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四章 誅心(2 / 2)

大周王侯 大蘋果 4008 字 9個月前

林覺和梁王府郡主之間的交往甚密,那日在廟會上為了小郡主還毆打了呂衙內。並且林覺在來到京城後曾經住在小郡主的宅中兩日。這種種的事情讓吳春來得出一個猜測,便是林覺想攀王府的高枝。其實對於這一點,吳春來倒也能理解,曾經一度以為林覺也是個跟自己一樣實際的人。隻是這個人心太大,居然想攀上皇親國戚的高枝,未免心太大了些。再者,梁王府的地位看似崇高,但其實岌岌可危。當時和林覺還沒談崩,所以吳春來曾經出言警告過林覺,要他不要癡心妄想。而此刻,這卻這是計劃得以實行的基本要素之一。

以上兩個條件之下,吳春來相信,一旦林伯年向林覺提及和錢副相千金的婚事,林覺有很大的概率是會拒絕的。而林伯年為了救他自己,必是不容林覺拒絕此事。然後就有好戲看了。林覺拒絕,林伯年會強力壓製他,強迫他。為了救他自己,林伯年會豁出去,以家主之位來強令林覺同意。甚至會以將林覺逐出林家作為威脅。而這件事一旦鬨大,林覺便是個不孝之人,不遵禮法之人,為世人所不容之人。在大周朝,這種人是為世人所唾罵的。他的狀元不但會沒有,功名也會被剝奪。一夜之間,他便會成為萬夫所指一無所有之人。

可以想像,事情到了那一步的時候,林覺不但無法在京城存身,在大周的任何地方都無法存身。眾叛親離,淒淒慘慘,或許隻能在山野鄉間終老一生了。想想那情形,吳春來便心裡樂開了花。

然而以吳春來的揣測,林覺是個聰明人,他會知道這後果,所以他未必會讓事情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或許會妥協,會答應這門婚事。但若是以為答應了這門婚事便萬事大吉,甚至還有可能攀上副相錢謙益的高枝,那他便大錯特錯了。

首先,林覺若是娶了錢謙益的女兒,那他便是夾在方敦孺嚴正肅和呂相中間的那個人。一邊是師尊長輩,一邊是泰山嶽父,無論他倒向哪一邊,他都要承受背叛另一方的後果。無論是背叛了哪一邊,他都沒有好名聲。在以後的日子裡,他既得不到兩方麵的信任,又得接受兩方麵的唾棄,真正是個風箱裡的老鼠,兩頭受氣,兩頭不得冒頭。而無論那一方倒了黴,他也必然受牽連。

這件事妙就妙在這裡。嚴正肅和方敦孺進京之後,朝著一場暴風驟雨已經不可避免。這個時候,朝中眾臣個個都在選邊站,而最尷尬的莫過於那些中間人。無論哪一邊獲勝,最終這些中間牆頭草都是最先被拔除的。因為哪怕是對手,他也是有立場的。無立場的人在朝中是最被鄙視和不齒的。因為那會被認為是一種投機,一種沒有骨氣的表現。

而林覺卻是即便他想站隊,兩方卻都不會收他。他隻能被迫成為那種為人所不齒的中間派。這是最好玩的地方。他最好的結局便是最終被貶出京城當一輩子偏遠州縣的小官。稍微弄些手腳,他便將每三年換一個不毛之地去當小官。自己會讓他這一生大部分時間都浪費在赴任的路上。屁股沒熱便讓他去下一個遙遠的異鄉,讓他永遠顛沛流離,永遠沒有安居樂業的那天。

這應該對一個人最好的報複了吧。既浪費他的生命,毀去他的生活,又讓他奔波於途,受儘風霜侵襲。

除了以上這些,還有一個小小的驚喜為林覺準備著。那是關於錢謙益的那位千金小姐的。錢家千金小姐確實是芳齡十七,正當妙齡。隻不過……那位千金小姐小時候不慎被火燒傷,整張臉都燒化了。現如今的長相是鼻孔外翻,嘴唇腫大如兩根肉.腸,瞎了一隻眼睛,半邊頭是禿發。臉上疙疙瘩瘩全是疤痕。

吳春來在錢府中見過一次這位錢家千金大小姐一次,當時便嚇得差點昏倒。林覺若是同意了婚事,娶了這副夜叉相貌的女子,怕是洞房花燭之夜便會被嚇成半死。即便林覺胃口重能忍受的話,此後這一生都不得不麵對這個怪物,這恐怕也是對一個男子最大的懲罰了吧。特彆是林覺這樣生的英俊,才氣又高的男子,枕邊睡著一個怪物,那是何等的情形。

吳春來的狠毒之處就在這裡,殺人不見血,殺人不用刀。這個計劃用心之歹毒讓人難以想象。殺人誅心,毀滅他的精神比毀滅他的肉體更讓吳春來有快感。所以,他很快便和錢謙益提了此事,錢謙益自然是求之不得。吳春來便立刻連夜奔赴林伯年府邸,進行了之前的一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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