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秀才已經習慣每隔半個月左右會有一封信從府城來, 通常隨信附上的還有一些小禮物。感覺自家沒做什麼卻頻繁收到那邊的禮,就算大家都說這對周家人來說跟千裡送鵝毛沒差,隻是表個心意, 花那點錢他們眼都不會眨一下, 戚秀才還是不大自在,還是聽戚鴻詳細講述了敏敏對那家的幫助, 戚秀才才勉強說服自己,逐漸習慣了這種事情。
的確敏敏的隨便說說經常能幫人大忙。
但兩頭的付出看起來還是有那麼一丟丟不對等,自家閨女就隨便嘮嘮,那頭殷勤得活像走親家, 比走親家還親……
總之在逐漸習慣這種事情之後, 他隻要聽說白天又有信送到,就會問下這次也捎東西了?捎的什麼?
實際不僅戚秀才好奇這個,全家似乎都好奇,經過這半年, 周家少爺不走尋常路的形象已深入人心。
例行那麼一問, 就聽見夫人文氏說:“有兩副毛內膽的手套子, 幾包配好的藥材,信上說今年冬府城那邊頭暈發熱犯咳嗽的比哪年都多, 藥房都快被抓藥的搬空了,能治這個病的藥材都很緊俏,越便宜的就越這樣……他們說不擔心咱, 咱家有敏敏,不過還是包了幾份能強身的藥膳材料來。”
“我才知道周家除了茶葉之外,居然還開了藥膳坊, 這是他們店裡的貨。”
這句是戚鴻說的,他的確沒想到, 但戚敏不意外:“要不怎麼說這一冬周無恙還能掙錢?府城的老爺少爺都去照顧他生意了吧?他存貨必定多。”
戚秀才看向一派淡定的女兒:“我看人挺有心。”
一聽見這,本來懶洋洋搭著話的戚鴻來勁兒了,就著坐下的姿勢身體前傾神神秘秘說:“這就有心了?爹你沒看到另一樣,一起送來的還有一樣。”
“什麼?”問過去的同時戚秀才在腦袋裡過了一遍之前收到過的東西——
中秋的月餅螃蟹翡翠菊花
深秋的厚料子
冬天的禦寒物件
各式茶葉就不說了,還有敏敏手裡那兩筒簽,還有字帖……
就這麼一下戚秀才甚至不能將陸續收到的東西全回想起,但哪怕隻算他有印象的這些,已充分顯現對方心意,怎麼這次還有新鮮的?
戚秀才幾乎沒怎麼親自和周鶴延打過照麵,按說他們應該一點兒也不熟,但通過來來去去這些書信,通過節禮那些他大概知道對方是什麼人了。他送禮從來不是看價值本身,雖然簽筒這些用的都是絕好的料子,但怎麼說呢?那隻代表對彆人來說十分難得的東西擱周家隻不過尋常。那也就是他一貫的標準,比起料子本身,還是他送這些東西本身更值得推敲。
如果純粹是為了維持一個友好關係,以便有需要時對方願意援手,送禮一般會挑體麵的價值高的。
他送來這些……顯然不是為了維持一個表麵交情,是真正想進一步搞好關係。
從這個角度,他會送什麼東西過來?
應該是派得上用場符合需求的。
從季節這個角度考慮,兩雙毛手套就已經送溫暖了,配的藥膳材料也很體貼,剩下那樣還能是什麼呢?就算挺輕鬆的分析到這裡戚秀才還是猜不透。
也沒關係,戚鴻雖然說了吊胃口的話,也不是真的要讓老爹來猜。
幾乎是秀才爹剛問出來,他就嘿嘿提示起來:“爹你記不記得之前那邊送字帖來?當時我妹氣鼓鼓的,您還說那東西好。”
“是好啊,敏敏那筆字寫得的確不太漂亮,練一練挺不錯。這個臨帖不光能練字也能磨性子,練好了給自己長臉那字帖還能留著將來給後麵人用。”
……
……
“誰同您說這個了?”
