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哥譚(1 / 2)

“我們什麼時候能回一次地球?”

傑森·陶德問這句話的時候他們剛剛結束了一段七十世紀的天王星之旅。遺憾的是,在地球曆史的更新換代之中,終於有一位統治者在建立起自己的星際帝國之後,大手一揮將這個星球的名字給改成了H-12行星,無聊而又一目了然,代表冬眠之星以及氫資源開采12號星球雙重意義。

不過上麵的開采隊在天王星附近建立的太空站,以及人類在天王星建立的冬眠基地——能夠讓你永葆青春,體驗下一個世代!——還是非常特彆,傑森·陶德對於那一趟旅程並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隻不過他現在覺得自己回地球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聽到傑森·陶德的問話,本來正在看一部西班牙語肥皂劇的Red回過頭:“你剛才說什麼?”

對於某個人沉迷於這種複雜的肥皂泡沫劇,傑森·陶德實在是難以理解:“這東西到底是什麼地方吸引了你?”

Red回答得非常理直氣壯:“傑森·陶德,如果一部電視劇能夠播放長達一百一十八年,那麼肯定會有它精彩的理由。”

“多少年?”傑森·陶德覺得自己對於人類娛樂的追求的認識還是有點過於淺薄:“演員怎麼辦?”

“他們都是仿生人。”Red關掉了電視劇,傑森·陶德隻來得及看到屏幕上麵一閃而過的,和人類一般無二的豔光四射的拉丁裔美人,隻覺得人類的技能樹點的有點古怪,甚至作為他們的先祖生出一點為不爭氣子孫扼腕歎息的奇妙情緒來。

不過Red其實也聽到了剛才傑森·陶德說了些什麼,她端起旁邊茶幾上調製好的雞尾酒,捏住櫻桃的莖稈輕輕晃動,讓那本來就成熟的果實因為酒精的侵染而更加暈紅豔麗,這才滿意地捏起那櫻桃舉到麵前,用舌尖勾進唇間,品嘗著水果的醉甜:“我們當然可以回地球。”

“你還想要去抓怪物嗎?”她將杯子湊近嘴邊,手腕輕巧飛快地一抖,那裡麵剩餘的酒液就全部消失:“說不定我們還可以去找溫切斯特兄弟玩。”

“終於,你喝得神誌不清了。”傑森·陶德覺得上次在地球上下水道裡麵搬蟲子的討厭經曆隻要經曆過一次就已經足夠了。

Red看起來頗為遺憾:“你不喜歡溫切斯特兄弟嗎?我還挺喜歡他的,特彆是迪恩·溫切斯特,我認為他和你或者是迪克·格雷森一樣,很適合當個你們所說的超級英雄呢。”

她舉起雙手在自己的眼前比劃了一下,示意他們戴著的那個麵具。

傑森·陶德道:“沒錯,說不定他特彆適合美國隊長那個傻瓜頭盔。因為所有人戴起來看著都一樣的傻。”

很顯然Red懶得和他討論這個問題,不過傑森·陶德覺得是因為美國隊長這個詞語對於她來說過於陌生讓她不想要討論下去:“那你想要去什麼時候的地球?”

“我需要回一次哥譚。”傑森·陶德回答道,他瞄了一眼停下啃椒鹽卷餅的Red,對她說道:“我需要取點東西。”

當時出發的時候他想著的是快點離開哥譚那些爛攤子,而且他的武器彈藥無論在什麼地方都能夠搞到手,大部分的裝備隻要他自己能夠搞到材料的話就能夠自己改造。然而和Red在塔迪斯上麵飛了一個月之後,他發現並不是那樣的。

外星的東西並不一定都是按照人類的身材尺寸和臂力製造的,而地球在不同的曆史階段總是有各種不同的狀況,例如大帝國時期所有人都不允許攜帶武器 ,而且其中一段被殖民的時代裡更是販賣武器就成了一種反叛行為。

相反,還是哥譚裡麵有穩定的軍火供應商,而且還都是他用的順手了的。

他這麼說,Red倒是沒什麼表示在,卻將椒鹽卷餅和酒瓶一起放在了旁邊,起身朝門外走去:“那就出發吧,我之後還有另一個想去的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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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是個好城市。

哪怕所有不住在這裡甚至是住在這裡的人都在說這個城市過分得善惡顛倒,烏煙瘴氣,但是每一次看到這座美麗的城市,這個想法都是第一時間蹦入到傑森·陶德的腦海。

特彆是夜晚的哥譚。

有的城市便就是如此,白日的時候可能看不出半點過人之處,一旦入夜邊卻會徹底改頭換麵,變得瑰麗妖冶得讓人認不出。

傑森·陶德憑借自己對於這座城市的了解,挑選了個不會引人注目的降落地,等到塔迪斯落地之後他拿起自己的頭罩道:“那我就……”

他話剛說了一半,發現Red已經拉開了塔迪斯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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