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論政】(1 / 2)

王梓鈞 5600 字 7個月前

中國使節團,被邀請參加了克倫威爾的“登基”儀式。

根據修改過的新憲法,克倫威爾擔任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護國主。

他在就職演說上宣稱:“護國主為終身服務,與國會共同掌握立法權,與國務會議共同行使行政權……議會的議案,必須經過護國主的批準才能生效。”

啥意思?

這個職位屬於終身製,不會下台,中途不需要重新選舉。立法權和行政權,名義上還歸屬議會,但任何決策都要護國主說了才算。

英國議會,被保留了,但隻剩個空架子。

“國王被殺了,他肯定不算伊尹、霍光。但又沒篡位稱王,並非王莽之輩,”張瑞鳳對此展開討論,“所以,克倫威爾這個護國主算什麼?”

算什麼?類似終身製獨裁總統。

潘蔚仔細思索道:“中國自古並無此政體,我們無法以史觀今。國不可一日無君,此言雖出自道教典籍,但也是不可辯駁的事實。克倫威爾最致命的弱點,是他沒有確立繼承製度。他此時大權獨攬,當然沒人敢反對,可他死了之後呢?”

蔡雲程說道:“克倫威爾一死,英國必然大亂,無非出現三種情況。第一,他的心腹擁立其子為護國主;第二,保王黨迎回王室複辟;第三,恢複之前的共和製。這三種情況,很可能同時出現,就看哪一方獲得勝利。”

張瑞鳳說道:“其子就算能繼位,也不可能長久。因為護國主這個職務,名不正,言不順,隻是臨時所設。”

在中國使節們眼裡,克倫威爾屬實腦子不好使。

既然已經掌握一**政,那首先需要確立的,就是自己的法統,以及法統的延續問題。

克倫威爾的法統,是從議會借來的,法統本身還在議會那裡,他死之後按理必須還回去。如此來說,就屬於一錘子買賣,自己爽到死,不管身後事。放在中國,死後會被清算,抄家滅族再正常不過。

想要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把議會給搞定。

要麼真正解散議會,要麼把議會換成自己人。但這兩種方法都不可能,議會沒了,克倫威爾的法統就沒了。而議會的議員們,一個蘿卜一個坑,克倫威爾想換都換不了。

良久,張瑞鳳做出總結評價:“克倫威爾就是個沒能力稱王的權臣加軍閥。他真正該做的,是把‘護國主’製度化,才能保住自己的身後事。如果把‘護國主’定為世襲,必遭全國上下反對。所以,‘護國主’該選上來。歐洲的議會,不是喜歡投票嗎?那就讓議會投票選‘護國主’。”

蔡雲程點頭說:“確實如此。一旦確立票選護國主的製度,等克倫威爾死後,英國豪強們的目標,就變成了新任護國主之爭。不管誰繼任護國主,都會擁護克倫威爾的製度,千方百計防止英國王室複辟。這樣子,克倫威爾才不會被鞭屍啊。”

潘蔚搖頭:“護國主的權力,是從議會那裡奪來的。一個克倫威爾,就讓議會受夠了,他們還會選出第二個?如果讓議會來選新的護國主,那議會的第一反應,就是投票把護國主製度給廢掉。”

死結,解不開。

英國那場革命,流的血太少,到處充滿妥協,克倫威爾沒資格成為拿破侖。

祿天香說道:“沒必要討論克倫威爾的身後事。這人到底是什麼意思?居然不同意中英兩國結盟,在亞洲一起對付荷蘭。”

“看不懂。”張瑞鳳搖頭。

正常人當然看不懂,因為克倫威爾的想法太奇葩。

他先是想搞英荷聯邦,一起稱霸全世界。荷蘭人明確拒絕之後,又想搞英荷同盟,借荷蘭的海外勢力,來幫助英國殖民擴張。

荷蘭人又不是傻子,老子辛辛苦苦闖出的局麵,讓你們這群英國佬來摘桃子?

克倫威爾太自負了,認為他吃定了荷蘭人。

事實上,最後英荷兩國的條約,也隻是逼迫荷蘭承認《航海條例》。且這種承認,屬於表麵承認,實際操作時各種違反。

英國除了獲得賠款和一座小島,其他事情啥都沒改變。賠款還不夠彌補戰爭開支,小島的用處也不是很大,英國等於白打了一場,極度鬱悶之下,才有了後來的第二次英荷戰爭。

潘蔚說道:“克倫威爾此人,著實是靠不住。不如……奇貨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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