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手背上挨了一巴掌,張小芳痛的倒抽一口氣,忍不住想罵人,腦袋突然很痛,多出很多畫麵,畫麵中的人也叫張小芳,一根腸子不轉彎,有一把子力氣,抗一百八十斤的糧食袋不帶大喘氣。今年十八周歲,是張莊村支書的獨生閨女,性彆女,愛好方劍平——方劍平?
“方劍平?!”
她沒死?
從人變成了紙片人?
穿到她生前看的那本年代文裡不說,還變成了那個慘死的張小芳?
張小芳睜大眼打量眼前的人,皮膚嫩的很鮮肉似的,不像在農村呆了三年,倒像是剛從城裡來的知識青年。
鼻梁高挺,五官極具有攻擊性,棱角分明,一看就是不好相與的主兒。
原主膽大包天啊,連這種比她還刺頭的人也敢招惹。
此時方劍平的一雙劍眉皺到一起,臉上寫滿了不耐煩,依然英俊逼人。
難怪書中原主喜歡他喜歡的死去活來。
方劍平見她盯著自己打量,下意識往後移,張憨妮不會又想敲暈他吧。
昨晚在知青點外麵被敲一下,到了張家他醒來又被她敲一下,他的腦袋就算是銅做的也經不起第三次。
“你彆亂來!”
張小芳的思緒被打斷很不高興。抬眼看到方劍平的臉,瞬間決定原諒他。
方劍平不禁皺眉,她居然沒發瘋。
又憋著什麼壞呢?
張小芳注意到他一臉警惕,“我不亂來。”
方劍平不信:“去把我的衣服拿過來。”
“衣服?”
方劍平皺眉:“彆說你忘了放哪兒。”
張小芳想起來了,原主怕他跑了,學著牛郎把織女的衣服藏起來了。
“在我爹娘那兒。”
張小芳神情一怔,所以剛剛那兩位是原主的爹娘,不是這男鬼——跟方劍平沒關係。
他倆怎麼那麼震驚啊。
這事不是一家三口合謀——好像真不是。
張小芳仔細想想,是一個知青的主意。
那個男知青喜歡的女知青喜歡方劍平,覺得他長得好人聰明以後回城前途不可限量。男知青知道張小芳也喜歡方劍平,就找人幫張小芳把他約出來,然後攛掇張小芳跟方劍平生米煮成熟飯。
方劍平不耐煩地催:“那還不快去?”
張小芳想想該怎麼趁機糊弄他。
雖然她不是原主,可頂著原主的身份還想讓方劍平跟她和平相處——以後彆報複她。首先得降低他的警惕性。
“急什麼?”打量他一番,裝出很嫌棄他的模樣,“我不知道你脫了衣服沒穿著衣服好看。早知道就不把你打暈弄回來。看著挺瘦也不知道咋那麼重,昨晚累的我現在腰還疼。”
“腰疼?”
外麵傳來一聲驚呼。
“老頭子,老頭子,聽見沒?”
“小點聲!你想左鄰右舍全聽見?”
窸窸窣窣聲離窗台越來越遠。
張小芳眼角餘光就看到方劍平用殺人的目光看著她,慌忙說:“我——我不是故意的。”
她便宜老娘不會就聽清楚最後一句吧。
方劍平冷笑。
張小芳連忙說:“真的!我等一下就跟爹娘說,咱倆啥也沒發生。她要是不信,讓她驗身。”
“驗——”方劍平腦袋疼。
以前彆人告訴他村支書的老閨女缺心眼,腦袋時好時壞,見著離遠點。他還覺得誇張。
他今天算是領教到——驗身這種話正常人誰說得出口。
“胡說什麼?不用你解釋,我自己解釋。”
讓她解釋隻會越描越黑。
方劍平瞪她一眼,掀開被子冷氣襲來又趕緊蓋上,“讓開!”
“乾嘛?”張小芳把腿縮回去讓出路。
方劍平下去裹上被子,“在哪兒?我自己去。”,
“堂屋椅子上。”
方劍平猛然轉向她,“你就——你就大咧咧放在椅子上?不怕有人來找村支書?”
