他可能被成炫未來瓜分利益的各家同期對手,心思各異,紛紛參與其中。

沒過多久,這個‘成炫抄襲’的熱搜,就被頂到了第一名熱度。

而作為影響力巨大,看好明珠和成炫成為一對的CP粉,走到現在,雖然因為蘇熙宸的黑馬出現,成炫後麵名次的落後,沒有原來的聲勢浩大,但也是不可小覷的。

這件事出來,成炫畢竟才成名不久,粉絲數量和粘性根本形不成助力,一個黑熱搜一上,當場脫粉的不在少數,更顯得餘下堅持的少得可憐。

還是這群CP粉絲有爭奪力,當場維護起了成炫,說什麼都不相信這件事是真的,還指責是這個小眾歌手看對方熱度起來了,借機誣陷對方蹭熱度,好不要臉。

氣得那個歌手當場放出了成炫現場直播視頻錄播片段,和他本人歌曲發布時間,歌曲內容,以及完全相似曲段的截取。

兩個曲聲對比,簡直是完全一模一樣,對方甚至懶得改動幾處,就這麼大言不慚的認證是自己的了。

CP粉看了失聲,但還是嘴硬不承認,極力維護自家的CP哥哥。

直到——

又一段視頻的爆出,徹底轟動了娛樂圈。

那是一段光線昏暗的視頻,可拉高亮度,還是能夠看清楚,畫麵裡的兩個人是誰。

那是一男一女,正在一間空曠的練習室接吻,經過看過綜藝花絮的人發言透露,這明顯是星光有你綜藝新秀們平時練習的地方。

接吻的兩人正是成炫和明珠,其中一個還是正在涉及這場抄襲爆料的中心人物。

是個人都能看得出來,這兩人不是開玩笑,明顯是男女關係間的親密。

爆料的娛樂公眾號非常幸災樂禍的發了一個狗頭,言明:

這下子,那群整天撕著彆家CP粉不放的瘋狂成名CP粉,是真的高興了吧?畢竟,他們的夢想成真了呢。

娛樂圈磕糖,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假的才好磕,真的沒意思。

尤其是對於才處於上升期的藝人,那些小花小生,腳跟還沒站穩,就急著談戀愛,簡直是試探粉絲的底線。

更何況,成炫才通過這個綜藝節目出名幾天?

而更早紅起來,現在算的上微爆的明珠,擁有的粉絲數量更多更堅實。

得到了這個消息,她們確定這不是偽造,而是在家偶像真的和一個才出道的小透明談戀愛了,簡直要崩潰了。

這下子,CP粉沒維護住成炫那一方,反而還牽扯了明珠進去。

而在戀情公布的一刻,因為成炫事件和明珠本身熱度的影響,成炫和明珠假戲真做談戀愛的熱搜,甚至反超了成炫抄襲,成為熱搜榜的首名。

CP粉們對成炫的失望,再加上得知對方是真情侶的泄氣,紛紛表示退出這個群體,表示自己磕不下去了。

而明珠的粉絲發瘋尖叫,哭著喊著如果明珠不和成炫分手保持距離,她們就脫粉給她看。

而更有大部分粉絲,已經在默默脫粉明珠了。

和一個有道德汙點的男藝人交往,對方能好到哪裡去?

同在一個節目裡,說不定她作為評委,還給成炫放過水,抄襲事件,她說不定也知情人之一呢。

更有甚者,看不慣成炫的人表示,說不定他和明珠談戀愛也不是單純的喜歡,隻是看中了對方是紅起來的小花,和她搞曖昧炒CP有關注度,是利用對方的感情。

反正,這一對,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一個印象不好,就會連著帶壞這人身旁親密人的感觀,尤其是在娛樂圈,大眾的想法會更極端。

所以,這場吃瓜盛宴,將星光有你這個綜藝選秀的熱度炒到了天上,而成炫和明珠,也以奇特的方式,大爆特爆,成為了眾所周知的一對紅人。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