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要挾(2 / 2)

京官比地方官高一級,這是定律,更何況是手掌烏紗帽的吏部衙門?朱和豫雖隻是個正五品,但像張順這樣的正四品外任知府,如果沒有門路,恐怕還巴結不上朱和豫呢。

知道背後之人是吏部京官,張順心裡的苦澀味更濃了。但無論事情棘不棘手,這杯茶他勢必得去喝的。

“請前麵引路。”張順對那人道。

史茂典自打張順做官起,就一直跟在他身邊做師爺了,兩人行事向來十分默契。

他沒理會那人,而是對張順道:“東翁,那封加急文書我還未寫完,您去喝茶,我就回衙門趕公文去了。”

“行,你去吧。”張順點頭,又轉過頭來朝那人道,“請。”

那人似也不在意,引領著張順去了前麵茶樓。

史茂典則一個人慢悠悠走回了衙門。

直到走進衙門,都沒有出現異狀,他不由猛舒了一口氣。

按以往,像這樣不明身份的人相請,史茂典雖會跟去,但在知道對方的身份之後就會找個借口離開,而不是隨張順一同前去赴會。而在他倆身後的,除了明麵上這兩個護院和小廝,還有裝作路人的兩個護院隱藏在附近。

剛才在街上,人來人往,張順還是一地父母官,許多人都認得他。史茂典表示不去,對方也不可能把他綁架著一同前去。

那麼他留在外麵,一旦張順不能按時回來,或發現不對,他就能采取措施營救;而不是跟著去,被人一網打儘,連個通風報信的人都沒有。

一旦連他在張順走後也被人悄沒聲息的綁了,隱藏的那兩個護院也會把消息傳給能營救張順之人。

雖說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不會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膽,膽敢綁架朝庭命官,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小心些總沒大錯。尤其在某知府被人誘殺事件發生之後。

回到衙門,史茂典派了兵丁偽裝去酒樓前後門守著,又不停地派衙役、護院去打探,每隔一段時間就讓他們傳遞消息過來,唯恐張順出了事。

張順倒沒讓史茂典擔心太久,隻過了一頓飯功夫,他就從茶樓裡出來了,不過沒有回前麵衙門,叫人通知史茂典後,直接回了家。

史茂典接到口信後急忙趕去了府衙後衙。

“大人,如何?”一進門,史茂典就問道。卻見張順拿著酒盅,正往嘴裡倒酒,桌上擺了兩個下酒菜。

史茂典就知道張順遇到難事了。

他家東翁,如果不是遇到難以決策之事,是不會喝悶酒的。

史茂典的心往下沉了沉。他提起酒壺,往張順的空酒盅裡倒了一杯酒,順便給自己也倒了一杯。

“朱大人是來替綏平侯向我相求的,想讓我把卷宗遞交到大理寺那裡。”他抬起眼看向史茂典,“前不久,京城城尹處理過一個案件,綏平侯府二房嫡女,跟北寧縣小榕村一秀才的女兒互相抱錯。”

史茂典就皺起了眉頭。

那穩婆說,當年她替綏平侯府侯夫人和二夫人接生,在二夫人的授意下將她雙胞胎中的一個男嬰,跟大夫人生的女嬰互換。她自覺罪孽深重,良心不安,特前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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