“你想說什麼?說啊。”
戚鴻瞅了戚敏一眼,壯著膽拆她的台:“我妹您還不知道?一好麵子,二嘴硬,明明後來還拿字帖去臨了,在回信上卻沒說人家一句好,直接來了個推卸責任。”
回想起那封信,戚鴻就感覺他這臉皮都是薄的,妹妹才厚。
——字寫的不好怎麼了?
——多少人還不會寫字。
——的確我作為人群中的佼佼者不應該跟人比爛,那你考慮一下我有幾個時候練習?
以前書房全天都有人,秀才爹要在裡麵給人上課,沒幾個時候可供她摸到筆墨,戚敏是學會了寫字,也就是會,練的機會少,再說她也有自己的事。作為一個姑娘,還是鎮上的姑娘,能認字已經很了不起,康平鎮上不論性彆九成都是文盲,識字的裡麵還有一半隻認得些常用字,還有會讀不會寫的。
戚鴻清楚的記得他妹一點兒不心虛,嘟嘟噥噥之後就寫了回信過去,陰陽怪氣說有本事送字帖有本事你實際解決一下問題啊,妹妹說她學字的時候用指頭比劃得多,拿毛筆還不習慣,就感覺軟踏踏的,要是換成硬一點的筆沒準就能好很多。
這個回信內容戚鴻知道,他當時就哈哈笑了,吐槽妹子真一點兒不吃虧,這都要在嘴上贏回來。
他沒覺得戚敏是認真的,更不覺得那邊收到信會真的去弄。
當時甚至想象到周沒病收到信後哭笑不得的樣子。
結果呢?
過去這麼久,久到他以為翻篇了,字帖的事都沒人再提,彆說他,敏敏自己恐怕也沒惦記過,這次隨信送來的東西裡麵居然出現了這樣一支怪筆。
那應該是筆把。
它不是用羊毫狼毫做的筆尖,而是個薄薄的金屬片,同紙接觸的地方尖尖的,這個同樣是蘸墨使用,把筆尖充分浸泡在墨汁裡麵提起來就能看到金屬片上會裹著一些墨水,蘸一次就能寫完一行字,看妹妹用著還挺順手,寫出來的字細細小小的,但的確比她用毛筆寫的規整好看。
戚鴻一個心癢癢,也上手了。
事實證明,就算軟筆字更難把控力道,要讓一個從來隻寫軟筆習慣了軟筆的人突然轉去寫硬筆,他也一樣不習慣。
用軟筆的握筆方式寫硬筆,筆尖會立起來,不那麼順滑。
要在最佳角度就得調整握筆姿勢,換了姿勢不得習慣個十天半月?
戚鴻暫時沒能駕馭這個蘸水筆,但他看過戚敏用,覺得戚敏和這個筆確實還挺搭配的。“之前妹妹在回信上嘴硬了一下,沒想到那邊居然當真了,還滿足了她不講道理的願望。”
戚敏插嘴:“不是願望,我就隨口說說。”
“還辯什麼啊,敏你把那個筆拿出來給咱爹看看。”
眼見老爹很有興趣,戚敏還能藏著掖著?
自不能。
她回房去將筆拿來,順帶取了硯台,加水研出墨汁。戚敏研墨時,戚秀才已拿過那蘸水筆打量起來——
“是筆的樣子,有竿有尖兒,可這硬邦邦的如何運墨?又怎麼寫字?”
他看得差不多,墨汁也磨得差不多,戚敏伸手讓老爹把筆遞過來,把筆尖放平在墨汁裡一蘸,隨後才豎起來將多餘的墨汁瀝去,往哥哥幫忙鋪好的紙上隨意寫了個“戚”字。
“您看,這筆就是這麼用的。握的位置靠下一點,手腕不必懸空大可直接擱在桌上,字還是那麼寫,手感不大一樣這個習慣一下應該就好了。”
解釋之餘,戚敏有寫了兩句吉祥話,看她用得這麼順手寫出來的字也挺端正,好像比她用毛筆寫的還漂亮點,當爹的有些心癢癢:
已知敏敏的毛筆字還差得遠,換成這個筆之後寫出來好像比不大能看的毛筆字好看一些,由此戚秀才得出了個錯誤的結論,他以為這個筆還能幫助提升書法水平。
等他在旁邊坐下,接過來,親手一試用。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