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國之基石】(1 / 2)

王梓鈞 6082 字 7個月前

汪明然坐在會客廳裡,守著一杯茶苦苦等待。

他偷逃的稅款已經補了,罰款銀子也交上去了。甚至,他還主動把消息告訴朋友,讓其他鹽商也趕緊去補稅自首。

江蘇官場,風聲鶴唳,時不時就有人被帶走調查。

一大早,汪明然就被徐穎召見,他連滾帶爬跑來,已經足足等候半上午。

忽地,汪明然聽到腳步聲。

他連忙站起來,卻不是徐穎本人,而是徐穎身邊的親隨。

汪明然拱手作揖:“拜見黃三爺。”

黃三捧出一封書信,態度異常恭敬。這種恭敬,不是對汪明然,而是對那封信:“汪老爺,這是陛下的禦筆信,看完了我還要拿回去。”

“禦筆信?我也可以看?”

汪明然又驚又喜,迅速整理衣袖,對著信件長揖拜倒,然後躬身將禦筆信雙手捧過。

信件內容,通篇大白話,摘要如下:

“一切處置,如卿所請,寬嚴並舉,不能大亂……”

“然田政是立國之基,不得妥協半步……”

“其一,被侵占之農田,雖不能再種糧食,今後隻能被迫做鹽田。但萬萬不可放任,勿要交給侵占者經營,如此做法,就似把遭受侮辱的婦女,嫁給施暴者一般混賬滑稽。”

“其二,侵占農田二十畝以上,其鹽場牌照持有者,一律砍頭,不做二解。侵占農田十畝以上、二十畝以下,牌照持有者流放黑龍江都司轄地。”

“其三,為保障淮鹽產量,也當寬嚴並舉。嚴懲者:侵占農田最多的十家,鹽場牌照吊銷,重新招商發給。牌照原持有者,及其五服內親屬,百年之內不得再經營鹽業,三代之內親屬不得做官為吏。寬懲者:這十家之外的鹽場,牌照持有者或被砍頭,也可過戶給親屬繼續經營。但該牌照須得圈紅,稅率提升一成,今後但有違法之舉,立即吊銷牌照勿論!”

“以上商家,無論殺頭與否,無論牌照去留,皆當重重罰銀。”

“徽商巨富汪明然,於大同社稷有功,可留他一條性命,其鹽商牌照圈紅處置。此為特赦,下不為例。汪明然五服之內親屬,不可做官,有官身者全部撤職。可把這封信,交予汪明然看看。”

汪明然還沒把信讀完,就已經癱坐在椅子上。

他家侵占的農田,肯定超過了二十畝,按《大同律》是要殺頭的。雖然被皇帝特赦活命,但子孫的前程被毀了,他堂弟、侄子的烏紗帽也沒了,往下三代的五服親全都不能再做官。

怎麼會這樣?

汪明然感到很委屈,他為大同新朝立過功啊!

徐穎剛到揚州的時候,身邊隻帶了幾個人,情報網絡發展得極為困難。是他汪明然,冒著殺頭的風險,出人出錢幫徐穎發展勢力。徐穎後來在江南,也是汪明然出錢,幫著印發《大同集》小冊子。

大儒張溥,是汪明然為徐穎引薦的。長公主和駙馬一家,也是汪明然派船護送到江西。甚至就連皇妃柳如是,也是因為汪明然,才會去江西跟皇帝認識。

還有,大同軍收複江淮地區,好幾座城都由汪明然聯絡反正。

大同新朝建立之後,汪明然還經常捐款,江蘇大學、安徽大學的籌辦,他前後捐贈了三萬兩白銀。

這麼多的功勞苦勞,竟然因為侵占農田,差點腦袋直接搬家,還得靠皇帝特赦才能保命。

如果是賄賂官員、偷稅漏稅、操控鹽價,因為這些罪名遭殃,汪明然還勉強能夠理解。可侵占農田算什麼?那些本就是鹽堿地,根本種不出多少糧食,改為鹽田之後可以發揮更大價值。

兩百多畝薄田而已,如果朝廷允許交易,汪明然完全可以買下來。在補償農民時,他甚至願意按照實際糧產量,一次性支付給農民十年的糧食收入。

汪明然覺得太扯淡了,他實在太委屈了,朝廷的政策太死板不講理了。

他確實侵占了民田,可那些種不出糧食的薄田,變成鹽田之後,能給官府提供更多稅收。被侵田的農民,他也招進了鹽場做工。

如此一來,農民的損失不大,官府稅收大大增漲,商人也能因此獲利。麵麵俱到,何樂而不為呢?

非摳著民田不能交易、不能侵占的死理兒做什麼?

汪明然很想衝到南京,當麵跟皇帝理論。他覺得自己在侵占民田這件事上,確實有錯,但絕不是殺頭的大錯。他不服!

黃三拿出一本《大同集》:“汪老爺若有疑惑,可認真此書,請把禦筆信還回來。”

這是徐穎交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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