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弊大利小?(2 / 2)

可如果下一本不賣給自己,那這波人流豈不是去彆家了?他少賺了錢是小事,眼看著屬於自己的買賣成了彆人的,心裡怕是要難受得慌。

“要、要不我再給二兩銀子?”他抬起頭來,看向趙如熙。

趙如熙搖搖頭:“如果掌櫃的想要下一本,那麼我的條件不是要銀子,而是要銷量。蔣掌櫃如果能能在三個月內把書賣到五百冊,我妹妹下一本話本定然售予您,而且仍以今天的合作方式。”

蔣掌櫃皺起眉頭沉思起來。

因為書貴,許多人舍不得買話本,寧願借了彆人的去抄。所以他店裡銷售得最好的話本是八百冊,不過那本書他賣了起碼半年,才有這樣的銷量。

“不行不行,五百冊太多。如果時間改為一年,還有可能。三個月賣五百冊?姑娘您也太高看我們這行當了。我實話跟你說吧,北寧這些書鋪就沒誰能在三個月內把一本話本賣到五百冊的,一個都沒有。”

“北寧沒有,那京城呢?”趙如熙問道。

蔣掌櫃:“……”

京城那些夫人、貴女可是不差錢的。三個月內把這樣一本話本賣到五百冊,還真有可能。

可他這店鋪是在北寧又不是在京城……

“蔣掌櫃您也彆為難了,就這麼簽吧。”趙如熙見他搖頭,就知道他沒魄力,便不想再拖時間了。

她們午歇的時間實在有限,可不能這樣浪費。

見蔣掌櫃還在糾結,她又勸道:“你先試一本,試一本再說。要是這本火了,您下本再跟我們加這一條就可以了嘛。”

蔣掌櫃眼睛一亮:“對對對,就這麼辦。”飛快地在契書上簽字按手印。

簽好契書,趙如熙和許雪留下話本,就告辭離開了。

上了馬車,許雪問道:“姐,用你這個方法的話,咱們能賺更多錢嗎?”

在趙如熙寫契約的時候,她用自己的算學知識算了一筆賬,發現她自己完全沒辦法理解趙如熙的合作方式。

話本需要賣出三百本,她才能收入六兩銀子。但賣出三百本是相當的困難。想要達到目的,恐怕得需要一年時間,一年時間可能都還不夠。沒準賣了一小段時間後,就沒人來買她這話本了。

更何況,看掌櫃那樣子,即便她們把價錢提到八兩、十兩也是可以的。二十兩是不可能的了。

這在許雪看來,趙如熙采用的完全是弊大利小的一個合作方式。

可姐姐在她心裡是十分厲害的,比她爹娘還要厲害,絕對是不可能做賠本買賣的。所以這種合作方式絕對有她沒有想到的地方。

“咱們這是長遠利益。”趙如熙認真地跟她分析,“你用這個筆名寫第一本話本的時候,可能售出的話本冊數少。畢竟你還沒有名氣,喜歡看話本的人不知道有你這麼號人。但等他們看了第一本,感覺你寫得很好之後,不用等書鋪的夥計推薦,他們就會主動跑來問,有沒有你寫的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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