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鹽法改革】(2 / 2)

王梓鈞 7224 字 8個月前

張鐵牛不敢怠慢,立即把使者送往南京。

這裡的起義軍,少部分是鹽梟,大部分是灶戶。若是打仗殺傷太多灶戶,今後誰來煮鹽?灶戶起義之後,這半年來鹽價飛漲。

鹽軍使者有好幾人,為首者叫做田仰。

“叩見趙天王,萬歲萬歲萬萬歲!”田仰帶著眾人跪地齊呼。

“起來說話。”趙瀚笑道。

能被鹽梟和鹽戶派來做使者,自然不可能是懦弱膽小之輩。見麵就跪拜高呼萬歲,無非是給趙瀚戴高帽子,想換取趙瀚的同情而已。

“謝趙天王!”

等這些人都起身之後,趙瀚問道:“你們有什麼要求,一條一條說出來吧。”

田仰說道:“請趙天王恢複食鹽正課!”

“這個要求讓我很意外啊。”趙瀚忍不住笑起來。

明承元製,把百姓編為灶戶,每戶計丁煮鹽,每年上交一定食鹽給官府。這些需要上交的食鹽就叫鹽課,也稱“額鹽”。

隨著時間流逝,一部分灶戶富裕起來,或者是勾結官員,形成鹽戶當中的惡霸。他們霸占其餘鹽戶的生產資料,失去生產資料的鹽課,卻還要繼續給官府納課,於是造成大量灶戶逃亡。

另外,鹽課之外的食鹽,又稱“餘鹽”。

餘鹽剛開始隻能官府收購,接著又可以讓商賈收購,官府和商賈往往壓價,導致灶戶被迫賤賣餘鹽,同樣把灶戶折騰的大量逃亡。

鹽課、餘鹽製度,對灶戶都非常不利,於是紛紛偷著賣私鹽。

為了製止私鹽泛濫,至萬曆末期,已經取消額鹽、餘鹽之分,讓灶戶直接用銀子交鹽課。

結果,灶戶變得更慘!

官府、商賈聯合盤剝,灶戶哪來的銀子交鹽課?

在明中期被視為惡政的“納鹽正課”,如今到了明末,灶戶們造反之後,居然請求趙瀚恢複。

這半年來,趙瀚召見了許多商賈和士子,同時又跟龐春來、李邦華等人反複討論。一直在商量如何改革鹽法,但討論了無數遍,都沒人提出恢複“正課”。

隻因為,沒人站在灶戶的角度考慮問題!

趙瀚問道:“為何想要恢複正課(食鹽實物),直接交銀子不好嗎?”

田仰說道:“官府和商人壓價,灶戶賣鹽入不敷出。若交銀子納課,灶戶所剩無幾,根本就吃不飽飯。”

“聽你說話,似乎讀過書?”趙瀚問道。

田仰拱手說:“在下為家中次子,父兄賣私鹽為生,因此從小有錢讀書。”

趙瀚又問:“既是私鹽販子,為何幫著灶戶說話?”

田仰回答道:“私鹽生意也不好做,自萬曆朝改革鹽法之後,官府和商人帶頭販賣私鹽。市麵上若有十分食鹽,則七分私鹽、三分官鹽。私鹽之中,又有一半是官員商人所出。大鹽梟也還罷了,小的私鹽販子,哪裡爭得過商賈?”

好嘛,明末市麵上流通的食鹽,70都屬於私鹽,其中一半還是官府和商人在賣。

這讓崇禎皇帝如何收取鹽稅?

但更詭異的是,崇禎朝的鹽稅,是整個明朝收得最多的!強行收取,勒令每個鹽場,必須交多少上來。

趙瀚這邊早就製定了政策,因為廣東也產鹽,打算把廣東的新鹽法移植過來。

趙瀚對這些鹽軍使者說:“第一,我會取消灶籍,今後沒有什麼灶戶;第二,取消鹽課,不僅是正課,鹽課的折色銀也會取消;第三,依靠地域之分,把各鹽場轉為造鹽工廠,灶戶都轉為煮鹽工人。”

田仰聽得目瞪口呆,仔細思索之後,問道:“造鹽工廠算誰的?是官府的?還是商賈的?工廠盤剝工人又如何?”

趙瀚解釋說:“鹽場的地皮,歸官府所有,租賃給特許商賈。商賈自建工廠、自製設備、自負盈虧,但隻為期三十年。三十年過後,鹽場地皮會重新招商租賃。至於煮鹽工人,官府會製定最低月薪。如果工人不滿意待遇,隨時可以離開,去自謀其他營生,我不會把你們捆死在鹽場。”

“工人不用再交正課,也不用再交鹽課銀?”田仰問道。

“不用。”趙瀚搖頭。

田仰又問:“特許商賈開鹽廠,我們這些鹽兵也可以嗎?”

趙瀚笑道:“我給你們三個特許名額,你們自行分配。也可多人合資入股,共同擁有一個特許名額。”

製鹽工廠雖然私營化,但鹽廠地皮卻在官府手中,離了合適的地皮就不能煮鹽。就算能煮鹽,成本也會急劇提升,等於政府還是能管控鹽業。

如果盤剝工人過甚,或者查出偷稅漏稅,該罰款罰款,該坐牢坐牢。三十年期限到了,今後彆想再拿特許牌照。

另外,取消鹽引製度,改為食鹽專賣製,每個地區都有專賣商。

一旦發現專賣商偷稅漏稅,全部按照販賣私鹽處理。

食鹽的出廠、轉運、零售,每個環節都要登記報備,以增強政府對食鹽的控製力。

雖然還是有漏洞可鑽,但比鹽引製度更先進。因為鹽引製度定得太死,導致兩個惡果:一是鹽引變成期貨;二是私鹽遍地泛濫。

真的,鹽引在明代中期,就成了一張張期貨紙。

最賺錢的不是鹽商,而是炒鹽引期貨的權貴,或者跟權貴有關係的金融商。

趙瀚開出自己的條件,特彆是三個開廠名額給出,江淮產鹽地的起義軍很快投降。投降之前,還內訌一場,無非爭奪三個特許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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