張小芳很想說她怕,原主不怕。
可原主也不知道跑哪兒去了。
這讓她怎麼解釋啊。
她敢這樣說,方劍平能給她來個鎖喉。
張小芳乾脆倒打一耙製止他問下去,免得被他看出她不是原主那個傻大姐,“也不能怪我。你老老實實跟——跟我睡一覺,我用得著又打暈你又藏衣服嗎。”
“你——閉嘴!”方劍平氣得高聲嗬斥。
張小芳嚇一跳。
“咋了?”
張支書焦急的聲音傳進來。
方劍平狠狠剜了她一眼,朝外喊:“張大叔,我的衣服在你家堂屋椅子上,麻煩你幫我拿過來。”
“小方同誌,到底咋回事啊,你咋在小芳炕上?”原主的娘高素蘭的聲音再次出現在窗外。
張支書不禁說:“還能咋回事?他倆不知道啥時候好上了,方劍平——”
“不是,你誤會了。趕緊把我衣服拿過來,我穿上衣服跟你解釋。”
張父冷笑:“你不願意誰還能把你敲暈了扛回來?”
高素蘭上前兩步朝她手上一巴掌,“我讓你拉鉤?啥事都拉鉤。這事能拉鉤嗎?”
張小芳扁扁嘴不敢回,因為原主遇到這種情況隻敢擱心裡瞎白話。
方劍平看到她的手一下變得通紅通紅,忍不住皺眉,小芳這樣傻真不是她打的嗎?
張父看到他的表情心想,方劍平是心疼小芳嗎?如果是那他真是個厚道人。
他倆以後結了婚,方劍平心裡沒小芳也會對她好。
如果方劍平能跟小芳生個一兒半女就更好了。
他們老兩口幫閨女把孩子養大,以後方劍平回城,他們死了,有孩子護著小芳,他們這個憨閨女也不會被人算計的無家可歸。
方劍平不想跟小芳生孩子也好。
以後離了婚,他們就給小芳招個上門女婿。女婿發現小芳還是個黃花閨女一樣會對她好。
思及此,張父唯一擔心他閨女。以前天天嚷嚷著喜歡方劍平,昨晚到手了,今天又不喜歡。回頭再喜歡上他,死活不許方劍平回城可難辦。
但願不要出現那種情況。
張父道:“小芳,彆瞎鬨,跟劍平洗臉去,一會兒咱吃飯。”
方劍平問:“結婚的事?”
閨女非方劍平不可,張父肯定大操大辦,他畢竟隻有這一個閨女。
閨女明天就有可能嚷嚷著離婚,張父恨不得沒人知道這事,以後也好給她騙個上門女婿。
張父道:“畢竟是權宜之計。先領個結婚證吧。幾家近親一塊吃個飯。婚禮呢,你們以後有了孩子跟孩子滿月一塊辦。可以嗎?張小芳。”
張小芳想想她家那些親戚,姥姥家窮的叮當響,導致她娘二十五了都沒人要。
張家也窮,窮的她爹隻能當兵搏一搏。好在他迎來了勝利,轉業回鄉還拿到一筆轉業費。對城裡人來說可能不多,但足夠給自己蓋幾間房娶媳婦。
她爹當兵期間雖然沒多少補貼,但陸續寄回家也讓她叔叔在適婚年齡就討到老婆,她姑也有個不錯的婆家。
可這倆白眼狼沒有感激他。看到她爹有一處大院子,這些年就養一個閨女花不了多少錢,應該存了不少錢,所以三天兩頭要把自家小兒子過繼給她爹養老送終。
張小芳回憶起這些事就惡心。
她爺爺身體不好,她奶奶身體硬朗。她叔就攛掇奶奶分家,爹跟大哥,娘跟他過。
老太婆心疼小兒子,就把她老頭這個拖累扔給大兒子。
作者有話要說:淩晨零點還有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